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小六子!你能不能把你那套打家劫舍的手段先收起来?!我们到吕宋来,是来搞贸易的,不是来抢劫的。你的明白?”
“噗!咳咳!咳!”李秀秀将一口椰子汁喷了出来,不停地咳嗽,一旁的两名侍女茉莉和鹦鹉忙过来服侍她。
“大,大哥哥!你!您!”李秀秀涨红了小脸,不知道该如何说。
是啊!您带着船来到人家门口,然后万炮齐发,把人家的船队变成了火炬,把人家的水师成员变成了您的俘虏。您又大言不惭的说您是来搞贸易的?您干脆说您就是一个西洋鸟人得了!
“命令各舰,向马尼拉前进,为登陆部队提供炮火支援。”
在铺天盖地的炮火面前,林奇中校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威望。炮台原有的士兵看他的眼神不再是鄙夷和不屑,而是充满了崇拜和感激。
那些明国军舰的炮火,在足足一千五百瓦拉以外,还可以击中炮台,将炮台变成了废墟和垃圾场,看着那些被炮火狠狠的抛掷到空中的砖石和木头,每一个士兵都在不寒而栗,如果这样的炮火击中了人的身体,那么,毫无疑问的,大家都会去见天主。
“我的亲爱的表弟,作为您的表兄,我希望您能够作出英明的决策,命令守军停止抵抗,与李总督展开谈判,最后达成光荣的停战条约。”何塞在佩雷斯的办公室或者是指挥部里,向他这位可爱的表弟苦口婆心的劝导着。
“不!”佩雷斯如同一个输光了家当,将老婆也押上了台面的赌徒,他很清楚,如果和那些明国军人或者是商人谈判的话,那他基本上没有什么优势或者筹码可以谈。如果,说有的话,便是他手中那些八连的华人居民。
“总督大人,明国军队开始在码头和海岸上登陆了!”一名士兵急匆匆的闯进了总督的办公室。
“很好!去!命令布尔科!让他去通知那些明国人!让他们向伟大的西班牙帝国吕宋总督投降!”
那个士兵用一种看精神病人的眼神怜悯的看着他的总督大人,如今是那些明国军人兵临城下,我们的舰队被摧毁了,我们的炮台如今在敌人的炮火威力之下,已经快要变成废墟,您这个时候让敌人向你投降?!
你还不如说,现在正在西沉的太阳,马上就要从海平面下跳出来!那名士兵在心里咒骂着,转身去传达总督大人的命令。
“我的表弟,你!。。。。”何塞也是有些无语了。
布尔科接到命令之后,也是一脸的无奈,这个时候,让他这个混血儿去传达这样的信息,这不是让他去送死是什么?!但是,没办法,身后,总督用那柄象牙柄手枪指着他。
阿卡是一名景颇族士兵,双脚踏上码头的地面时候,他就知道,他大显身手的机会来了。
手里紧紧的握住那支火枪,心里一个声音高声的叫喊着,“我要杀敌!我要立功!我要得到那些赏赐和好东西!”
作为一名麒麟营的新兵,他无数次的听他的甲长鲁云胜和伍长梁宽说过,作战时勇猛顽强,杀敌立功之后,你便会得到军功赏赐。银子,水牛,田地,布匹,还有那些雪白精细的食盐,在寨子里被大家称为天神的赐福。
被招募之后,他就知道,将军大人对这些番人始终是另眼相看,汉人,是一甲一兵,也就是说,十几个合适的小伙子里面,才能够挑出一个来当兵,而景颇人,佧族,则是三五个人里面就能够被挑出一个来。
(这是李守汉杀人不见血的民族灭绝政策!他利用少数民族的淳朴和善良,为他的罪恶目标,他不惜采取这样罪恶的手段,来吸引少数民族适龄青年来当兵!)
(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来,汉人的人口总量同所谓的少数民族相比不占据优势。二来,在少数民族征兵,也是为了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我呸!典型的歪理十八条!”)
阿卡忘不了入伍之后第一次在饭堂吃饭,一碗冒着尖的大米饭下肚之后,他舔着饭碗,意犹未尽。
这时候,一个和他弟弟差不多的汉家小伙子笑嘻嘻的走了过来,“饱了没有?不够还可以再添。”
说完,挥动着硕大的饭勺,不由分说,又将自己的饭碗填满,还狠狠的在上面加了两勺鱼和肉。
那顿饭,是他有生以来吃的最饱的一顿。
当他打着饱嗝参加下午的训练的时候,才发现,那个给他打饭的小子,竟然就是将军!
这还能说什么?!将军给饱饭,还给了户籍,让家里人能够用和汉人一样的价钱买东西,不对,如今我也是华夏民族。
阿卡很快便成了新兵里的训练尖子。依靠良好的身体素质,他在新兵的各项训练里面都名列前茅。越野,射击,刺杀,样样都是优秀。
第一批火枪列装之后,他被分配到了鲁云胜的甲中,成为了火枪手之一。为了自己的家庭,他很快熟悉了自己手中的这支火枪,并和它亲密的如同情人一般。
“小子们!准备好你们的火铳!记住在操场上的动作要领!!记住,长官是有情的!军法是无情的!”
“战场是绝情的!”
听到队官的口令,他一面心中默念了一遍这背诵了无数次的话,一面迅速从携带的弹药带中取出一枚定装药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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