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这是没事的样子吗?
“喂喂,哥们儿?”
卧槽,别踢老子,疼!
然后方凛被人背到了背上,那人很瘦,肩上的骨头硌得他生疼。
这艹蛋的人生……方凛一边忍着疼一边思考人生,终于又迷迷糊糊地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身上终于不疼了,方凛可以仔细思考他究竟是为什么落到了如此境地。思考了半天的结果是,他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记忆一片空白,方凛就记得自己好像叫离焰,头发是红的,其余甚至连自己长什么样子都忘了。
真是见了鬼了。方凛在心中骂了一句,然后就看到一个长得一脸邪魅狂狷的青年男子端着一碗水走了过来。
“你可算醒了。”青年男子把水递给方凛,方凛仰头喝下,疼得要命的嗓子被水润了一下总算好了些。
没来由地,方凛看着这个青年总觉得特别熟悉,不是那种在哪见过的熟悉,而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熟悉感。
然后方凛就问了一个愚蠢至极的问题,“我在哪见过你吗?”
听了这话,青年先是愣了一下,紧接着露出了一个嘲讽的笑容,“哥们儿你太*了,刚醒就来搭讪,是不是看我长得太帅了?”
方凛翻了个白眼,瞬间懒得搭理这青年了,不过看着他那个嘲讽的笑容,方凛竟然能够体会到青年想要表达的情绪。
第一次,方凛如此切地想要知道一个人的名字,问出口之后本来想着青年不会回答他,却意外地得到了答案。
也许是出于以后不会再见面,告诉他名字也没有关系的心理,青年告诉了方凛他的名字。
“我叫方凛。”青年说道。
“我叫离焰。”出于礼貌,方凛也告诉了青年他的名字。
青年撇撇嘴,“我可不想知道你的名字,身体好了就离开吧,我是来这里度假的,过两天就要走了。”
方凛想起身离开,却因为体力不支差点从床上栽下去,把青年吓了一跳,“我说哥们儿你悠着点啊,我又没说让你现在走,起码等着你有行动能力在下床啊,你这个状态走出去要是死在外面我还成千古罪人了。”
听着青年这么说,方凛总觉得有一种违和感,他潜意识认为青年应该是不把人命放在心上的那种,而且极其冷血,把重伤的自己带回来已经非常违和了。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的人,却有这种感觉,方凛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撞鬼了,不然怎么可能这么邪乎。
“这里是酒店,你在这歇着就行了,有啥事就喊我,不用客气。不叫看你和我长得这么像,你觉得我能对你这么好吗,告诉你,哥可是把你当自己亲弟弟了。”
和他长得像?方凛有些诧异地打量着青年,那张邪魅狂狷的脸无疑可以算做颜值巅峰,自己也长得这么给力?
“有镜子吗?”方凛咽了口唾沫,有些颤抖地说道。
青年用看蛇精病的表情看了一眼方凛,不明白他在激动个啥劲儿,不过还是给他拿来了挂在浴室里的镜子。
说真的,除了头发颜色不一样之外,他和青年长得别无二致,只是空有了这一款巅峰颜值,一头直冲天际的红毛硬生生把一张男神脸衬托成了杀马特。
“你是不是暗恋我,然后整容成我这样的啊?你这头发从哪做的,改天我也去做一个,太带感了,把我的脸衬托得更加帅气……”青年话痨一般在一旁喋喋不休。
之前是怎么想的,为何要染这一头红毛?方凛手一抖,差点把镜子掉到地上。
#为自己失去记忆前的审美点根蜡#
#我旁边这个人的审美和我失忆前一样#
#我的审美到底是变好了还是变奇葩了#
第七十章
失去记忆并不一定是坏事,至少这能让我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第二次生命,以前发生过什么对我来说也许并不是很重要,因为我完全没有兴趣去回想关于以前发生的一切。现在,我还记得自己的名字,我遇到了这个自称方凛的青年,这就够了。
除了一头红毛和时不时隐隐作痛的身体令我感到很不爽之外,其他事情还是很顺应人意的:我恢复得不错,只是皮外伤,没有伤及内脏;方凛并没有对我表现出很想赶我走的意思。
说实话,虽然这并不影响生活,但失去记忆的我确实无处可去。我知道皇城,也知道很多一线城市,到了那里我必然可以靠着自身的长处谋生,问题是,我不知道怎么走才能到达那里。
方凛是个好人,他不求回报地让我蹭吃蹭喝了一个星期,本来说的过两天就要回去,到现在也没有付诸行动。
再怎么死皮赖脸,我也要离开了,毕竟我们只是陌路相逢的两个人,如果不是他捡到了受伤的我,我们本应毫不相干。
“多谢你这几天的收留,再见。”说出这句话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我突然听见“叮”的一声,方凛好像并没有听见,我以为我耳鸣了,接下来我的面前却出现了一个类似网游中任务面板的东西。
卧槽。为了不吓到方凛这个好人,我把这两个字生生吞了回去,后来方凛对我说,“当时你要走的时候欲言又止是想跟我说什么来着?你该不会那时候就看上我了吧。”
这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任务面板上真的有一个任务,格式是这样的。
支线任务——和“方凛”回家。
喜欢渣攻要黑化[快穿]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