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饭局》
灵悦轩内
林慕晴一袭红色旗袍坐在正主的位置,身上散发着滨海成熟少妇独有的韵味。她的右手边坐着的是叶语梦,而叶语梦今天的打扮依旧和往常一样,温文尔雅给人一种滨海女性的清纯气息,两人看到沈风来了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的站了起来。
“沈大哥,你来了。”叶语梦对沈风打了个招呼。
“这位是?”林慕晴又看向沈风铃有些好奇的问道。
“我妹妹,沈风铃。我带她来,你不会介意吧?”
“不介意,我就好奇罢了。”林慕晴连忙摆摆手示意没有那么意思。
沈风铃看到两个大美女之后也不免发出感叹,看不出来自己这个吊儿郎当的哥哥桃花运竟然这么好。林慕晴也没想到沈风会带个小女孩来,连忙通知了服务员又加了张凳子添了副碗筷。
“吃点什么,今天我请客,随意点!”林慕晴非常大方的将菜单递给了沈风,沈风没来她也没有点菜。
沈风瞟了一眼菜单,缓缓的开口说道:“这个,还是你来吧。”
龙庭的饭局讲究最多,这在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够比肩。从座位的排放到上菜的顺序,从谁先动第一筷到什么时候可离席,都有明确的规定,把“礼仪之邦“这个概念诠释得淋漓尽致。
“那怎么行呢,你可是客人,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
“客随主便。”沈风倒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只要是能吃的怎么都行。
因为是在包间里,有空调空气流通很快。沈风点燃了一支烟便开口问道:“看你们两个的关系,好像之前就认识了?”
“我和语梦确实认识,很久以前她就来我店里吃饭,久而久之我们就成了朋友。只是最近被那群人缠上了,生意也不太景气。不过好在我也准备换个人流量好点的地方,也多亏了你之前的出手那群混混也没有来找过我的麻烦。”说完林慕晴以茶代酒的敬了沈风一杯。
“举手之劳。”沈风颇有礼貌的回敬了一句。
不仅是出于感激的原因林慕晴才请沈风吃饭,原因有二,一是能在杀人后安然无恙,就足以证明这个男人来历非凡。第二那恐怖的本事就足以证明这个男人不简单,结交对于以后自己的生意绝对不会有任何的坏处。
不消片刻,一道道的菜上来了。
澳门脆皮肉、老醋海蜇头、蜜汁烧排骨...尤其是那道松茸,让沈风不免感叹这娘们儿是真有钱。松茸又被称为“天赋宝藏”的美味菌菇,在香格里拉的原始森林中长成,已经成为了人们餐桌上的珍贵美食。当一锅弥漫着山野香气的砂锅云蒸霞蔚般端上桌,先来一口鸡肉,鲜嫩爽口,没有油腻感,再喝一口松茸鸡汤,一种难以形容的香味始终在口腔内翻转。
龙庭历来都是无酒不成席,林慕晴还让服务员上了几听扎啤,要不怎么说是混迹商场的女人,想得就是周到。
沈风铃专心致志的把精力放在了饭菜上,她倒是很懂事的没有说半句话。沈风也是尝了两口,味道的确不错。不过却是没什么胃口,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但他可以大概的猜得出来林慕晴有求于自己。
“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了,哥,你吃这个很好吃的。”沈风铃大口大口的吃着,又不忘给给沈风碗里夹菜,毫无淑女模样。给叶语梦和林慕晴的第一感觉倒没有那么虚伪,倒是觉得沈风这个妹妹很懂事。怎么说不像其它的大家闺秀那么有礼貌,但是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不该说话。
“未请教先生的大名。”林慕晴给沈风倒满了一杯酒问道。
“什么先生不先生的,叫我沈风就行了,先生听着别扭。”
“林慕晴。”
两人相视一笑也算是正式的认识了,沈风从林慕晴的面相上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充满了野心的女子。自古以来饭局饭局,离不开“饭”和“局”。
“沈风,你现在在滨海忙什么?”林慕晴又追问。
“我刚回国,无业游民一个。”
“那有什么想做的事情没,要不我帮你找一份差事?”
“我都不知道我想做什么。”沈风有些无奈的说道。
“那你怎么供你妹妹读书?难道你妹妹不读书了?”说完这句话林慕晴才发觉有些不对劲,貌似刚认识就这么说有点不太好吧。不过沈风却没有往心里去,反而对林慕晴的话陷入了沉思。
沈风铃不可能总是跟在自己身边,自己要忙着修炼《驱魔秘典》和龙绝三式。再说了沈风铃从小就是孤儿,又没有什么文化底子,如果现在不学习那将来对她是一种拖累。
“哥,我不想去读书,我就跟着你身边。”沈风铃也非常向往那些学生的生活,但是她理解沈风的难处。
“傻丫头你说什么呢,就算哥饿死街头也要供小时候没读过书,家里就指望你将来出人头地了。”沈风笑了笑,摸着沈风铃的小脑袋。他是看相的怎么会不懂沈风铃眼神里那种对学习的向往。
沈风下定决心要弄一笔钱来给沈风铃读书,这是为了她以后的将来做打算。
林慕晴又是吃了几筷后,却放下筷子,看着沈风认真的说道:“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跟我谈一笔生意?”
“说来听听。”听到林慕晴这么说,沈风饶有兴趣的看着她。
“我有个闺蜜,继承了他父亲的公司。前段时间因为要跟城东的旭日集团争夺一块地皮,想招个能打的贴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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