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大多数时候,她都是对我不闻不问的。可自从经历过那两次噩梦般的灾难后,我下意识的躲她远远的,再也不奢望她会对我展露一分一毫的母爱。
事实上,丁家的人都不喜欢我,爷爷不喜欢我,爸爸不喜欢我,甚至连保姆都不拿我当小姐看,只有丁俊——我的堂兄,是我记忆中唯一的温暖。
他会在我失眠时为我弹奏夜的钢琴曲,会在我半夜复习功课挨饿时翻墙跑去小巷买蛋炒饭。
人前的我总是朝气蓬勃,乐观向上,只有在他面前,我才敢流露出软弱的一面。
而他曾经为了逗我开心,花了两宿的精力去背诵三百条笑话,虽然有些笑话冷得我都想抽他。
所有的小幸福都在十六岁被那个吻打碎。
我没想到他会吻我,我是她的妹妹啊。然而,我也有一瞬的怔忪,甚至忘了,这个吻我唇的男生——是我的堂兄。
所以,当婶婶看到樱花树下,那一触即离的初吻时,才会激动地指着我的鼻子,疯狂的骂我。
作者有话要说:嗯,丁丁与大吴的故事,如果不出意外,应该会以番外的形式出现,,
这章就当作试水吧,听听乃们的意见!关于是第一人称,还是第三人称,有意见请留言╭(╯3╰)╮
丁丁的故事可长可短,如果你们想看,那就写长点,如果你们觉得看烦了,那就短点。
☆、第64章
丁俊被婶婶押去英国留学,而我认真的准备高考,日子孤寂而辛苦,心底却对未来有满满的期待。只要考上大学,便可以离开这个让人觉得胸闷透不过气来的家,便可以不再独自面对父亲的冷漠,婶婶的记恨与嘲笑。
在那段日子,丁俊的每日不断的越洋电话成了支撑我行进下去最j□j的力量。而那个似柔软羽毛扫过唇瓣的亲吻,我们均未曾再提起,仿佛不过是虚幻世界的一场子虚乌有的梦境,梦醒了,万事都是原来的模样,从未改变。
高考前夕,丁俊竟偷偷从英国飞回来。他不敢回家,怕被婶婶逮到,又免不了一场争闹,只得在距离考点较近处订了间酒店。
考试时,冥冥间仿佛有种叫人安定的力量,这是我所有考试中发挥最好的一次。最后那科目结束后,我欢喜雀跃的跑出校园大门,时隔一年后再一次无所顾忌的与丁俊拥抱。
那晚,他带我去喝酒,那是我第一次去酒吧,才知道原来他是这里的常客,有一帮狐朋狗友,并深受各种类型的女孩儿喜欢。
他似乎很开心,喝酒时仍是笑意盎然的,到底是喝多了,醉态可鞠的,一帮子人在那嘻嘻哈哈的,最后竟将战火燃到我身上来。我自小便极为敏-感,那一瞬丁俊瞧我时,眸子里跳动的火光,当真叫我觉得害怕。
而他将我送回丁家,驻足在樱花树下,黑丝绒般的天际星光璀璨,而微风拂过吹散那一树的樱花,盘旋翻飞落于肩头脚下,仿佛一场沁人心脾的花雨。
“丁丁,跟我走吧,我们去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就只有我们两个,就只有我们两个!”
他的神色与声音都告诉我他是认真的,可我拒绝了,我的确要重新开始一段新生活,可我怎么能跟他走呢?他是丁俊,我是丁小绫,他是哥哥,我是妹妹,血缘关系是永远都无法泯灭的事实。
第二天丁俊便不见了踪影。
大一那年,我开始住校,日子终于渐渐轻松起来,上课,逛街,看电影。我不再是被困在丁家的小麻雀,那些往日笼罩于我心尖久久不散的阴霾似乎也逐渐消失。
一切的改变都发生在我大二那年,而丁俊彼时已在这城市倒腾了属于自己的电子公司。
我19岁生日的前一天,丁俊与城中名媛沈伶俐订婚了。
收到请柬那刻,我突然觉得心脏一点点坠落,仿佛整个人都悬在高耸的悬崖边缘,随时都有可能跌入万丈深渊。我穿了丁俊派秘书送来的白色礼服,我个子高挑,那礼服十分合身,样式张扬而不夸张,我很喜欢。
盛大的订婚典礼准备了精美绝伦的手绘飞鸟蛋糕,当丁俊与沈伶俐相携落刀的那刻,我突然开始后悔,后悔自己为何当初不答应与他远走高飞。而我明知这种理应受烈火淬炼的念想不该出现,却无法克制自己混乱的脑海。
第二天大学认识的一些好友为我庆生,丁俊意外出现在ktv的厢房中,而我掌心小泡沫碟中放着朋友刚切好的蛋糕。
从小到大,我这个高傲惯了的堂兄对待哪个异性都是冷冰冰的模样,只唯独在我面前,常常眉开眼笑。可这一刻他朝我笑时,我只觉得心头倏然一抽,疼不可耐,我脾气本就不算温和,一旦被人踩到了痛处,更是不管不顾的,周围的朋友已开始对我英俊的堂兄垂涎三尺,而我气结之间忽的举高手臂,将蛋糕直直砸过去。
他没有闪躲,也许是未来得及反应过来,西番莲果香奶油一半落在了他深色立体剪裁西装上,另一半从他的脸颊擦过,瞬时间他左侧脸颊似染上皑皑白雪。
包厢内霎时安静下来,一圈人被我搞得蒙头蒙脑,我胸闷极了,快速向那几人道歉,拎着包包便冲了出去。
丁俊跟上我的脚步,我转过头来骂他,语气十分恶劣,他也不生气,仍旧跟在我身边。末了,才终于跟我说:“对不起。”
听见那三个字,我所受到的惊吓更大,他为什么要对我说“对不起”,是我表现出了什么?我恐慌,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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