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丁一出现在他们眼前时,连已经认命的钱初九都站了起来,冲着丁一泣道:“老大人,孩儿、孩儿……”一时竟然语塞,语不成声。↖不是他不知道从何说起,而是在绝望的死灰之中见着丁一,却是见着生的希望,这生死之间的转换,让他激荡不已。
“你做得不错了,先休息一下。”丁一屈指敲了敲他头上的铁盔,对着伴在钱初九身边的火力手说道,“墙上由你来指挥,掷弹筒和迫击炮作遮断射击,就如在京师大房山那边演习训练的一样。”
“是,制军!”
丁一点了点头,又教通讯班也上了墙。
然后他翻身下马,抽刀而出,高声呼喊:“一在此,谁愿随我赴死!”
“愿为先生效死!”身后那两个随他而来的班,也齐刷刷地下了马来,拔出马刀咆哮。
这也是跟在丁一麾下十年左右的老兵了,一点也不含糊的。
而出乎钱初九意料的,是刚才那些跑得比兔子还快、一百两都不赚的军余,居然在各个角落里飞奔出来,纷纷吼道:“某等愿为陛下效死!”、“小人愿为陛下赴死!”、“取义成仁便在今朝!”
钱初九的眼眶有些湿意,不是恐惧,不是惊吓,是他看着墙下提刀而立的这个男人,他不得不感叹,也不得不佩服,英雄,他总是能创造奇迹,总是能人所不能,故之他方才是英雄!这一句话由别人吼出来,或者大家会觉得这厮是个疯子;但这句话由丁一口中出来。闻者纷纷不顾安危,不顾奥斯曼人胡乱抛射。越过围墙的羽箭,就这么冲出来。站在他的旗下,随着他的长刀所向,准备去付出自己的生命。
只因为,丁一,便是一位值得这些热血汉子,为之付出生命的英雄。
“开门。”他抬头对着墙上的火力手这么吩咐,因为开门的绞盘就是哨楼上。
于是奥斯曼人惊讶地发现,先前对方极力阻止自己靠近,为了砸开它而已方付出了许多性命的大门。就这么慢慢地打开了。
日从东升,由西落,此时太阳还没爬上中天,正在门内那男人身后,将他一身盔甲衬得夺目耀眼,以使得前面许多奥斯曼士兵,下意识伸手去挡住眼睛。
“迫击炮,三发,急速射;掷筒弹。自由射击!”火力手在墙上看着丁一的战术手势,马上就下达了命令。英雄是什么?就是他站在这里,他就这么站在这里,甚至连铁门也敞开了。但士兵不会再去担心,这二十四发迫击炮弹打光了怎么办?也不会去想,一旦弹药耗光。上千奥斯曼人会如何如潮湧上,把自己撕成碎片。
只因他抽出刀。屹立于此。
于是他们便坚信,他会带领自己。走向胜利,只要服从,只要跟随。
这已在军中成为了一种迷信。丁一曾为此和刘吉深谈过,也让刘吉尽可能的化解掉这种个人崇拜式的迷信。但对于现在来说,这种迷信却成为了最好的心理暗示,让士兵陷入了宗教式的狂热,让他们极好地执行命令。
屠杀的命令。
三发迫击炮弹准确地落在了拐角的所在,爆炸的巨响、剧烈的火光,以密集队型布阵的奥斯曼士兵,几乎有三两百人在爆炸之中惨叫着瘫下、纷飞,弹片,毫无阻碍地击割着他们的躯体。再强悍的人,在真实的战争之中,也不可能穿着重甲去登舰,一旦落水的话,那必定会让他连一丝生存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奥斯曼人都是轻步兵,迫击炮弹的碎片和铁珠,对于轻步兵总有格外的喜爱。
而七八十米外的那些奥斯曼士兵,根本也没有空闲去为同伴悲叹,因为六具掷弹筒齐射的榴弹,尽管没有迫击炮那么大面积的杀伤,但射速更快,每一发榴弹的落地,都带来凄离地惨叫,它甚至比瞬间夺走性命或将人震昏的迫击炮弹更加恐惧。
因为死就死了,而伤员的呻吟和碾转,更加让人触眼惊心,更加让沙场变得恐怖。
这个时候,那被阳光映照得如同战神一般的男人,从门里稳稳地走了出来。
五十米外想要弯弓搭箭的射手,很快就被步枪的子弹撩倒。
枪声,死亡的枪声,这倒是唤起了面对丁一的那些奥斯曼士兵,最后一点血性。
他们扑了上前,他们不知道这个男人是谁,但任谁也可以看出,所有的劣势,所有的恐怖,所有的东西,都是由他而来,只要将他斩于刀下,那么一切必将变得轻松。
便何况当丁一走入门洞时,失去了阳光的衬映,让那些奥斯曼士兵觉得,这也不过是,一个披了重甲的魁梧男人,他们产生出了一种错觉,一种觉得自己可以把丁一斩于刀下的错觉,于是他们扑上去,挥舞着手里的长刀。
这是丁一唯一的实战的机会,他很珍惜这样的机会,这种机会对他来说,已经越来越不可期了。所以,他蹂身向前,手里的大马士革钢刀,直到斩过五个人的咽喉,才和第六个扑向他的奥斯曼士兵相磕。
“当!”的声响,让这奥斯曼士兵狂喜,他认为自己挡下了对方的刀,那么,对方的死亡,就是必将到来结局!无论是他,或是他身边的同伴,都是这么认为的。但可惜几乎就在长刀被挡下的瞬间,丁一就掷出了手里的刺刀,它准确钉在一名想来捡便宜的奥斯曼士兵的额头上,直到没柄。
然后从后腰扯出来的工兵铲,劈掉了另一名奥斯曼士兵的半边脸。
当然丁一在这过程里也被劈中了一刀,可惜这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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