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车厢当即下来两个年轻人,面色黝黑,一身筋肉。其中高个的、差不多一米九的叫田梓桂,矮一点的叫王振。
田梓桂闪电般冲过来,俯下身摸了摸小周的鼻息,说道:“气息稳定,没有大碍。这老头子可能想报复我们,在胳膊上抹迷粉了。”
说完,他恶狠狠地踢了一脚武楚的腰眼:“现在他也昏迷了,简直是送死。阿振,给警察打电话,送他一程。”
后下来的王振正要掏出手机,却一声不吭地倒下去了。田梓桂想去扶他,但立刻缩回了手。忽然,他感到有什么东西射到了右手手背上。
他抬起来,不由得感到恶心:是一口唾沫。他恶狠狠地看向武楚,但是也倒下了。
很快,地上有了五个昏迷不醒的人。后车厢中的顾兴华烦了,吩咐道:“小吕,下去把老头儿杀了,我保证他的红雾伤不了你。”
最后一个保镖吕乘兴拔出枪,小心翼翼地下了车,下意识地去关车门。他发现关门的左手湿湿的,抬起来一看,红的,是血。再一看,车体表面到处都是血迹。
他没明白为什么,就晕了过去。武楚则迅疾窜过来,钻进后车厢。他知道保镖完了,但不知道后车厢里还有几个人。所以一进来,他就喷血,同时疯狂挥舞破开的十根指头,见人就甩。
顾兴华一脸惊愕地逃出了轿车。他的脸上、手上沾染了很多血迹,但是竟然一点事都没有。武楚眯着眼睛发现他的皮肤有问题。
他长得白白胖胖,皮肤则油光水滑,晶莹剔透,好像蒙上了一层塑料膜。就是这层膜,阻挡了武楚血液接触到他的身体。
顾兴华显得十分慌张,以致于他的手机落在了座位上。他甩着一身的肥肉,跑起来非常快,转眼之间就钻入附近一片茂密的山林。
武楚追不上他。他气喘吁吁,一再加速,但就是追不上顾兴华。他看着顾兴华脱掉华丽的西装,脱掉白色的衬衣,脱掉黑色的西裤,全身汗气蒸腾,速度越来越快。
他快要疯了。他暗想:“一个一身肥肉、养尊处优的大胖子怎么可以这么能跑?”
十几个小时后,他饿了。他边跑边寻找野果吃。但是顾兴华没有吃东西。他好像一头骆驼,早就储存好了食物。于是,两人的距离在慢慢拉大。
然而武楚有一个优势。他不睡觉,他从来不困。所以,他一直在跑,没有停下过。在失去顾兴华的身影半个多小时后,他嗅着对方浓烈的汗味儿,很快又找到了对方。
他惊讶地发现顾兴华瘦了一点。坐在石头上喘息的顾兴华一看到他,顿时跳起来,大叫道:“你疯了吗?你不休息吗?你不用睡觉的吗?”
武楚微微一笑:“我已经好久没睡过觉了。”
顾兴华一脸惊骇地转身就跑:“你要钱是吗?你要多少我给你多少。我有的是钱。告诉我,谁要杀我?我给你三倍,五倍,不,十倍的钱都可以。”
“你是个疯子,你是个疯子。是小小丁派你来的?是天旺狗派你来的?是小月派你来的?你不会是警察吧?你倒是说话呀。你是个疯子。”
一天后,顾兴华又瘦了一圈。武楚没见他吃过东西。他如此奇怪地瘦下去,以致于好像他吃的是自己的肥肉。
五天后,顾兴华瘦得跟一根竹竿似的。而武楚总是在找东西吃的时候掉队,吃完了又不睡觉、没日没夜地追赶,并及时追上他。
顾兴华放弃了。肥肉没有了,皮肤也暗淡了。武楚挖了一个坑,把他的头埋了进去。然后,他觉得好累,顿时全身疲软地倒在了地上。但是,他依然没有睡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人小心翼翼地抬上车,放到后座上。很快,他进了一个安静的住所,洗澡,包扎伤口,包着包着,他的心里竟然有点害怕让杨晨看到。
小小丁似乎明白他的心思,递过来一个白色的小瓶子:“这是催皮素,喷在伤口上,一两分钟后,皮肤就会恢复如初,一点痕迹都不会留下。”
武楚暗想:“夏国的科技竟然可以这么厉害。”
小小丁没有骗他。伤口在肉眼可见地消失。最后,他摸了摸指腹,真的是光滑如初。他惊讶得无以复加。
坐在车上的时候,他有了一种错觉:他好像看到杨晨靠在门口的墙上,提着白色的纸袋子,耐心地等着他回来。为了这份不切实际的期待,他希望车开慢点。
走进客厅的时候,他看到杨晨从沙发上站起来,满眼泪水。他自私地希望这泪水是为他而流的。他精神恍惚地听到杨晨说:“小黑死了,都是我不好。”
他想去抱紧她,抚摸她的后背,厮磨她的发丝,她的脸,但是他不能。他语气显得很冷:“怎么啦?小黑怎么死的?”
小黑是那只毛发最纯、最黑、最亮的小狗,也是杨晨最喜欢的一只小狗。
似乎觉得不妥,他又说道:“刚出生的小狗,没有打疫苗,总是很脆弱的。”
杨晨似乎没有听到他的话,哭泣道:“前天半夜忽然下起暴雨,我没有听到。小黑爬了出来,越到栅栏外,跌进一个小水洼,淹死了。”
“这不怪你。半夜下暴雨,谁也想不到的。”
“可是他们长大了,有劲了,我应该把栅栏拔高一点的。”
“你做的已经够多、够好了。没有人可以把任何一件事做得绝对完美。这是天意。想一想,你还有五只可爱的小狗。当你为错过太阳而哭泣的时候,你也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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