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和外面截然不同的氛围,雅逸,清淡,平和,还有远离尘嚣俯瞰红尘的清高。木棕色的地毯铺在地上,落脚无声。以竹片为帘,半遮半掩街道外的情形,使得里面光线略微暗淡。
本该是压抑的环境,主人在屋内用比平常小的灯笼点缀照明,橙色的光洒下来,使人倍感暖心。
六六走到一边的展览台上,恰巧看到一块银白色的玉石被放置在红绸中,恍恍惚惚中,似乎散发着莹润的光泽。
东西看着也挺有价值的,她想。
洛裳打量了斋内的环境,眼里闪过赞赏和惊叹,六六的目光一向都是停留在她身上的,所以不会漏过那一闪而过的讶异。能够得到洛家大小姐的赞叹,想来这布局是极为成功的。
六六从来都是大大咧咧的,不拘小节,在天庭呆着时除了参加必要的宴会,她都是呆在自己宫殿里吃吃喝喝,到了下界,更是吃喝玩乐,什么也不学,高兴了就去记载写东西,不高兴了就睡。
说白了,就是活脱脱的一个不学无术的人。而不同的是洛裳因为所处的地位环境,她所学的东西令人咋舌,除了基本的琴棋书画女红茶道之类的,大到各国政治经济地理风俗人情涉猎外,就连园林房宅的设计,她也要去学。
小时候被逼着,长大后也对那些有了兴趣,不自觉地就钻研这方面的书籍,她是一个真正的才女,很多人只以为她有貌,却不知其才比颜更加令人惊叹。
洛爹培养洛裳的目的很功利,无外乎就是想将她送进宫里或者说搭上王爷诸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而很早以前,洛裳便无比清楚自己的命运走向,她只可能是联姻的牺牲品!
六六对这一切一概不知,她现在只是单纯的稍稍崇拜了那个女人。见洛裳和管家聊起来,她也不去打扰,在一楼逛了一圈,觉得并没什么好玩的,就一个人跑去了二楼。
遗珠斋来的人很多,甚至也有同洛裳一样的大家闺秀,却不会显得吵闹。
“心儿,你觉得那幅字可是真品?”
正在东张西望中,就听到耳边传来一个低沉男子的声音。
“兄长可是说的百年前麟国皇帝庄公所作的《思尹》?”回答的是一个温和的女声。
“自然。”
六六的脚步微微一顿。又听到女子说道:“庄公下笔,如恣肆汪洋,行笔处流畅大气,且帝王之尊写来的字自有一股权势天下的霸道,此笔法张力,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模仿得来的,我看那字,到有几分风骨。”
六六抬眼望去,果真映入眼帘的便是那副悬挂在堂中正中央的《思尹》。
“那心儿的意思是?”
“不过古人说殆无滞笔,凡有笔迹重浊者,则为伪作,它虽然笔记流畅,然而字色鲜明,多作黄色,没有百年风霜后的积尘,由此,非古志也。”
两兄妹于是缓缓而去。
六六瞥了眼字,转身而去。
你说等朕百年后,可有人记得朕?史书会如何评价朕?
不知道。你的字写得很好看,其他的我不能保证,可你的字,肯定会是收藏家的宠儿。
是吗?记住朕的字吗?
嗯。
那……你可会记得……我的字?
也不知道多少年前,有一个男子曾低低地问她,是否认得。她认得吗?从看了眼那幅字她便很没心没肺地想,自己自然是记不得的,只是觉得写的不错。至于其它的,便没其他的了。
四周有嘀嘀咕咕的声音此起彼伏,大约是在讨论其价值,六六走了一半,深感无趣,准备回走,就看到另一边竟然有弓箭匕首之类的,眼睛一亮,她哒哒地往那方向跑去。
大约是因为是兵器,戾气太重,这边的人相对少了很多。
这些东西,比那边的刺绣字画很好看多了。拿起一边精致的匕首看了看,摸了摸锋刃,又将其放下。
“六六?原来你在这。”
洛裳微微着急的嗓音传了过来。她抬头准备回答时,悬挂在头顶上方的佩剑一下子猝不及防地闯了进来。
她整个人一下子愣在原地。
剑身修长流畅,有中脊,剑首外翻,前锋曲弧内凹,剑身则布满了规则的红色灵纹暗格花纹,背面镶嵌着黑晶玉。
没了,什么都没了……朕,妄为帝王啊,连子民都护不住!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很无能啊。
朕愧对苍生!愧对天下!国已破,我还有什么脸面苟且偷生!
你走吧!走啊!去哪里都好!替我……好好地……活着!
血光漫天,火光照亮了天际,落拓的帝王,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21章无情邪
六六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那人的血……溅在了自己的脖子上。滚烫的,凄凉的……
锋刃上,似乎还残存着百年前帝王血迹,带着隐隐的暗红。
洛裳奇怪六六明明看到自己了却没有过来,走到她身边正准备问她怎么乱跑,就听到她轻轻呢喃出一句诗:“惟河山兮往矣,有美人眉兮吾悦。”
那声音竟然是从未有过的凄凉沧桑。
顺着目光往上凝去,一柄锋利长剑悬挂在上。
锋刃仿佛有血腥之气,稳稳地透过空气传播开,杀声震天,血染盔甲,戾气凝厚,绝望,求生,哀痛。
“传闻百年前麟国末代皇帝庄公的佩剑,可削铁如泥,切金断玉,名曰秋霜,当年庄公以秋霜剑自缢后,此剑也不知所踪。你说,这把剑可是传说中的绝世名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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