他和方序是同桌,他们班是按照到没到自己座位的方式记名字的,方序听到罗一的回答在原地愣了两秒,所以就迟了两秒钟奔赴座位。
看到铃声都停了才坐下的方序,讲台上考勤的纪律委员秀手一挥记下了他的名字。然后抬头瞪了一眼可怜兮兮看着她求放过的方序,并顺带瞟了下旁边的罗一。
他们班的纪律委员就是和罗一合唱《月亮代表我的心》的那个女生。
“唉,又得被老张找去聊天了。”方序小声地感叹了下,凑到已经把语文书拿出来翻着的罗一旁边吸了口气,“这红花油味儿啊,身上也伤啦?”
“挨了两下。”罗一目不斜视地说。
“艹!”方序有些沮丧地趴在桌子上,“早知道昨天不叫你来了。”
“内疚的话帮我做一星期值日吧。”罗一斜眼看他。
“那必须没问题啊!一学期都行。”方序咧着嘴朝他笑。
程雨下了班回家,在路上堵车了,听外面七嘴八舌的人议论好像是前面有个货车翻了。
车里又闷又热,他下车靠在车门上透气,一斜眼看见前面路口那骑着自行车,一脚撑在地上的不是那小孩儿么,刚想开口喊他,小孩儿也转过头来看见他了,不过马上就一抬腿蹬着脚踏板蹿进了车流中。
程雨愣了下,然后无所谓地笑笑。靠回车门上在一片喇叭声中出神。
他确定小孩儿看见他了。
罗一蹬着自行车在车流中乱蹿着,刚刚对上程雨眼睛的那一瞬,心跳都漏了半拍,昨晚上那种异样的感觉突然出现,就想着快点逃开。
猛骑了一会儿冷静下来,才觉得自己是不是过了。
人家也没怎么着自己,而且严格来说昨天还救了他一命。
这白眼狼当的!
不过想归想,自己也不可能倒转骑回去再重新打声招呼,那不傻x么。
哎!
在路上堵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程雨到小区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在小区门口停了车,到旁边的阿姐菜馆里随便打包了两个菜。
可能是因为从小吃妈妈做的家常菜习惯了,而且对一些饭馆的卫生也着实信不过,所以他不怎么吃外面馆子里的饭菜。
以往他下班得早都会到超市里买点菜回家自己做,但今天实在没什么心情。
程雨盯着电梯的数字加快脚步走过去。
“3、2、1、叮~”
在电梯外站着闲聊的几个人走了进去,程雨跟在他们后面,一抬眼看见小孩儿正从里面出来。
他微微地别开眼,没什么表情。
罗一也看见程雨了,嘴张了张憋着一句“才回来啊?”,但看程雨错开了眼没有搭理他的意思就自觉地闭嘴了。
程雨按了自己的楼层就走到在电梯最里面站着,在门关闭之前他看到小孩儿在外面顿了一下才抬脚往外面走。
既然那么怕看见他,那就当没看见好了。
程雨也不是毛头小子,他已经过了去争去抢的年纪,那种喜欢一个人就非得弄到手的劲儿也早就没了,之前对小孩儿的一番想法在堵车的两个小时里深思熟虑后被压下了。
罗一到离小区两个路口的小学实验校外面的“喔喔文具店”买了笔,慢悠悠地往回走着。
他吃完饭在房间写作业,写到一半笔没墨了,翻了好半天也没翻着一支还能写的,就只能下楼来买。
他有一个习惯,就是鲤鱼乡123里的笔永远都只有一支,没了就买新的,而且只认定了那一种买,也只有这家喔喔文具店才有。
是一支纯黑的中性笔,不可以拆卸,两头都是圆圆的一个小弧形片儿,笔尾有一小截儿是半透明的,他把笔撑在腮帮子上的时候可以透过那里看到笔的内部和同样纯黑的墨,墨多的时候就是一片黑,用久了墨少了就会出现一截白色的光圈,他很喜欢那么看。
上高中作业多了,一支笔根本就用不了几天。方序说他怎么不一次买个几十支备着,他觉得没意思。
喜欢的笔就是要一支一支的买,如果鲤鱼乡123里有两支,那么最开始的那一支就不那么重要了。
所以他宁愿每隔几天就走个十多分钟去买一支。
作者有话要说:
在买笔这一点上,罗小一偏执的可怕。当然也反应了他的一部分性格。
本大大很喜欢这一小段。
第11章 补偿
晚上十一点多了,程雨走出电梯,一脸疲惫。
连着加了好几个晚上的班,都快累成狗了,这年头,连医院都开始压榨员工剩余劳动力了。
眼睛扫了眼对面紧闭的房门,程雨才开门进了屋。
接了杯水站在饮水机旁一口气喝光了。从下午到现在别说吃饭,就是连口水都没喝过,渴的他嗓子都快冒烟了。
把杯子放下的时候他才注意到这不是自己平时用的那只,应该是那天临时拿出来给小孩儿喝水的杯子,忘放回去了。
程雨把已经放下的杯子又拿起来接了大半杯慢慢喝着。
从那天之后就没碰见过那小孩儿,自己早上出门的时候人家都已经在学校了,下班回来的时候也太晚,的确没什么机会碰见。
还真是,前两天搁哪儿都能碰着,现在却好几天不见人,就好像之前产生的交集全部都是幻觉一样,那么不真实。程雨坐在沙发上发了会儿愣,起身把杯子洗了放进厨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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