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张彩照,都是一个人。男人穿着整齐的宝蓝色西装,鞠躬的时候可以看清楚他完美的身材,笔直修长的大腿被修身的西装裤妥帖的修饰成流动顺滑的弧度,他的袖口都缀着金色的袖章,他是那种不论走到哪里都要保持完美风度的男人。
中分的刘海让他整个人显得比实际岁数更加年轻,好像分开之后他越发好看了,也许是化妆的原因,也可能是离开他,他的笑容更多了吧。黑暗中的青年近乎痴迷的捧着手机,那里存放着同一个人的上万张照片,他的每一首歌,他的每一个笑……分开越久,想念越深。从来不知道自己是这么痴情的人啊,麦克感慨的灌了一口酒。
冰凉的液体顺着他的喉结滑落领口,好像连整个心都冰凉。
“老大!”门口传来一声轻轻的抠门声,手上还流着血的小弟敲了敲老大的所在的包厢,“还没醒吗?解决了。咱们今晚可以早点回去吃饭了。”
麦克一仰脖喝完瓶中的酒,关上手机却隔不断对那个人的思念。他们在同一个城市,可他不敢去!
狠狠的将手中的酒瓶摔在地上,玻璃碎裂的声音在耳边炸响。门外的小弟吓得往后一跳,尽管知道砸不到自己,但是想想老大发疯时候的样子,啧啧,还是远一点吧。再回头看,刚刚抄家伙的打得一个比一个厉害的兄弟们望天的望天,跑路的跑路,已经以光速逃离老大的视线范围之类。
麦克打开门,紫色的霓虹灯光闪烁着,门外的小弟连忙跟上去。
穿过狼藉的酒吧大厅,原本的混混头子被一个小弟踩在脚下,皮青脸肿,看着麦克的眼神已经有些虚。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惹到了黑手党头目的继承人,不然这个大少爷怎么会有雅兴放在一夜上千万上下的赌局不去,反而在他这个小酒吧折腾呢。
麦克踩着他一尘不染的皮鞋,嗒嗒的走向灯光最亮的地方。
小弟反手一扣,比军校的标兵还要标准,在这个光和暗并行的城市,黑手党是比警察还要有有前途的地方,因此手下能人辈出。那混混头子的脸被直接磕到玻璃渣子遍布的桌上,龇着嘴角却不敢喊一声疼。
全世界的混混都一个样,他们在一条街上无法无天,遇到人都会显摆的恨不得将胳膊上的刺青凑到别人眼底下,他们习惯看别人敬畏的神色,说起打架,绝不含糊。但是真的碰上硬骨头,他们也很识时务,欺软怕硬是所有夜里生存的人最基本的原则。
“这家店,我要了,你开个价。”麦克屈尊降贵的低下头凑到那还喷着血的脸旁边,声音清澈好听,但是吐出来来的字节却让人背后直冒冷汗。
“爷,您要这么个小酒吧干嘛?既不赚钱又劳心费力的。”一边的小弟感觉自己听错了,他们这种随便一个出场可以摆平一个区的人居然大晚上的被自家老大喊到一家小酒吧,砸了一通之后居然说要买下这么一间破酒吧!
“你小子话最多。”麦克斜了一眼一边的小弟,“这点钱还不够给你们吃饭的,算是钱吗?再说你们这群小子光吃饭不干活啊,这间酒吧盘下来之后就你负责。”
最后在麦克强势的前砸后枪之后,仅仅一个晚上,整个城市的上百间酒吧,无论大小都被这位少爷盘下来,一时间道上的人都暗自猜测这位爷怕是在找什么人。甚至有传闻说这位爷爱上了一个舞女,不惜费心费力的到处去找,只为了挽回爱人的心。
听到这个消息的麦克笑了笑,他坐在酒吧调酒台边,摆弄那些的曾经无比熟悉,现在却很生疏的物件。
高脚杯里被注入精密调制的各种酒精,一层一层的叠加着,正好十年。
酒吧安静的出奇,大概是因为才中午的原因,他就这么一杯一杯的锻炼自己丢了好些年的手艺。
楼梯口传来一步步的脚步声,不急不缓的慢慢的逼近。麦克懒得抬头,他专注的将手里调酒瓶里的液体注入晶莹透亮的玻璃杯里,注视着杯子,对着进门的客人道,“还没营业呢?晚上再来吧。”
“我来应聘驻唱。”时光像是在这一刻停住了脚步,阳光照进这个阴暗地下的小酒吧,破旧的音响里唱着的是庄华新专辑的同名主打歌,“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少年清澈的声音一如往昔,他温柔的声线裹挟着拍打着麦克的心。
那也是一个晴朗的午后,百无聊赖的麦克自顾自的在酒吧调着酒,一个背着吉他的少年走了进来,他有一头金色的灿烂到耀眼的头发,勾起的笑容一时晃花了人的眼。那是他们第一次相遇,而在十年之后的异国他乡,同样破旧的小酒吧,同样的对白,麦克的心骤然开始雷鸣般炸裂开来。
他甚至不敢抬头,去看来的人是不是他。说不清楚是更希望来的人他,还是害怕来的人真的是他……
还没等麦克反应过来,面前响起一阵吉他声,那人的声音和背后音响里的声音重叠,清越的声音像是专门为了验证什么,麦克感觉这是自己十年来最幸福的时刻,耳边包围着心爱的人,他弹唱着,重复一句话,“终于等到你,还好我没放弃。”
不知怎么,冲过枪林弹雨,挡过大刀棍棒的黑手党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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