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总是这样,有了第一第二回,就总又有三有四。◆傻◆逼◆小◆说,”后来程少臣再约沈安若,她就不好意思摆了拒绝的姿态,三回里,倒是有两回都允诺。
程少臣平日里似乎工作很忙,并不打电话,通常只在周末约她。安若并没特别的消遣和爱好,周末无非逛街与清扫卫生,程少臣又特别懂得吃和玩,安若觉得跟他相处愉快。
沈安若也搞不明白程少臣到底想做什么。她一向最有自知知明,他那样的人,多半看不上自己这种清清浅浅的女。
他并没有追求之姿,向来坦坦荡荡,目光清澈,表情从容,文质彬彬,除了不得己的情况下,连她的手都不碰。上一回他们一起出海去钓鱼,只在上船时,浮桥因前面有人在行走而左摇右晃,他轻轻扶着她的腰,后来见她仍是怕得不敢挪步,于是在说一声失礼,便抱了她上去,一走过浮桥立即又将她放下来。
程少臣是很彩的人。有时见他接电话,似乎是工作上的事情,锁着眉头,紧抿唇,表情严肃,分明十分不满,但他只是耐心听,甚少发言,偶然一两句,听起来竟和颜悦色,与他此刻凝重的表情完全不符,而通常那只言片字便将事件盖棺论定,再不容反驳。沈安若在心里暗暗叹服,觉得他十分具有领导气质。更多时候他都是歉然一笑,转身到外面去接听。他爱好广泛,在吃喝方面十分讲究,虽然每次都吃得极少。又常带沈安若去各处游玩。沈安若来y市已有两年多,很多地方都是跟他去,才第一次知道。有一回他们甚至去看了一场艺术学院学生的行为艺术表演比赛,那些节目选材诡异,表现形式光怪陆离,沈安若本以为自己还算有艺术欣赏细胞,但仍被雷得瞠目结舌,程少臣在剧场里也装模作样看得认真,到了车上便笑了一路。安若终于找到二人的共同点,原来他们俩都是那种表面有礼实则不厚道之人。
最初他们只是两人一起吃顿饭,他便送她回家。再后来,他渐渐地邀她出来玩,都是一堆友人一起,通常只是大半天时间。每次他到她公司或她所住的地方接她,知她不愿意很多人看见,都将车停得颇远,送她回家时,如果已经十分晚,便送她上楼直到门口,但从来不进屋,其实沈安若也从未邀请他进去坐一坐。
他第一次带沈安若见朋友时,有人的笑里带着诧异,但瞬间隐去。沈安若隐约明白他们吃惊什么,因为那些人所带的女伴,个个都时尚摩登,娇娆艳丽,举头投足间带着诱惑。相比之下,她过于清淡素雅,仿佛只有底稿还没上色的画。她的长相本来就比实际年龄显得小很多,周末不穿职业套装也不挽发,只穿简单宽松的休闲外套与牛仔裤,平底鞋,涂浅色口红,显得年纪更小。那天喝过酒,一个朋友便笑:少臣改吃嫩草啦这位妹妹高中毕业了没
他的朋友都很有趣,举止得体,至多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对身边的女伴很尊重,虽然这群女里环肥燕瘦浓妆淡抹各具特色,但他们对待女的态度却都差不多,不会在人前做出过度亲狎的姿态。每次聚会男士们基本固定,女伴们倒是常常换,难得见到熟面孔,或许也有妆容改了沈安若便认不出的可能。沈安若觉得,在她不肯出来或者程少臣没有约她的那些周末,程少臣应该也会带了另外的面孔来赴约,想必他也有一支候补女伴小分队。这个想法竟然令她觉得十分的安心。
那时冬天已过,春暖花开,一群人便时常到郊外去游玩,上山下海。沈安若虽然不好动,但是他们所去之处通常都很美,天空碧蓝如洗,几朵洁白云朵悬空,沿途皆是果园,正值花季,一树一树满枝头,开得郁郁葱葱好不热闹,桃花随着杏花去,梨花依旧笑春风,每次都有极好的景致可以观赏。一晃眼,她与程少臣这样的相处,竟也快半年了。
他们一群人爬到山顶,男士们打牌,女士们便撑了阳伞在一起聊时尚资讯与娱乐八卦,沈安若能准确拼写的高级服装品牌不太多,也并不愿意嚼舌,索安分地作听众,不争不辩,偶尔在某人话题遇冷时搭个腔,但也听得很有趣。后来当地村民送了米面菜与用具上山,还带了几大桶水,他们就在山上支起了锅与烤架,甚至有几个人在折腾着做叫花,弄得一手泥巴。这群人实在是玩乐高手。
人人都有任务。问了一圈,女士里只有沈安若勉强会做饭,于是她被留下炒菜。山上突然起风,那菜炒得极为尴尬,沈安若被呛得直咳嗽,此刻想必已灰头土脸,风把她的头发吹乱,最后连系头发的丝带也吹落,她的头发便不时飘到眼前。安若一只手拿铲,另一只手按住头发,很担心有发丝落进锅里。正手忙脚乱着,突然有人在她后面蹲下,替她把头发全顺到脑后重新绑了。
她回头见是程少臣,便讶然地笑了:你还会这个
这么简单,谁不会。我还学过剪头发,你要不要试试
我怕不能见人,谢谢。这人的爱好原来这么广泛。
沈安若回头专心炒菜。程少臣从她颈间抽走了丝巾,从后面似乎很熟练帮她把头发裹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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