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蛋一把心酸一把泪:“能放我走吗?”
众人朝他挥挥手。
黑衣人揭下面罩,原来是锦衣卫的人。
为首那人抱拳告罪,说:“殿下不在京城,又是这幅光景,乍看见殿下的东西才觉得奇怪,还以为是什么歹人设的圈套,不想居然是曹将军的朋友,实在是失礼了。”
曹静仁拨拨头发,得瑟道:“关键时刻,还得看我的脸。”
陈淮慎啧了一声,捂着脸扭过头不予评价。
黑衣人忙问:“到底是何人救了将军?”
曹静仁摇摇头。
黑衣人沉吟片刻:“将军应该早些找我们的。下官马上安排,送将军离开京城。”
曹静仁还是摇头。
黑衣人:“这是什么意思?”
曹静仁:“我不走。我今日找你们,是想你们帮我查些事情。”
“将军直言无妨。”
曹静仁凑到他的耳边,一脸心照不宣的表情,亮出一口白牙:“我想你帮我看看,怎么溜进鹤国年爱妾的别院里。”
陈淮慎总算是觉出不对劲来了:“他的爱妾,怎么会住在别院里呢?不应该和他在一起,好方便侍寝吗?”
曹静仁一张臭脸,阴阳怪气道:“你不懂,他说他掐指一算,上知越国气数五十年,下知天下大道五十年,若不违天命,可传十世百世。但星宫大动,危机四伏,怕被歹人惦念。他要日日潜心观象,祈福祷告。他还说他前世注定就是要帮皇帝安攘外平天下的,幸苦一点也没什么。”
陈淮慎:“……所以就不敢在家里养女人了?”
曹静仁:“我对他养什么女人不知道,只是他家里确实没什么乱七八糟的人。”
黑衣人表情有些奇怪,嘴唇蠕动了几番,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曹静仁便问:“怎么,很为难吗?”
黑衣人:“倒也不是,你想知道的东西我现在就能告诉你。”
曹静仁挤眉弄眼:“小哥儿,知道的不少嘛~”
黑衣人无奈道:“京城也是传得沸沸扬扬。鹤国年可没什么爱妾,只有不少男宠。”
众人俱是一惊。
“最近极为受宠的安陵君,就住在寸土寸金的宫边儿上。据说他肤白如玉,眉黛如画,一汪春水能看得你神魂颠倒,纤腰素手,风情万种,几个女人也比不上。现下要招几个短工,去给他砌个石亭。”
曹静仁:“难进吗?”
黑衣人:“不……不难吧?也只是搬搬重物而已。”
曹静仁点了点,开心道:“这不就是要我们仨去吗?”
陈淮慎反抗过,杨济倒是无所谓。最后他们决定还是去试试。
杨济主要是怕了那宰客,也不知道什么地方是能去的,什么地方是不能去的,索性找个包吃住的,顺道还能看看美人。
但杨济的固有属性就是手巧力小,砌石亭这样的粗活,做不得也做不来,所以被交予黑衣人照顾。
杨济给曹静仁稍稍做了个变装。只是去做苦工,少不得要流汗,也不敢做什么面具,或化什么浓妆。剃了他的胡子,让他凌乱的发型更放肆一些,再在脸上加了几笔,就让他去了。料想有人看见也只会觉得相似,万万想不到这儿如此大胆,还如此神经。
他们的本意是,去当几天粗工,等人熟了些,再卖点可怜,看能不能进到别院里头去。
曹静仁和陈淮慎给挑人的管事秀了秀肌肉,便轻易地拿到了搬砖这个活儿。
曹静仁卖力地运了两趟,就大汗淋漓了,但也不敢脱衣服。行军大战之人,身上总有几道狰狞的伤疤,正常人是不会有的。只是衣服湿漉漉的,粘在身上,真是不舒爽的想叫娘。
陈淮慎聪明的多,在他第三次往返的时候,正好遇上了刚运完一次回来的陈淮慎。整个人甩着愉快的小臂膀,轻松自在的多。
所幸搬工的人都不许脱衣服,原话是:别脏了我们公子的眼睛。陈淮慎嗤之以鼻,默默地哼了一声,世上没有比杨济更人他眼的了,他还不屑得看那什么公子呢。
正搬着一块青瓷板石,远远听见一阵吵闹声。几个小厮拥着一位玉冠少年走了过来。
少年还有些青涩,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脸上蒙着一层阳光,当真是如羊脂白玉般剔透光洁,一双杏眼含波带水,眉脚飞扬,透出少年人的朝气和骄傲。一身过于华丽的锦服,虽然和他的容貌不符,倒没把他的气质比下去,反而穿出了另外一种风味。都说是衣衬人,到了他这儿,反而是人衬衣,真是个怎样也美绝的佳人。
美人是个美人,但让曹静仁停下来的,却不是因为这张毫无瑕疵的脸庞,而是一股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被人这样盯着,总有些许不自在。少年侧过脸看向他,视线一对上,曹静仁吓了一跳,方想起此行目的,忙低下头一动不动。
陈淮慎觉得他不对劲,小心地用手肘撞了撞他,曹静仁跟上他的脚步,小心前行。
安陵君路过他身边的时候,曹静仁一直盯着他的金线白靴看,踏在青葱翠郁的草地上,曹静仁脑海只有一个念头:这真是个男人?脚怎么这般小?
安陵君走了几步,停下来。转回身看着曹静仁的背影,突然出声:“等等。”
声音清脆,一如他的长相,引人赞叹,要是平时,陈淮慎一定挑着他的小巴调笑:“美人一开口,真是有如一道清流徜过我的心间,什么忧愁烦恼都被带走了。”但现在,他却是少有的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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