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土地都惊呆了,还从来没听说过活人能摸到死人衣服的说法,这就和活人拿着烧过的黄纸在人间界当钱用是一个道理,不是说本事大就成的,还得卖东西的那人傻。
“哈!摸到了,这和打麻将挺像的嘛!哈口气就抓到好牌了。”
贾诩一脸得意,仔细看了看土地身上的衣服,啧啧有声的感叹道:
“土地公俸禄挺高啊,衣服还是带金边的。”
“大仙说笑了,在人间界烧个木头元宝到了阴间也成了金的,小神这身衣裳去白事店定做也就一个大钱。”
土地公说罢,将手中孤拐倒着戳进地里,往地下一勾,便勾出来个包裹,恭恭敬敬的递给了贾诩:
“小神一点心意,还望大神笑纳。”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可就不还了啊。”
人家土地客气客气,贾诩就直接不要脸了,伸手抓了一把包裹,还是没有抓到,又往手里哈了口气,这才抓住了那包裹。
打开一看,是一身规规矩矩的衣服,还有一双鞋,虽然裤腿短了点,上衣宽大了点,不过也比贾诩现在光着膀子强。
“多谢,多谢,人间自有真情在,人间自有真情在。”
贾诩冲着土地拱手抱拳之后,给这身衣服穿上了身,极不合身的衣服给贾诩穿起来怎么看怎么别扭,裤腿只到膝盖,袖子也只有半截,不过贾诩倒是很满意,再次和土地道谢之后和土地问了路,朝着山下去了。
兴致勃勃的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一个三国时代的人有机会看到商朝的风景可不容易,隔了多少个朝代呢,你再有钱,好比曹操,挖了那么多墓,你最多看到个商朝的死人,贾诩可是货真价实的灭了两个商朝的妖怪,这是多大的本事。
贾诩一边走一边感叹,大惊小怪的对着从未见过,从未想过的动物妖怪?以及无比高大的树木妖怪?感叹,一边拍着手掌一边惊呼:“好厉害,好厉害”
多的不敢说,那些好厉害里面至少有七八个妖怪,不过大多摄于贾诩身上大妖怪的血腥味而瑟瑟发抖,倒是没有不开眼的。
走了半天,贾诩终于下了山,可是看着眼前杂草丛生,一望无际的树林有些头疼,在山上忘了问路,现在鬼知道这是哪里。
不过这当然难不倒西凉乡下十里八屯最有本事的贾文和了,只见那贾诩眼睛一闭,手指往前虚空一指,空间仿佛都被扭曲,再一睁眼,入目处已经是一座雄伟的城墙,上面刻着三个大字:朝歌城。
正当贾诩得意的抠着鼻屎,感叹着自己是何等牛比之时,正挡在马路当中的贾诩很快就遭了报应,身后一行将近百骑的军队,簇拥着一个身着王服的少年在大马路上横行无忌。
那少年正是当今太子殷郊,母亲乃是当今姜皇后,与纣王白案齐首,相敬如宾,可是近些年来生了两个孩子,虽然母凭子贵,却难免年老衰,纣王对她的宠爱日渐衰减。
前些天更是贪恋苏护之女苏妲己美,强纳为妃,过两日便要送到朝歌城,姜皇后表面不说,昨天私下里对儿子诉苦,却不料殷郊是个急性子,大半夜的就跑到纣王寝宫要谏君王,姜后拉都拉不住,结果很明显,他老爸正在临幸新入宫的妃子,被儿子给撞见了,当时纣王裤子都没提就下床给了他两耳光,还踹了一脚让他滚。
一肚子火的太子第二天就带着一帮狗腿子喝五喝六的要学坏,要堕落,要让父皇伤心,这都是父皇害的,结果一辈子没打过猎的太子在诸多护卫作弊的情况下才收获了两只野兔子,现在正阴沉着脸,心情极其差。
蓦然间,大道前方出现了一个贱到令人发指的背影,看着就不像是什么正经人的那种,太子恶上心头,胆向两边伸,大吼一声:“都让开,让我撞死他!”
拔马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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