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解决了王维的问题,又顺带着认识了这么一个大帅哥,心情大好。她一边哼着歌儿,一边蹦蹦跳跳的满院子乱跑着――唐栗子把她这种行为称为乱跑。其实明珠是在做运动,她一直就有每天运动的习惯,她总觉得,运动可以让她保持活力、保持青春、保持体形……
明珠忽然停了下来:
‘坏了,自己怎么忘了?现在自己不需要减肥了,而是需要增肥,按照唐朝的审美观,非得是那种丰腴饱满的女人才是美的。’
明珠估算了一下,要是按照自己现在的身高和年龄,怎么也得长到一百二三十斤才能显得漂亮。
‘我的妈呀!’明珠惊呼了出来,‘一百二三十斤!那得多壮观啊!’
明珠想象了一下,自己长成那副身材后走在朱雀大街上的情形,倒是也挺神气的。
所以说什么都有一个习惯,明珠回到大唐还没几天呢,就已经看那些丰满的女人很顺眼了,相信过不了多久,她就会彻底忘了骨感美人是怎么回事了。
好了,现在减肥是不用了,增肥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那就护理护理皮肤吧――总之,她就是闲不住。
明珠在现代的时候,并没有太关注过保养皮肤这种事情,可是最近保养头的效果太明显了,所以,她决定尝试一下皮肤保养,亲身试验一下,现代美容杂志上写的那些护肤方法,是不是真有让人脱胎换骨的的作用。反正这里有满院子的鲜花还都是无污染的,不用也太浪费了。
明珠又忙碌了起来。
红歌正在自己的住处检点着行装。她已经决定了今晚就去摸一摸那个方明珠的底细!
虽然对临淄王动了情,可是红歌毕竟是武将之女,而且从小就接受了成为一个女武士的训练,所以她的性格中自有她强硬的一面。她可以为情所困、所伤,可是却不会整天都沉迷于哀怨之中,至少,她能够把自己的哀伤深深的隐藏起来。
就像现在,她的面容分外的平静,眼神分外的安详,任谁都看不出来,她心底的情潮,也看不出她很快就要去干飞檐走壁的勾当。
红歌本来已经安排了一个手下,以打饰的名义去了一趟方家了,可是一无所获。所以,她就决定不再侧面试探了,干脆正面出击。昨晚,她已经探了一回方宅了,摸清了方明珠睡觉的地方。而且她很惊异的现,偌大一个方宅,竟然只住着方明珠和唐栗子两个人!这就显得比较与众不同了。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就敢就这么着守着一座如此的豪宅,连个看门守院的都不雇!
‘难道,这一双少年男女真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以至于艺高人胆大的到了如此程度?’
红歌想到这种可能性,也就不敢大意了,所以她为今晚的行动做了充分的准备,兵器、暗器、迷香全都带上了,至少得保证自己全身而退才行。
其实红歌哪里想到,明珠并不是什么艺高人大胆,她就是不想让闲杂的人泄露了她的底细,所以才不雇人。至于说到安全问题,她方大小姐是从现代回去的,是西西里黑手党总部长大的,所以在她看来,长安城的治安真是太好了――没有持枪抢劫、没有聚众火拼,那还有什么需要防范的呢?
再说了,她家现在既没有大额现金,也没有大量珠宝(就一点儿客人的金银,那也不值得偷啊),没有债券,说白了,就这个院子和这些家具值钱,那个贼脑子秀逗了会来偷家具呢?
当然,还有cǎi_huā大盗劫色的可能,可是明珠虽然对容貌很是自负,可是也还是认为,就目前而言,cǎi_huā大盗暂时还是不会来骚扰她的。
明珠是这样理解安全防御问题的,而栗子更是天生的天不怕地不怕。所以他们就两个人坦坦然然的住下来了。
只是谁也没想到,他们这一坦然,却给红歌造成了一种心理负担――红歌就认定了,她今晚在方宅一定会有一场恶战!
44、人妖难辨
鼓交三更,红歌穿一身黑色紧身衣,悄悄走出了住所。她就像一只敏捷的狸猫一样,蹭的一下就蹿上了房脊,悄无声息的朝着方家而去了。
很快,她就靠近了方家的宅院,现在红歌对方家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她三拐两拐就来到了明珠卧房的附近,只见明珠的卧室中还亮着隐隐的灯光。红歌心头一喜:
‘她还没有睡,那更好,先去看看她在干什么,然后等她睡实了,再给她下点儿迷香,然后去她的屋里搜查一番。这一趟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
红歌已经非常谨慎而且周密了,但是她忽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方宅紧紧毗邻着临淄王府!
当然,她也看到了这一点,但是她通过这几天的观察,很肯定临淄王府和方家没有任何往来,所以她就把临淄王府排除出了自己的计划之外。
按说,红歌这么做,也不能算错。但是她却忘了,或说她太不了解李隆基了。她根本没有想到,每天深夜,临淄王府的警戒都是布防在王府方圆十里之内的,而且每隔两里,警戒都会加强,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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