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喝酒聊天之外,我爸的摊子还成了流氓们谈判的地点,十岁多的时候我亲眼看见过谈判失败两伙子开始互砍,那叫一个狠,又血腥又暴力,跟他妈演电影似的,只不过全是真家伙。
那个年代手枪是个稀罕玩意儿,能人手一把西瓜刀就算大手笔了,就是准备拼个你死我活的架式。
那天之后,两帮人里的其中一帮就再不见踪影了,打赢的那一帮开始横行霸道,从那时候我就明白一个道理:胜者为王。
到今天我也没混到“胜者”那个位置,但我也就这点水平了,再往上爬是爬不上去了,而且代价也大,说句老实话,我还想活着给我爸送终。
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爸了,当年他为了不让我出去混差点儿打断我的腿,可那时我年轻气盛,就算断了一条腿也照样跑出去,气得他恨不得给自己腿上来一棍。
可没用,叛逆期的孩子铁了心的要“混出点人样来”,别说自己亲爹,我亲娘从地底下出来也拉不回来。
我不听话、不懂事、不学好,但至少我出来混了之后,再没有人敢敲诈我爸的摊子、欠饭钱不给了,人就是这样,你总得比他们强才能让他们怕你。
这个道理我爸也懂,但他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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