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红着眼睛看看自己的手,又看了看萧世的笑容。
萧世凑过去亲了他一口,然后低笑着对陈叔说,“爸,您放心,我不会跟他分手的。”
陈叔在电话那头差点气炸,“我让你跟他分手!分手!”
萧世全当没听见,笑眯眯地对陈叔说着,眼睛却始终看着自家兔子,“爸,我爱他。”
“¥@#amp;*……”
后面的陈叔的吼声已经没有人在听了。
在那一瞬间,老兔子已经红着眼睛扑了上来,狠狠地吻住了爱人的嘴巴。
我爱你神马的,最要命了。
老兔子一边吻着一边想,既然说了这句话,那以后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他跟所有女人保持距离,每天只能看着他爱着他伺候他。
嗯,就这样!
果然,恋爱还是要厚脸皮才行,强暴什么的,完全是可以he的!
番外一别扭猫的诱拐法则(一)
1.从前有只猫
二十八岁之前,安睿的每一天都过得非常充实。
上上班,健健身,泡泡吧,滚滚床单,偶尔还会调戏一下自己的可爱上司——
虽然对方不见得高兴被自己调戏,但至今为止的人生中,实在是再没遇上比他更好玩的玩具了。
直到有一天,家里突然走进了一只流浪猫。
那只猫的名字叫陆敬哲。
样子不起眼,因为在外面流浪太久,绒毛都被雨水打得湿漉漉的,却倔强地板着脸,又不够听话,实在不是安睿喜欢的类型。
可惜那天的他实在无聊透顶,兔子上司第一百零一次拒绝了自己为他暖床的请求,在酒吧遇到这么一只浑身带刺的猫咪,也就凑合着带回家吃掉了。
谁知道吃进腹中才发现,咀嚼和吞咽什么的都很容易,唯独消化太难。
这只流浪猫似乎就这样把自己当成了主人,赶都赶不走了。
这可真是件麻烦事。
安睿从来没想过要养宠物,如果一定要养,大概也只能接受自己上司那种外表漂亮、骨子里又温顺可爱的兔子。
偏偏那只丑不拉几的流浪猫太有毅力,无论被自己拎着脖子丢出多远,还是会耷拉着脑袋回到自己身边来。
偶尔他脏兮兮地跑回来的时候,会看到安睿正在床上陪新认识的小东西玩耍,就会狠狠地露出尖牙来,直到把对方赶出自己的地盘才算完。
无论被安睿斥责也好,轻蔑也好,或者干脆不理不睬我行我素,那只猫咪还是会不声不响地贴着他,偶尔会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爪子搭在他的衣襟上,以为他看不见。
怎么可能看不见呢?
安睿有些好笑。
猫咪的心跳声那么大,爪子又脏兮兮,印在自己白色的衬衫上,就会落下一个乌黑的梅花印。
不知为什么,安睿看着他贴着自己睡着的安宁表情,心脏的某处就会隐隐难受起来。
每当这时,他就会俯下身,赶在他睡醒前,在这只猫咪额头上轻吻。
因为安睿知道,等到他醒来,一定又会做很多让自己不高兴的事情,自己一定又会想要赶他走。
可是有一天,当自己再次把拎着猫咪的脖子把他丢在远处的水洼里后,猫咪却没有回来。
安睿坐在空荡荡的别墅客厅里,抽了一宿的烟,看着外面的天色一点点亮起来。
没有熟悉的爪子挠门的声音。
然后他终于明白,猫咪再也不会回来了。
2.玩具的自尊
自从几个月前的深夜,离开安睿的住处之后,陆敬哲就开始了他漫长而艰涩的等待。
秋天来得太过突然又肃杀,走在s城海边的街道上,他抱着刚从超市买回来的一大堆食物和日用品,冷得缩了缩脖子,镜片后伶俐的双眼也微微眯起。
一开始的离开,只是想要试探一下,那人会不会挽留,哪怕一丝犹豫也好。
可他却从来都是那副温和的样子,连往别人的胸口插上一刀,都带着该死的微笑,“我早说我们不合适,阿哲。”
陆敬哲在他的微笑面前,脸色青白得像具泥塑,僵硬地点头,“我知道。”
说不出这是两人第几次闹翻了,可陆敬哲只觉得一次比一次心灰意冷,有时朋友也说他贱,即使喜欢上人家,也没必要做到这种程度。
他知道自己太偏执了,可他觉得,如果那么轻易就能放弃的感情,就不是感情了。
深夜二十三点。
陆敬哲拖着行李迈出安睿家门的时候,自尊为那人放低。
如果他会来找自己……
时间是把杀猪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血液好像不值钱一样地喷溅在地,从来没人珍惜。
陆敬哲渐渐的竟然也习惯了s城的生活,也试着不再去想那个没心没肺的东西。
只是偶尔走在海边的大街上,风吹得人有些冷,会不由地想起那人以为自己睡着时,偷偷印下的吻。
杀千刀的安睿,不喜欢就别他妈玩什么温情游戏!
这样让人怎么轻易死心?
陆敬哲狠狠地磨牙,抱着东西走到小公寓门口,掏出钥匙开门。
这里是海边度假村的一套廉租房,单身公寓式的布局,十几平方的狭窄空间,除了浴室之外,就只能装下个小厨间。
他来到这里的第二天,就找到了一份在度假村做冷盘厨师的工作。
因为是旅游城市,薪水很不错,而且很清闲。
陆敬哲走进玄关,就听见厨房的方向一阵咪呜咪呜地弱弱叫声,急忙脱了鞋子冲进去,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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