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慢慢渗出点血来,湿漉漉的还带着点温热的铁锈味,闻起来还挺逼真的。他不过在地上躺了几十秒,就觉得有颗小炮弹从自家咖啡厅里冲出来,一头扎在自己身边,满脸的眼泪鼻涕泡,哭唧唧歪倒在一旁,不停地喊他的名字,一会问:“你有没有怎么样?”一会又嚎:“打120,120.”可他把手机掏出来,却抖半天都按不到准确的数字。
张忘忧整个人崩溃绝望到不行,他脑袋空白一片,既不肯相信这就是真的,又不得不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面对现实。他自责又懊恼,明明是他喜欢的元朗,偏偏不肯放下自己的矜持,仔细想想,就算要陪他一直找到元朗想要找到的那个人又怎样呢?有什么大不了的?
退一万步说,能不能找到还不一定呢,说不定就此永远在一起了。
可他自己放弃了一切,而元朗……元朗他……
张忘忧一看躺在血泊里的元朗就崩溃得不行,泪水扑簌簌往下落,砸到元朗眼眶里,到分不清是谁的泪了。
元朗躺在地上也不好受,他瞧着哭成泪人儿的忘忧顿时心里也是涩涩的疼,觉着自己是不是把人逼得太过了,临门一脚又有点于心不忍起来,恨不得一下子坐起来把人搂到自己怀里柔声安慰才好。原川也跟着赶了出来,站在一旁瞧见元朗蠢蠢欲动的样子,当即一脚踩了一下元朗旁边的手。
元朗:“!”他偏着脑袋,面容扭曲了一下,到底没有喊出声来。
旁观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可是他们左等右等也没见忘忧有半点记起前程往事的迹象来,反而越哭越伤心,竟然脑袋一歪晕倒在元朗身上。
救护车上元朗搂着忘忧有点咬牙切齿:“这到底怎么回事!”认识胡漓不过两三天,后槽牙都快要给咬酸了。
作为肇事者的胡漓当然一同坐在救护车上,还有随行家属原川。
他有些左顾右盼,显然是想把这个问题糊弄过去:“那什么,这说明他现在正在进行头脑风暴!这是正常现象!等他醒过来了说不定就记得了!”一边说一边往原川身后躲。
一旁坐着的医护人员是不是就瞥两眼过来,一时半会还没弄清楚他们这个奇葩组合搭配。怎么肇事者和伤患认识?而且明明是出车祸的那个现下跟个没事人一样,反倒晕倒了一个莫名其妙的过路人?120来的时候都不知道应该抬哪个,反正他们都认识,也就一锅端全抓来了,毕竟根据路人描述,这个年轻人可是被撞得飞了起来,看起来再怎么正常但人家受了很重的内伤也说不定?
可一路到了医院,两个伤患被通通拉去做一大推检查,结果显示元朗只是脚有点扭了,而张忘忧为什么一直不醒却不得而知了。
元朗拖着残腿坐在忘忧病床旁,同原川胡漓两两相望三脸迷茫。
他又气又恼,痛恨自己为什么听信了这个神棍的话。他握住忘忧的手,沉默不语的样子连胡漓看了都有些不忍!才怪!
片刻后,躺在床上的忘忧呻吟了一声,眉头微蹙,挣扎着醒了过来。
元朗抓着他的手,大气都不敢出,唯恐呼出的一口气把他的心肝宝贝吹到天边去。待到忘忧悠悠转醒,才轻声喊了他的名字。
原川赶忙按铃喊护士。
视野里起初是一片模糊的白,像是加过一层滤镜,人像都变得不清晰了。张忘忧闭了闭眼,再次睁开才比之前清楚那么一丁点,如是往复再三,才认清捏着他手的这个人就是他的邻居先生,元朗。
别的呢?
他脑袋顿顿的什么都想不起来。
“你醒啦。”一个模样周正,不,应该说相当好看的人凑了过来,“你还记得我吗?我啊,就是……”那人还没来得及说完,张忘忧就感觉自己的手腕被人拉着轻轻扯了两下。他转过头去,对上一双期待的眼睛。
元朗紧张地咽了咽口水:“我呢?我是谁?”
忘忧笑笑:“元先生啊。”他接着指出了胡漓,甚至连只有一两面之缘的原川都认得,但观其表情,平淡自然,半点破绽都没有。
元朗就知道坏事了,他不仅没记起前尘往事,甚至把近段时间受到的伤害都忘得一干二净。对超级大坏蛋元朗的定位也退回到邻居元先生,但他记得元先生,真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了。
他用眼刀飞胡漓。
胡漓拿原川当肉盾。
原川看不下去了,一把将身后的胡漓拖出来:“你赶紧的,别婆婆妈妈再整些幺蛾子了,我知道你还有东西藏着没使出来,忍心看人家一对苦命鸳鸯继续苦命下去吗?”
忘忧:“啊?”
胡漓从鼻子里喷出一声冷哼,拿手指耙耙自己的大背头,手在忘忧眼前一晃,张忘忧又晕了过去。
元朗:“!”
“放心吧,三天后他就醒了,还你一个完好的小忘忧。”说着胡漓拉原川的手,“走啦走啦,回家啦,几天没见我的小窝还挺想的。”
闻讯赶来的医生披了个空,又没见到医学奇迹。
作者有话说:
☆、用唇舌抚慰被刮过得皮肤h
40.
所以,当一切发生的时候,它是那么的顺其自然又合乎情理。
那时,元朗只不过同往常一样拄着拐杖,拎着早餐去忘忧的病房——这并不是给忘忧吃的,但他连坐在楼下享用早餐都办不到,只想静静地呆在忘忧身边。
当他推开门的那一刹那,他看见病床上空无一人,起初吓了一大跳,而后才看见窗边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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