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续带领黑甲骁骑来去如风,神出鬼没,突袭而下有如雷霆势不可挡,一连攻破屠戮七八个胡人部落,战果斐然,在边塞地区公孙续和麾下黑甲骁骑的名字越来越响亮。
胡人提起来是又怒又怕,夜不能寐;而汉民是欢欣鼓舞,交口称赞;都说前有白马将军公孙瓒带领白马义从保护边疆,后有少将军公孙续率领黑甲骁骑深入草原打击胡族,当真是一对英雄父子。
而公孙续这边一连串的战斗下来,黑甲骁骑就是铁打的也有些疲惫不堪,大草原辽阔无边,想藏个千八百人就如同一把盐洒进大海中一样,公孙续就选择一块人迹罕见的的隐蔽草场进行休整。
公孙续躺着绿草如茵的柔软草地上,双手交叉枕在脑后仰望着如同镜子似得瓦蓝天空,这种原生态一尘不染的美景在后世可不多见,思忆在一瞬间如潮水般涌来。
公孙续并不是土生土长的东汉人,而是来自后世,后世自己名字叫孙浩宇,自小被誉为天才,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名震国防科技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是中国最好的军事学院,长相俊朗,身手一流,博览群书,军事参谋理论名列前茅,前途可谓是一片光明,正应了一句老话:天妒英才。
在回家的一辆长途公共汽车上,竟遇到几名穷凶极恶的越狱劫匪持刀抢劫,抢劫就抢劫吧,钱财乃身外之物,不值得自己拿生命去保护,就当去财免灾了。
但是几名劫匪在车上发现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孩后,竟然要她,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首,真是孰可忍孰不可忍。
为了不使这位清纯美丽的女孩遭到玷污,孙浩宇当场就与几名劫匪搏斗起来,几名劫匪都是亡命之徒,又在狭小空间里打斗,避无可避,可以说是以伤换伤。
当自己将最后一名劫匪干掉后,身上伤口大小十多处,浑身是血,又有几处伤口在要害之处,自己感觉浑身剧痛无力,头晕目眩,倒下的时候,耳边响起那名女孩的哭泣声。
孙浩宇感觉自己快要死了,回想自己二十多年来的人生,感觉愧对父母的养育之恩,未能尽孝,还有就是和自己关系非常好,自己心中爱慕很久的校花学姐知道自己死了后会怎么样?希望她不要太过伤心,本来打算回来就向她表白的,恐怕再也没有机会了,但是自己并不感到后悔,躺在柔软馨香的怀抱里失去知觉。
当自己慢慢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正憋得难受,就大口呼吸,没想到就是一声嘹亮的哭声,把自己吓了一跳,待到看清自己身体情况,却悲愤的发现自己竟然重生了,而且重生为一个婴儿;婴儿手,婴儿脚,什么都不能干,吃喝拉撒都要人照顾,更让他震惊的是:
把他抱在怀里,长相俊朗留着短须,身形魁梧气质威严的男子自称是公孙瓒,如果说这时孙浩然还有些将信将疑的话,那公孙瓒接下来的话就打破了他的希望,他竟然给自己取名公孙续,因为孙浩然酷爱看《三国演义》,所以知道公孙瓒之子就叫公孙续,他竟然穿越到了东汉末年,而且还成了公孙瓒之子。
之后,自己就在世人面前展现出自己妖孽的一面,满月能言,半年能走,一岁能识字,三岁能写字,到了五岁就能做诗,至于公孙续做的那首诗,就是白居易写的《赋得古原草送别》: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青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令大儒士子们震惊赞叹不已,大汉各地传唱不绝。
八岁的时候公孙续打算经商玩玩,结合后世的商业模式和曾不出穷的新奇物品,如高浓度醇香白酒,香水,玻璃,茶砖,白糖等等,不到三年的时间,却经营出风头正盛,隐隐要问鼎天下第一商会的浩宇商会。
可以说每一个男儿心中都有一个将军梦,渴望统帅千军万马征战沙场,公孙续也不例外。
十二岁那年,公孙续随父出征,亲眼见到边塞地区被胡骑铁蹄侵犯肆虐过后的惨状,比之近代日寇在华夏大地做的qín_shòu之事一般无二,难怪历朝历代人民对胡骑痛恨非常,写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千古名句。
白马义从是追随公孙瓒百战沙场的锐士,骁勇善战,悍不畏死,追随公孙瓒冲锋时高呼:义之所向,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白马义从在塞外边疆威名赫赫,令草原诸族闻风丧胆,惶恐不已。
遂有这句话:瓒每与虏战,常乘白马率义从,追不虚发,数获戎捷。虏相告云:当避白马。
公孙续随父出征期间,对父亲公孙瓒亲自组建的嫡系部队白马义从眼馋不已。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公孙续自己也打算组建一支强军劲旅,陪自己征战沙场,马踏天下。
说来好笑,公孙瓒,公孙续他们俩父子之间有点儿不对付,互看对方不顺眼,公孙瓒是严父类型的,古板固执,对公孙续只会摆弄奇淫巧技,操持商贾贱业不好好读圣贤书,看不惯严加训斥,公孙续感觉父亲公孙瓒是老顽固,自以为是,从不通情达理,心里很不服气,一来二去,就闹起来别扭。
公孙续打算组建一支战斗力强悍的特种部队,给这支特种部队取名的时候,想起父亲公孙瓒的白马义从,就灵机一动取名黑甲骁骑,白马义从是身着白袍银甲白披风,坐骑具是白马,公孙续就将黑甲骁骑着装成黑衣黑甲红缨盔,黑巾蒙面坐骑具是黑马,让人哭笑
喜欢史上第一帝国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