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看到惯于隐忍的o被可怕的情欲碾碎了尊严,跌在床畔,拽着程修的袖管不松手,凄厉地哭出声音来,哀求他网开一面,别在这个时候夺走自己的。
程修红了眼睛,连连跟他说对不起,却到底守住了理智,没有心软。
房门在面前关上了,隔着一层薄铁皮,郑飞鸾听见o在里面一声一声叫他的名字,哭腔浓重,还绝望地发着颤。
然后,就是长达二十小时漫长的分离。
发情的o怎么能离开自己的整整一个白天?
郑飞鸾不知道。
没有人舍得尝试,从来没有。
o是怎样独自熬过那七个白天的,郑飞鸾迄今不得而知。他的记忆从凌晨两点开始,推开那扇门,会看到o裹着一条湿淋淋的毯子,无声无息地蜷伏在过道角落,目光涣散,气息奄奄,要被抱进怀里很久才能缓过来。
到后来,o开始频繁陷入昏迷,根源竟是脱水和饥饿——存放在冰箱里的浓缩营养液,他连一支也没给o喂过。
发情期的o比玻璃更易碎,全靠悉心照料才得以熬过艰险,但寻偶期残缺不全的智力使郑飞鸾根本完成不了这样的任务,唯一能帮忙的程修也在白天被差遣得脱不开身。直到第三天,程修发觉o面色苍白,体格虚弱得骇人,打开冰箱一看,营养剂居然原封未动,才慌忙拆开几支,匆匆灌进了o嘴里。
谁也不敢相信这场兵荒马乱的发情期,真的在o腹中留下了一条顽强的小生命。
这个孩子被o视若珍宝,一天一天呵护着成长起来。她平平安安度过了六个月,长出了手脚,会动弹,会翻身,乖巧听话,从不闹腾……然而,就在初秋的那一天,她遭遇了幼小的生命中最大的一场劫难。
她从国外归来的父亲,知晓了她的存在。
她变成了一窝见不得光的蛇鼠虫蚁,要被赶尽杀绝。o护不住她,只能怀着她,提心吊胆地躲藏在城市夹缝里,白天不敢抛头露面,夜晚不敢安心入眠,躲一天是一天。
这个孩子最终出生在了去年的圣诞节,那天,猩红的床单洇透了o的血。
……
是他做的。
都是他做的。
从两年前大雨滂沱的夏夜开始,记忆呈现给他的每一幕画面,都是他洗脱不去的罪名。
郑飞鸾望着手中那枝洁白的铃兰花,心脏骤然绞痛。胸腔闷得厉害,肺里的空气被一股脑挤空了,任他怎么大口呼吸都喘不过气来。
第三十四章
清早七点,淮阳路的“爱宠城堡”开了门。
笼子里猫打呵欠鸟打鸣,饿了一夜的狗扒着栏杆排排站,激动得狂甩尾巴。店长大叔挂上“营业中”的灯牌,拎起一袋狗粮开始放饭,还没喂几只,门铃叮咚作响,有人推门进来了。
这个点来客人?
“爱宠城堡”门面小,地段差,做的又是洗澡、吹毛、临时寄宿的小本生意,连待售的猫狗都有大半是捡来的,算不上高端宠物店,客流量向来少得可怜,更别提工作日刚营业就有人登门。
店长大叔正想着是哪位熟客来了,一转身,只见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的。围巾大衣,肩头落着一层碎雪,个头高挑挺拔,表情沉稳端肃,往那儿随便一站就有股说不上来的威严气质,怎么看都和他家小店格格不入。
再瞄一眼停在门口的车,得嘞,三叉星徽,商界人士标配。
店长大叔放下了手中的狗粮袋子,上前一步,问道:“先生,想买些什么?”
回答:“我想向您打听个人。”
打听人啊?
店长大叔生来一副热心肠,笑呵呵地点头:“您说您说。”
这位来访的自然就是郑飞鸾了。他转头环顾一周,注意到了店里的相框装饰墙,大步走了过去。墙上悬着五排木头夹子,大大小小数十张相片,色彩斑斓,温馨可爱,都是“爱宠城堡”开业以来的美好回忆。
他的o赫然就在其中。
相片里,o正在给一条成年边牧洗澡。边牧顽皮,没等洗完就开启了抖水模式,抖得一屋子水珠四散飞溅。o边躲闪边抬手挡脸,笑容灿烂开怀。
——何先生,容我问一个问题,你在哪里高就?
——在附近的宠物店,拐角那家,叫做“爱宠城堡”。
那天在咖啡店,何岸是这么回答他的。
“他……”郑飞鸾深深吸了一口气,指着照片问店长,“他叫什么名字?”
店长大叔爽朗答道:“他啊,叫何岸,人字旁那个何,不是三点水的河。以前在我这儿打过工,后来辞职了,走了有一段时间了。”
“何岸……”
郑飞鸾念着这两个字,目光变得沉郁而哀伤。
他曾百分百笃信何岸与小夜莺不可能是同一个人,然而当他在记忆中搜寻何岸的脸,想证明这一点时,却惊诧万分地发觉——他不记得何岸的模样了。
那个其貌不扬的o,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他的镇定被劈开了一道裂缝,越裂越宽,越裂越深,疯狂吞噬着他坚持的执念,直至镇定荡然无存。
郑飞鸾打开钱夹,取出了一叠大面额钞票:“这张照片,我想买下来。”
店长大叔一估金额,有点慌张:“太多了,使不得使不得!您要是真喜欢它,我送给您得了。”
“没关系,它值这个价。”
郑飞鸾不再多言,将钞票整整齐齐摆在柜台上,然后亲手从木头夹子上取下了照片。他端详着照片中的笑靥,有些艰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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