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安俞呼出一口气,扇了扇睫毛,轻柔地说:“虽然站在外人的立场上评判别人的感情很无理,但是我心里把你当朋友,还是想跟你说句心里话。”
“人是人,感情是感情,人没有感情还可以活命,只要有命就可以创造新的感情。”陶安俞抱着膝盖轻轻说:“而且感情不纯粹,它是很多感情的复合品,所以很多时候你以为的某种感情,不一定就是你以为的那样,活得久了,经历的多了,能够对复合的感情进行抽离分析了,就不再那么悲伤了。”
陶安俞友好地报一下她,但很快又放开,低声说:“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总有幸福等着你。”
陆孟潇勾着嘴角轻笑一声,手腕一紧,被陶安俞捉了去。
“做什么?”陆孟潇看着她问。
陶安俞笑着举高一只手,手心向上,张开中指和无名指,露出一点缝隙,灯光从指间倾落,洒在她白皙的脸庞。
“这样,就可以看见幸福啦。”陶安俞笑着说。
陆孟潇的瞳孔霍然放大,呼吸一窒,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
陶安俞握着她的手,举起来,帮她把中指和无名指分开,对准天花板上白亮的灯,咧着嘴微笑,“来看看吧,你很快就会看到了。”
陆孟潇痴痴地看着她,整个身子都在颤抖,喃喃道:“你在说什么......”
陶安俞看她一脸不信的样子,也不强求,这个动作在很多人眼里看来就是神经病吧。
对于普通人,蓝天和光芒在平常不过了,可是对于像陶安俞那样从小在地下室长大的人来说是比豪车豪宅更珍贵的奢侈品。常年在昏暗的环境里呆惯了,突然受到强光的刺激,人会下意识用手去捂眼睛,等适应光线后再慢慢分开手指,微笑着迎接光明。
也微笑着迎接幸福。
所以很多人不理解这个动作和看见幸福有什么联系,把它当做神经病才会做出的举动,可是当安俞第一次教陶安俞这个动作时,陶安俞几乎是瞬间就明白了它的含义。
看见光,有些喜悦,有些胆怯,慢慢去适应,慢慢去接受,在一点点改变,告别黑暗肮脏的过去,迎来光明干净的幸福。
陶安俞看着陆孟潇傻傻地看着自己,以为她又把自己当做裴语海了,无奈地摇摇头,倾身过去抱抱她,“抱歉,我始终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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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里,陶安俞背着包出门了,她已经在敦煌订了房间,包裹都寄到那边酒店了。
她还带了陆孟潇给她办的身份证,这个身份证是真的,从此她再也不用担心证件的问题了。
关于契约结束后究竟要去哪里,陶安俞想了很久。
她想去旅行,去不同的地方看看,到处走走,然后静下心来好好写一本书。
思考再三,陶安俞选择了敦煌,她想去看看月牙泉。
十几岁的时候她看到一张报纸上介绍了敦煌的月牙泉,非常向往,写了《月牙泉眼》。
在她的小说里,两个主角分分合合,阴差阳错,最后还是在月牙泉相遇了。
月牙泉,大漠里清澈的水源,可遇不可求,爱情也是这样,很多时候求而不得,可是真正当你得到它的时候或许又会失望,会厌倦,所谓人生两大不幸,求而不得,求而得之,大抵便是如此了。只有真正的有缘人,经历岁月和世事磨合,最后走到一起的才能长久,才能幸福,就像月牙泉一样美好又神奇。
陶安俞站在大门外,看着七王圣殿,甜甜地笑了:“早安,我的陛下。”微微前身,鞠了一躬,然后转身,扬长而去。
而此时,别墅里除了陆孟潇所有的人都还在睡觉。
陆孟潇喝了一晚上的酒,窝在梳妆台放凳子的空洞里,眼白里布满血丝,发丝凌乱,神色憔悴。
她在墙上靠了许久,忽然把怀里抱着的酒瓶滚到一边,放直一条腿,缓缓伸出右手,高高举起,对准灯光,然后分开手指,看光透进来。
——“语海,你看我。”
——“潇潇,你这是做什么?”
——“这样伸出手,从手指间看到的光就是幸福啊,这是你教给我的啊,忘了吗?”
——“是么......对不起啊,我没什么印象。”
陆孟潇狠狠皱起眉,脑中的记忆画面飞速掠过。
——“语海,你当年不惜牺牲自己救我,这辈子不论做什么我都要对你好。”
——“潇潇你别这样,小时候被绑架,你能逃出去是你的运气好,我没那么好运气罢了,要是我也能跑出地下室肯定也能跑出去的。”
——“可是你明明跟我跑出去了啊——”
——“好了潇潇,我们不说那件事了好吗?”
陆孟潇闭一下眼睛,脑子火烧火燎的痛,火山爆发似的快要炸开了。
不对,好像有哪里不对......
这时陆孟潇猛然一惊,睁开眼睛,她发现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忽略了一个细节!
当年被绑架的时候,她和裴语海刚刚放学,两人都穿着学校的校服,可是后来她躲在草丛里,裴语海来找她时却穿的是一条碎花裙子。
裴语海明明被关在地下室里,到哪里去找一条裙子穿呢?
这是不是说明,当年放她走的人根本就不是裴语海?
如果不是裴语海,那是谁呢?可是那个女孩明明就是裴语海啊,除非是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等等,一模一样?
陆孟潇眼前迅速浮现昨晚陶安俞微笑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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