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贼驼子在临死之前终于还是透露出了一些情报。
天赐将那驼子的尸体扔进河里,很快就变大批的食人鱼赶来,将那罪恶的血肉分食的干干净净,他不会好心到将驼子埋了,那很假惺惺,而且他没那闲工夫。
在河边盘膝坐了,天赐收好莫斯科夫,任凭秋风细雨打在身上,好像没有丝毫感觉。他想让自己冷静一下。
服了一颗培元丹,玄攻运转一个周天之后,天赐神清气爽,满身的疲惫尽去。
起身看了看北方,天赐踩着两块木板过了大河,马不停蹄,即刻赶往平川郡。
一路飞奔至小镇,雨停了,还未放晴,时至黄昏,天色阴沉沉的。
此去平川郡路途遥远,打听了一下,由小镇到平川郡城,快马加鞭也得一天一夜。
这会儿想要追上马小玲肯定是不可能了,她绝对不会再乘那老马破车了,如果徒步飞奔的话当然要快些,可天赐不觉得自己能追得上,等到了平川城只会把累瘫。
天赐见东来客栈外的拴马石上系着好几匹马,其中一匹黑的油光水滑,偏偏四蹄雪白,看着很神骏的样子,心说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乌云盖雪’。
“大侠需要赶路,强行征用!”
心里一喜,天赐一把拉断缰绳,翻身坐了上去,也不管小二急忙奔出店来,照着马屁股拍了一巴掌,“驾”的一声,一溜烟冲了出去。
天赐出了小镇,一路在官道上疾驰,刚刚下过雨,官道上厚厚的浮土全都和成泥了,好在这乌云盖雪的骏马确实不俗,四蹄翻飞,屁股后面泥水飞溅,但一丁点也没有溅到天赐身上,只因这马儿跑得太快了。
天赐一边在马背上起伏,一边思索:“那白一雪想来是个精明狠毒的人,手底下小喽喽不少,既然能发现我的追踪,而后又精心设局甩脱老子,怕是不那么好对付。”
他更担心那王八蛋在半路上设伏害自己。想想驼子临死是那恐惧和深恶痛绝的表情,天赐很好奇这位白一雪到底是个什么样的qín_shòu,能把驼子吓成那样。
一昼夜之后,正午时分,天赐行至平川郡,比预想的还要快些,一路上也没有任何异状,看起来似乎是自己有些想多了,并没有人在半路上害自己。
平川城和黑山城规模相当,眼前的光景也是一般模样,两旁店铺林立,街上行人熙攘。
天赐一路上也不时留意车辙脚印,但官道上车多人忙,没有找到丝毫线索,这会儿只能期望马小玲安然无恙,他不得已先找一家客栈落脚。
眼前就有家客栈,临街一幢高楼,二层上大匾高挂,上书望月楼三字。能开在城门内繁华地段,自然是小不了。
天赐翻身下了马背,牵马到了门前,立即有店外候客的小迎了上来,瞥了一眼天赐乌云盖雪的宝马,立即满脸堆笑过来,又像是略微吃了一惊,上下快速打量了一下道:“少武家的哥哥,里边请,有酒有肉,上好的客房早就替您备着了!”
天赐心里暗笑:“看起来不论到了哪里,开好车就是不一样,要是牵头驴过来这小儿八成理都不理。”
“你倒是嘴甜啊!”天赐听这小二称自己“少武家的”,觉得新鲜。除此之外,也发现这小二竟然有淬体二重,难怪能看出来自己是武道中人,心说客栈酒楼的伙计都是二重,这地方排场不小。
天赐顾不上那么多,一来赶了一昼夜的路也有些疲惫,二来他这客栈正开在城门内侧霸口地段,肯定是个消息码头,他很想借此打听一下马小玲的下落,能不能打听得到总要试试。
上了二楼,但见靠墙跟一排雅间,天赐要了一间坐定,放下珠帘,外面就是大厅,摆放着几十张方桌,此时正是饭点,碗碟叮当,吆五喝六,人声喧哗。
“少武家的,凭您这身份,合该上三楼去,此间虽然也是雅间,外面却是大厅,吵的很。”小儿不光认得那乌云盖雪的宝马,也感觉到了天赐中级武者的气息,对天赐尊重的很,说话时点头哈腰。
天赐笑着道:“无妨,我倒是喜欢热闹,我点些酒菜先吃着,估摸着我菜吃完了你就你再过来,这些赏钱你先拿着,待会儿还有。”
这酒楼排场大,给少了怕是要丢人,天赐忍着肉疼一下摸出五枚金币,只说为了马小玲那小妮子我也豁出去了,但愿她没事。
随手往桌上一抹,跟扑克牌似的整整齐齐地排了一溜,金光灿灿。
小二平时也常常收些赏钱,出手阔绰的给几枚银币算不错了,不过一下给五枚金币的主,却是一年半载也难得遇上一位,千恩万谢,赶忙将金币刨到手里,双手掬着收好。
本来这小二的活计不是端菜,他那迎宾的活其实更高级,得有眼里见儿,而且要口才好,其技术含量远非端菜的能比,可那五个金币的威力绝伦,这小二竟然亲自给天赐端了一回菜,还帮天赐倒了一碗酒,这才躬身退了出去。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天赐闻着酒香四溢,将一碗美酒灌进了喉咙。虽然不贪酒,但偶尔也乐得喝上一碗。这酒大概酿造时加了些珍奇的花果,确实沁人心脾,喝下去顿觉得满口生津,神清气爽。
天赐一边吃菜,一边留心听着外面各色人等说东道西,大摆龙门阵。
“你们听说了没有?白家少爷昨晚上去了万花楼,一下就要了十个姑娘伺候,听说折腾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是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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