荇萍精于人事,见他惋惜的表情,便问道:“此间事了,公子可还有何去处?若是公子无事,不妨多盘桓数日,容我等多加款待伺候,届时再与我族同行离去。倘若尚有要事,也无妨与丫头先行几日,也无需担心,日后定也有相见之期,并不急于一时。”
任遥是没弄明白荇萍这话是什么意思。它们可是迁居去了那啥劳什子妖界,鬼知道在什么地方,怎么就能断定日后一定还有相见之期呢?但听了长老奶奶这般言语,也不好先走,便答应留下多盘桓几日,待小狐狸好好倾诉相思之情。至于那疑似“龙组”的事,可惜便可惜吧,反正也不是何等大事。
“那便劳公子先自行游览一番,待老身处理完族中事务,再设宴款待公子。我族虽然偏居于荒地,但也自有一番景色,且也藏有一些凡间的字画珍宝,公子若有兴致,尽可随意取用把玩。”
荇萍说完,便屈身告辞,走去了另一处洞穴。任遥四处看了看,小优似乎也已经去找旧友们叙旧去了,大殿外便剩下了自己一个人。想了想,当下便依着长老奶奶之言,四处逛逛也是不错,有珍奇字画古玩,那也可欣赏一番,但这取用二字,任遥便不多想了。虽主人家开口,但自己怎好当真呢?若是真有一些自己极喜的稀奇物事,也当先询问过长老奶奶,之后予或不予,也当听凭吩咐,若是当真为难,自己又岂好拿取?当下便也走出了大殿。
刚一走,他却又隐约看见了几条蓝色的细丝从自己身边飘过,看上去有几分眼熟,细思之下,却又没什么头绪,当下便又好奇心起,伸手缠住了那几条丝线欲仔细观看。但当他甫一抓住细丝,脑中却突然莫名地恍惚了一阵,回过神来,手中已不见了那细丝的痕迹。
(怎么这一幕有点眼熟啊……)
任遥抓抓头,有些糊涂,但也只以为是自己眼花,便不再多心,继续准备四处看看这传说中的精怪的居所风情,难得遇到这般只在传奇小说中遇到的经历,怎么能放过这满足好奇心的大好机会呢?任遥别的优点不多,便是这好奇心极是强烈,对自己不明白的、不曾见闻的事物都极感兴趣。也是因此,他所学虽杂但却是杂而不精,唯一精的几门学问,却又似乎用处颇不起眼,或说不为人所重视。若他有事事过目不忘的能力,那倒也可能成一个厉害的杂学家,但他又没这本领,倒成了猴子掰包谷,掰一个扔一个了。
任遥四处游览,却发现除了小狐狸说的那片花田,其实风景与旧时童年的奶奶家也相去不远,顿时观景赏风的兴致便淡了几分,转而去欣赏一些狐族收集的古玩字画去了。
它们岐山狐族也不知经过了多少年岁,珍藏的事物年代古的可至商周,新的可到新中国,委实参差不齐,而且大多数东西都也只是类似长老奶奶房中那副字画一般,是与它们狐族有关的,多是些不见经传的物件,虽然年代上确实可称作是价值不菲的古玩,但也仅仅只是古玩罢了。任遥却是对一般古玩无甚兴趣,要说以前可能还想得到些古董拿去拍卖,但是现在嘛……自从被温德带坏后,他发现满地都是小钱包,自己还真不缺这点钱了,便也对一般古董没了什么想法。
要说能勾起任遥兴致的,怕是只有那几口保养还算不错的青铜剑、大概是陶渊明手书的一卷《桃花源记》,以及一个不知年代的,貌似是银丝剑穗的小玩意儿了。前面两样都是他平日兴趣所在,至于那类似剑穗的小玩意儿,却是让任遥感觉极为眼熟,但是想想似乎也没有眼熟的理由,这东西随便上哪儿都能买得到,最多说是银丝贵了些罢了,但他就是觉得眼熟,当下挠了挠头,烦恼着要不要跟长老奶奶讨要这三件物事,但人家对自己礼遇如此,自己还要东要西,是不是有些不知足啊……
寻思无果,他当下决定去问问丹辰子和温德,毕竟他们人情世故比自己老道多了。但两人却都说但要无妨,任遥这才想起来这俩货一个是江湖人士,向来不喜这般扭扭捏捏,另一个则是十足的无赖泼皮,又岂会放过占便宜的机会……
任遥也是真不懂……自己亲身感受了时空异能的神妙之后,才发现从物质上来说,如果想要得到世上大部分东西,皆已然是举手之劳,为啥温德这货还这般喜欢占小便宜啊,温德却解释说:得到东西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是否有趣。“有趣”这两字还真是对这货一切活动的完美诠释。但任遥也颇为赞同,若是无趣之事,便换做自己也是不会也不愿去做的。
待到了日薄西山,任遥当真便携了三件东西去找长老奶奶,有趣的是,荇萍不但不觉为难,反而为有能取悦任遥之物而十分欣喜。她这一系列行动,还真让任遥怀疑自己是不是真地有什么尊贵地背景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但仔细想来,还是搞不懂。当下便只当做狐族爱屋及乌,不再深究,吃了一餐狐族招待的丰盛晚宴后便去了荇萍所安排的上房(上洞?)歇息。
另一头,在山脚的任日上毫无形象地坐在地上,很是焦躁地皱着眉头叉手抖脚,在将一切都染成橘色的夕阳下左手拿出响起的电话接过,右手抖了抖来之前才买的、现在却已经空空如也的一包磨砂黄果树烟,随后撇了一眼身侧乱七八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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