缰绳多以粗麻制造,李琰知道凤奴的双手细皮嫩肉,不愿他因此磨破皮弄疼了自己。
“谁、谁说我怕?我没有!”凤奴嘴硬的说。
在李琰面前,他怎么样都不想示弱承认自己害怕。
“呵……我知道你没有。”李琰让凤奴倔强的模样给逗笑了,将厚实的大手放在凤奴的手上,大喝一声:“凤奴,抓紧绳子了!驾──”
疾火倏地往前奔驰!
“啊──”凤奴慌乱地惊喊一声。
反观李琰则是很沉着地握住凤奴的手,教他如何甩动缰绳,让疾火平稳地加速奔跑。
此后,每每狂奔了一段路,李琰就让凤奴反复练习驭马术,直到凤奴不再害怕为止。
疾火急速奔驰的身影融合在火红色的流光之中。
眨眼之间,疾火已经跑了数百里,更将古老的大城拋在脑后,尽情地扬蹄驰骋。
好似……也没那么可怕嘛!凤奴在心里偷偷思忖着。
随着疾火快如闪电的速度,凤奴越来越觉得兴奋,好象渐渐喜欢上这种在荒原里奔驰的快感,身心仿佛都与风、与景色、与流光融为一体。
李琰发现凤奴不再那么排斥骑马,笑着问凤奴:
“如何?疾火是匹很有灵性的马,只要你好好待它,它也会以相同的方式响应你。”
看样子疾火因凤奴而生的焦躁不安情绪已经平息。
“为、为什么……我非听你的话不可?”凤奴有些懊恼,知道李琰发现他喜欢上疾火的事了。
李琰并不愿把凤奴的感受讲明,只是说道:
“凤奴,你知道我带你来见疾火的用意是什么吗?”
见凤奴摇头,李琰接着说:“我想……将它转赠予你,我知道你是喜欢疾火的。”
昔日,汉王的金马亦不能使大宛国的国王将血色宝马赠与汉使,如今是唐人一统天下,疾火的来头当然并不简单。
但李琰并不会刻意对凤奴吹嘘,或是说明什么,如此难求的稀世良驹他就这么眼也不眨地送给凤奴。
“送我?”得知李琰要将疾火送给自己,凤奴忍不住露出喜色,但随即又意识到自己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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