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对了你知道吗!人类有一种草!闻了或者吃了以后你就想着地上打滚,你试过吗?那是种特别想要打滚的感觉!虽然我现在也能打滚,但是现在不像那个时候一样特别想要打滚……”
姜维在旁听得受不了了,吐槽:“你能不这么说话吗……”
“我不知道,我只想晒太阳……”蒋琬很诚实地说着。
费祎抬头望了望天,似乎陷入了某种认真的思考。
“嗯……当我没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的时候,我也想晒太阳。”他说。“可是这好难啊。我总是有很多的事情要做。”
蒋琬想了想:“这可能就是事情的关键。”
他们都是自由而骄傲的猫,只有自己是一只普通的没什么特点的猫。
所以,虽然他们要在一起度过这个冬天,但终究还是有所不同的。
隔壁街的猫渐渐发现这条街上没有猫居住了,于是他们也开始搬来这里。新来的猫们也很快继承了开会的习惯。不同的是,现在每次他们都会来到蒋琬的身边开会。
因为这里是太阳最好的地方吧?蒋琬很乐观地想。
姜维和费祎还在吵架,看他们俩的样子,就是不可能学会他的晒太阳技巧的。至于其他猫,有的也试着像他一样摊平,但试过之后觉得并没有什么特殊效果。看来一只普通的猫,也不是谁都能当的。
end
瞎掰一个故事
事情是在光棍节那天发生的。c大历史系的陈寿同学那一天闲得无聊,下课后去了711便利店,在地上捡到支毛笔。看起来很普通,不知是谁掉那的。
陈同学那一天想去买点啤酒抚慰自己没有妹子的人生。他捡起那支笔完全是下意识的。
我们都知道,假如夜神月没有捡起他的笔记,那最后什么故事都不会发生了。所以在整件事的开头,陈寿同学捡起了那支笔,充分说明了宇宙的荒诞,人生的无常,以及大仲马的正确。他说人的一天至少有六次改变命运的机会。
总之,陈寿同学就遇到了这么一次机会——但在故事的结尾你大概会发现这好像还是哪里不对。
总之他没想太多把笔放进包里然后忘了这回事,就把它带回了家。
时间转到晚上,当那支笔无意识地从包里自己滚出来显示了它的存在时,陈寿同学想去捡那支笔,然后,一只苍白细长的手率先出现在他眼前,将笔捡了起来。
他默默抬起头,眼见一个雌雄莫辩脸色苍白的美艳类人生物站在自己面前。衣着是古代的服饰。但也并没有哪里不像人类。
这个生物说:“啊,原来我的笔让你拿走了。”
陈寿:“你是谁……”
这里我们得顺带提到,陈寿同学平时也混什么起点龙空s1之类的以没有女朋友为特色的网站,所以他对奇怪的事情接受能力是很强的。而且通常奇怪的事情过去之后就会有大开金手指的剧情之类的你们懂……
所以他凭借着人类特有的乐观精神没特别崩溃。然后他面前的生物不为所动地微笑一下。
“我是地府的判官。用你们的话来说,就是勾魂的。”
“……所以……我要死了吗?”
判官认真解释:“不不不,我只是想去收集711的最新印花时不小心把我的笔丢了。”
但他看了看手中那支判官笔,突然皱起了眉头。
“这沾上了人类的气息呀……”
“……所以?”
“要不就送给你吧,我去向阎王要一支新的回来。”判官说着把笔给了他,自己就要慢慢地消失。
喜欢(历史同人)[季汉主]短篇同人们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