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胡忧同样射出热烈眼神的,还有原属于一班,现在却是二班夫相比起胡忧,他似乎更有能力穿上那身甲衣。至少从现阶段来看,他的机会比胡忧多。
二分队属于长枪兵的序列。此时二分队的人,全都分到了长枪。胡忧仔细看了手中的枪,这种枪和古力手中的大铁枪是同样的,只是型号上,比古力的小了一号。全枪大约两米长,枪头实心,枪身为手指头粗的木制,拿在手中,份量挺沉,大约有十五六斤的样子。
秦明分到枪的时候,当场就耍了一手漂亮的枪法,惹得全分队所有士兵的注目。而同样在昨天大出了风头,一夜名传整个暴风雪军团的胡忧,却连拿枪的手势都不对。
各队整队完毕之后,长枪教头冲林出场。
“枪不破甲,同于不扎......平日能洞墙则战场能破甲.......用枪最忌,弃枪孤注。”
冲林说到这里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看了秦明一眼,因为刚才秦明在耍枪的时候,就曾经多次让手中的枪飞出去。那是看起来很帅,在战场上却是找死的做法。
胡忧的眼睛没有跟着冲林的眼神而动。他在动心,默默的记下冲林的话。
第一天的训练结束之后,胡忧抱着自己的枪,来到军帐外的一处小树林里。默念着教头所教的动作要领,把铁枪一枪枪的扎在树上。
简单的动作,重复而单调,不好看,却又花费大量的体力。胡忧身上是汗如雨下。不过他依然默默的咬牙,再咬牙。
第二天起床,胡忧顿感全身酸痛。每一块骨头,每一处肌肉,都仿佛像有蚂蚁在咬一样。吃早饭的时候,他手中的筷子,两次掉到了地上。
第二天的训练和第一天的一样,教头冲林依然是让大家习惯扎法。在排队的时候,胡忧感觉自己的手好像都已经快找不到了,但是开始训练之后,他还是咬着牙,认真的扎出每一枪。
“出枪要先轻后重,盖留不尽,以防左边。致彼枪出尽时,彼死尽也。”冲林边念着要决,边游走于队伍之中。在胡忧一枪刺出时,他突然用手中的枪在胡忧的枪尖上敲了一下,胡忧的枪应声飞了出去。
“出枪时不要尽出全力,要看清当时的形势,留一分以求应变。”冲林对胡忧说道。
“是。”胡忧躬敬点头,捡起被打掉的枪,继续练习。
一天的训练下来,胡忧的双手虎口已经崩开。这是意料中的事,胡忧也没有太过在意。打断骨头重接时他都没有眨眼,更何况小小的虎口之伤。
从戒指里拿出药,随意的洒上,胡忧来到小树林中,继续给自己加训。古人云笨鸟先飞,胡忧自认脑子决不比别人笨,但是他却很清楚,论身体,这里的人,天赋都要比他高很多。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想要获取,就必须先要付出,甚至要比别人付出的更多。
一个月的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这三十天来,胡忧除了正常的跟队训练外,每天雷打不动的给自己加练扎树五百枪。
从一开使只能扎入树皮,到现在能扎入树中半寸。胡忧用巨大的毅力,为自己获得了一点点的成绩。虽然离破甲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他自信,只要持之以恒,总有一天,他会成功的。
军中的训练,每半个月,会有一场对练性质的比武。以摹拟实战的方法,来让大家适应战场的气氛。上一次胡忧自知还差得太多,只是在一旁看着,没有参加。这一次,他打算试试,看看这一个月的苦练,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
这一个月以来,胡忧已经和手下的8个兵都混熟了。一个班满员的情况下,是一个夫长带十个士兵。胡忧的班情况不太相同,只有八个士兵。因为他们原来的夫长古力还没正式接任就调走了,原为一班士兵的秦明去了二班做夫长,而胡忧自己又坐上了一班夫长的位子,这样一进一出,就少了两个。为这事,胡忧去找过队长吉多,却没有得到补员。
校场中央,两个士兵你来我往,打得正热闹,胡忧有些手痒,一拍身边的朱大能道:“朱大能,一会咱们练练。”
胡忧选朱大能是有原因的,这些天来,据他观察,全班里,就属朱大能练习最不认真,而且他的武力应该也是全班最差的。胡忧觉得自己胜他应该没有问题。他还没有自大到认为练习了一个月,自己就能打过阿骨达那个手特别长的家伙。
“夫长你要跟我打?”朱大能吃惊的看着胡忧,他没想到,胡忧居然找上自己对练。
胡忧一拍朱大能的肚子说道:“怎么着,不行?”
一个月来,朱大能也知道了胡忧的脾气,对这个没有架子的上司,也挺对味口的,于是半开玩笑的说道:“行不行,不过我要问清楚,是真打还是假打。”
“废话,当然是真打了。假打我还不如回去睡觉好。”胡忧没好气的说道。这一个月来,他刻意的和手下的兵融合在一起,现在看起来较果不错。
在胡忧看来,对手下摆架子的人,是没脑子的。手下的士兵是为官者的依靠,上到战场上,就是把脑袋拴在一起的兄弟。冲锋陷阵,靠的就是他们。对他们摆架子,那就是嫌自己命太长了。为上者,以威服众,而不是靠摆架子服众。
朱大能缩了缩脑袋,压低声音道:“夫长,在一百多人面前,你不怕落了面子?”
“面子个屁,上到战场,技不如人,命都没了,还讲什么面子。我告诉你,今天要是你输了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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