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每次过年回家的只有邺天爵和六子,一个是在上海本来就有个大家庭,另一个,则是因为家里还有位老娘。
其他人,之前本就没有家,跟着邺天爵混之后,便索性把明月府当成了家。
听说兄弟要回上海,林武堂的大哥——林大金也前来送行。
上回“红年糕”卖的银两,让林大金发了回大迹。用着这些钱,开香堂,收徒弟,再吃点几户小官人家给的保护费俸禄,门面已是做的响当当的了。
时至黄昏,天空中闪烁着落日的余晖,深红的云霭,将明月府外的万物,染成了一片蔷薇色。
门前,萧艾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纤雅细致的面容带着几分沉静,仿佛一位清贵无暇的公子。
邺天爵同往常一样,一身褐色的风衣,脖子上搭着一条至腰间的白色针织围巾,头上一顶遮伤口的黑色软呢帽。虽是土匪,却依然秉承着上海人穿衣讲究的风范。
作别之际,邺天爵驻足凝神,仿佛想起来了什么。
“怎么了?”萧艾问。
“大过年的,总觉得这府子里头缺点什么东西。”邺天爵看着大门口,道,“现在想起来了,是对联。老家里大大小小的门旁,都会贴上一副,这儿的兄弟大多都不会识文断字,自然也没有想到这些。”
萧艾掂量着邺天爵,继而聊以解嘲地轻轻一笑,“怎么,你是想写副对联吗?”
“你这什么表情。”邺天爵故意捏住萧艾的下巴,扬眉道,“是觉得我没那个能耐么?”
萧艾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盯着对方,似乎是默认了邺天爵刚刚的那个问题。
“好,你等着。”邺天爵眯眼看着萧艾那似笑非笑的目光,扬起右手吩咐道:“顺子,拿笔和纸来!”
“好的。”阿顺认真的回答。
不一会儿,笔纸已经拿了过来。
邺天爵用毛笔头抵着下巴,作思考状。
萧艾注视着邺天爵的模样,露出淡淡的笑。
邺天爵突然抬头,二人的眼眸来了个对视。
一双沉静如水,一双热情似火。
时间仿佛被凝结了。
“想好了。”嘴角挑起一抹狡黠的弧度,邺天爵拿起笔,淋漓潇洒地写下了几个大字:
绝世公子,陌上初逢惊风华,
爱比釐王,天下美人皆无色。
传闻春秋时期,龙阳君同魏釐王江中钓鱼,龙阳担心君王日后移情于其他美人,竟哭了起来,魏釐王为了不让龙阳伤心忧虑,下令举国禁论美人。
“虽然我没有魏釐王那样的地位,但是论专一程度,我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邺天爵盯着萧艾,语气露出几分得意,“我可不觉得除了你之外的人,还有谁能称得上美人。”
萧艾有些意外,许是没有料到邺天爵会写出这样一副对联。
而且,写的还是自己。
尽管,可能写的是这具身体以前的主人。
管他呢,反正现在也是自己的。
“不错。”萧艾露出欣赏的表情,“很好呢,刮目相看。”
“哈哈,谢谢。”邺天爵脸上挂着春风盎然的孩子气,笑道:“在家被我老爹关了那么些年,几个字还是会写的。”
说完,邺天爵将手中的毛笔递给萧艾,神情瞬间认真了不少:“那,剩下的横批,就由媳妇儿来写吧。”
萧艾接过笔,淡淡一笑,而后附庸风雅地写下了对联的藏头二字:
绝爱。
手仿佛微微抖了一下。
绝爱……
爵艾。
邺天爵写的是遒劲坚硬,棱角分明的魏碑,萧艾写的是圆润秀丽的赵字。
二者虽然风格不同,但结合在一起,竟有一种异样的和谐。
“少当家,艾少爷。”小姚此时提着两个包裹赶上前来,喘着气道,“幸好你们还没有走,我给你们准备了些吃的,火车要坐好长时间哩,会饿着的。”
“其实不用这么麻烦的,火车上有卖的,饿了直接买就行。”邺天爵道。
“有些是这边的特产,火车上可不一定买的到呢,里头儿有我亲手做的杨梅罐头,还有金华火腿,以及少当家爱吃的太湖银鱼,”小姚兴致勃勃地介绍。
“谢谢。”萧艾用双手接过小姚手中的东西,客气到,“麻烦你了。”
小姚回以微笑,“那你们路上小心,我先去收拾桌上的东西了。”
邺天爵替萧艾拿过手中的包裹,朝大门前的马车方向走去。
小姚正准备走,手腕却被使了道力。
“小娘子。”林大金眼里泛着金光,垂涎道,“这好几天不见,越发越俏儿了。”
“放开,你个林胖子!”小姚气得脸红,一举挣脱过对方的手。
待姑娘走后,林大金摩挲着下巴,背地里喃喃道:“这小娘子的力气也真是不小,想我这铁手腕儿,还没几个弟兄能敌得过呢。”
“嗯,”萧艾默默地作出回应,轻声道,“就算是这里的少当家,也不知道敌不敌得过呢。”
林大金诧异地看着萧艾。
“随便说说而已,”萧艾笑,“对了,听少当家说,您的侄子回东北了?”
侄子,指的是张二。
“哈哈,没错!”林大金摸着肚子,神气十足地笑道,“那小子在抢‘红年糕’时,可是立了大功,这次分红,我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回老家奉天去混,你猜怎么着,他居然还弄了个‘张武堂’出来,这小兔崽子!”
“挺好的。”萧艾的话,算是一番赞扬。
喜欢重生给土匪当孕夫这件事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