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去玩我可没拦着,好啦,去玩吧,我要去一趟光影制作。”默言说着就起身了,“你们几个看好他啊,别再出什么事了。”默言交待着其他人。
“放心啊,阿嫂。”阿梅等几个都是一边笑一边朝林慎容挤眼。
“对啦,”林默言拿出自己的皮夹,“哥哥,你今天出来换了衣服,一定没带钱,给你了啊。”掏出一张卡,“需要的话自己去取。”
“哇哦,原来哥哥家是阿嫂掌钱啊?”莫纹蔚看到这里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地说道。
“karen,”林默言听到莫纹蔚这样说,笑了笑说,“其实不算我掌钱的,我们大多时候都是各用各的,我赚的比较多啊,自然多贴些的。很正常的,再说了,哥哥也很忙的,而我大多数时候都在家的。”
林默言笑着转身离开。
林慎容看看手里的卡,突然皱了皱眉头,最近,阿仔似乎有心事啊……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静静地想了想。好像是从那次酒吧事件和好之后开始的吧……
到底是什么事呢?
其他人看到他在想什么的样子,也不敢打扰,但是,下一个瞬间,林慎容却是突然像个孩子一样挥着手里的卡,很开心地说:“有钱了,大家想吃什么?鲍鱼、龙虾、大闸蟹?还是要去购物?给你们每个都买件唐纳?卡兰的衣服?嗯,再加上卡地亚的首饰?你们几个要不要一人一套娇兰的化妆品?lv的包?”
“哇,哥哥,你不怕被阿嫂骂啊?”梅妍芳虽然也不是用不起那些,但是她平日里是非常俭省的。
“我们的《红》会大买的啊,给你们几个买礼物也没什么事的啊。走了啊,不去的没份啊。”哥哥一挥手,于是这一行人立即杀了出去。
虽然,大家都不是用不起啊,但是这是哥哥送的啊,自然是不一样的意义啊。一些年轻的新人都是听他的歌长大的,20多年啊,从当年的《》到现在的《红》。
他一直如同林默言在《红》里面写的那句歌词一般:是最绝色的伤口。
谁能够在这个混乱的圈子里长盛不衰20年啊?
虽然有人说,如果默言没有退出绝对也能够如此的,但是,没有人想过,默言从来就不是一个正经的圈内人,他绝对不可能在圈子里长期呆下去。他好像是一只候鸟,追逐着温暖,到处跑,在哪里落脚、在哪里停歇,只是因为春天就在那里。
或许前世他是一个十分优秀和出色的导演、演员,那个时候他是一个正经的圈内人,但是,从他重生之后,他只是一个迷茫到了极致的人,他不知道为什么老天要和他开一个这么大的玩笑,把他所有的过往,所有的成就都那么轻易地收了回去,他在刚刚出生的时候是那样的怨恨老天,把他奋斗了那么多年的一切,就这样夺去。所以,他在怨恨中度过了自己的幼年期,然后他决定要报复。
所以,他向李爹地借出启动资金,他开始尽力改变历史,这样的赌气,和那个飘渺虚无的老天赌气……直到1977年,他开始关注起自己的偶像,那个曾经被他视之为神的男人,他希望那个男人不要在2003年消逝,希望那个男人一生安康,其实在一开始,他根本没有打算靠近的。然而或许是老天也觉得自己做的太过了,所以,就这样,那个男人成为了他的挚爱。
他也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意义,所以,无论什么事他都会挡在哥哥前面,给他写最好的歌,给他最好的照顾,却又不希望他失去本来的面目。
世间最绝色的伤口……
是的,对于默言来说,对于那些经历过他消逝的人来说,这个伤口会一直淌血,永不结痂。
默言始终记得那一年,他经历了那场变故之后,看到了那片老电影里的那个眼神,然后问自己的朋友他是谁时,朋友沉吟之后说:我的妈妈说,他曾经是世间最接近神性的人……但是,他死了。
即使那个时候,默言仅仅只是第一次遇到他,但是却开始喜欢上他,开始追逐他的脚步,一直到他重生之前,他还是喜欢着。
他无数次希望能够把朋友口中的“曾经”去掉。
这一世,他是候鸟,而他是春天……
春天在哪里,候鸟就在哪里!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还是不喜欢都不是我的错,我只是希望在我的文里,那个我认为的最接近神性的男人,能够好好的。
☆、醉
带着一众明星把香港大大小小的奢华商店逛了一遍,哥哥的眼光相当精准,每个都配得很有气质。在吃海鲜时,大家都打趣说,以后逛街一定带上哥哥。对此林慎容颇为无奈,但都是好友,林慎容非常大方地应下了。
“我看还是算吧。你们啊,让leie陪你们逛街,亏你们想得出来啊,言仔要是知道,非得哭死不可。”陈百强笑着说道。
大家一想,也是哦,哥哥长年拍戏,又累又离家啊,言仔不可能每部戏都跟着。他在家的时间本来就不多了,还陪大家逛街?一次两次还好,多了就等着阿嫂的小鞋吧。
这一个月哪,他们算是见识到阿嫂的实力了。他人是在录音棚啊,但是呢,那几家前段时间蹦达得最欢实的公司和报业统统面临倒闭的危险。而且默言整人从来不一次逼死,而是要他们在倒闭的临界点上慢慢挣扎。直到最后一刻,他也依旧给
喜欢重生之为你存在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