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自己是个聪明人,但也没离开过村子,见识毕竟不足,对“外面人”也没个概念,把他们的话当了真。想想为了一顿饭,这两人给的银子足够他们过两个月,若是说得他们高兴,不知道还没有有打赏。
瞧了瞧憨厚木讷的儿子,老妇暗叹,只得自己这个老太婆出马了。
“客人来的地方许是没这规矩……我家大丫八岁时就有仙人来看过,说是个好苗子,让官府每月拨给钱粮,叫大丫读书识字,吃好饭好菜养着。我这老太婆和她爹妈也跟着沾沾光。可是再让二娃和三丫分食,每年官府来人,查得大丫个头矮了,斤两不足,我们一家都活不了。”
老妇人看了眼大丫,往她碗里夹了一块肉,两块鸡,低声道:“快吃,多吃点,下个月官府就要来查你了。”
大丫低头往嘴里扒饭,方漓将她与弟弟妹妹对比,果然,她比起弟妹来,不仅因读过书而显得灵秀,更是健康许多。
“仙人来选她当徒弟吗?为什么不把她带走呢?”方漓又问。
“有直接带走的,我家大丫还是不行啊。”老妇说这话时,羡慕之意溢于言表。
男人这时讷讷地说了句:“大丫福份不够。”
见两人一起望过来,他又说不出话了。
老妇人替他说:“那些被仙人接走的,以后还能回来,有出息的也成了仙人,家里也大富大贵。大丫这样的,十五岁仙人来接,就没见回来过。”
方漓心脏猛地一跳。合欢宗,十五岁接走,再也没回来过?
她脸色渐白,再看看低头吃饭吃得香的大丫,声音都不禁哑了:“再也没回来过,你们也放心孩子去吗?”
“大家都去。”男人很平常的说了一句,继续吃饭。
大丫也捧着饭碗很憧憬地笑:“跟仙人走,吃得好穿得好,只要陪仙人睡觉就可以了。”
一句话让方漓和阿无差点把饭碗摔了,他们还以为这家人不知道,却不料连小姑娘都一清二楚。
不过她真的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吗?
男人和老妇人波澜不惊地吃饭喝汤,肉吃得很少。老妇人悠悠地叹了口气:“二娃查过了,不行。三丫还没到岁数,要是能被仙人带走就享福了,就是不被仙人带走,跟大丫一样也好。”
“嗯。”男人脸上也有了几分神采,“到时候家里日子又能好过一点,三丫也跟大丫一样有着落了。”
方漓这顿饭吃得食不知味。
晚上这家人腾了房间给他们,阿无整理了一遍,让方漓睡,方漓抱膝坐在床上叹气。
阿无坐到她身边,伸手揽住她,一遍遍地抚摸她的背。
她憋了半天,最终冒出一句:“我是不是应该说,至少他们对男孩女孩都一样?”
都毫不犹豫地卖给合欢宗做炉鼎。
可是好像又不能怪他们,他们真心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方漓知道合欢宗占据这片土地至少千年以上了,这些人的祖祖辈辈都是这样过来的。
他们从小受到的教导就是如此,有出息的被仙人接走当了弟子,没那么有出息但是也有特殊天赋的陪仙人睡觉。家里人可以得到赏赐,而这些当了炉鼎的男男女女从此再也不会回来。
他们也不是立刻就死,而是会根据体质的不同,修炼合欢宗专给炉鼎用的功法,一次一次的被采补,有的可能二十多岁,有的可能四五十岁,慢慢耗尽了精血而死。
“也不是都没回来过,这个村子大概没有出过这样的人。”阿无低声说。
方漓点点头,她也知道一点合欢宗的事,只是过去并不知道他们是这样从民间带走少男少女们的。
这些人,合欢宗还会安排他们婚配,让他们生下孩子。如果孩子体质普通,就丢回给凡俗界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如果适合合欢宗的功法,就会成为内门弟子,这孩子的父母就能幸运地逃过一劫,被恩准结为夫妻,留在合欢宗居住,继续生孩子,也可以偶尔回家乡探望亲人。
还有人,则是生下同样炉鼎体质的婴儿,继续父母辈的命运,从小学着伺候人的本事长大,接受程度比父母还高,丝毫不以为怪。
这种规矩或者可以称为制度,在合欢宗统治的国度内延续了也至少上千年,使家家户户习以为常,甚至以儿女被仙人看中为荣耀,视为改变家庭命运的一条道路。
这其中荒谬之处,令方漓不敢细想,寒毛倒竖。
阿无握住她手,轻轻叹息:“这只是合欢宗,听说还是魔门中温和的一派。其他地方也不知是什么模样。”
比如方漓知道的血魔宗,万鬼门之流,以血肉魂魄为材料,他们所豢养的百姓已不可称之为人了,竟是他们养的牛羊牲畜,需要时便牵出来宰割取材。
如此想来,令人不寒而栗。
第109章 合欢宗
方漓与阿无在村子里住了几天,以读书人游历为名,在村子里东看看,西走走,与这人攀谈几句,与那人打听一二,渐渐对这里的生活有了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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