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世才到目前为止,做的都让朱敬伦很满意,他自己也很满意。
经过两年多的控制,他已经成功在美国西部建立了比较牢靠的统治,当地白人要么走,要么服从,基本上接受了新秩序,还得到了印第安人的支持,帮助印第安人打造了新的经济体系。
原本印第安人是以游猎为生,还相当的落后,白人带给他们的,除了疾病、死亡之外,好处大概就是教他们学会了骑马。
当美国还没有建立,西班牙人引入美洲的马匹,已经从墨西哥进入了北美大平原,繁衍出了媲美野牛的野马群,这里没有大型食肉动物,简直就是野马的天堂。
印第安人通过驯服这些野马,学会了骑马,同时野马也是他们的食物来源之一。
但随着美国南北战争后的西进运动,短短几十年间,一千多万头野牛就被美国白人猎杀殆尽,野马群也消失了,茫茫大平原从草原变成了农田和牧场。
美国人想要的只有土地,对印第安人的要求只是驯服,所以他们愿意付出精力向印第安人传播他们的宗教和文明,却很少有兴趣帮助印第安人培养一个适合他们的经济体系。
邓世才也不过是无心插柳加上跟白人的诉求不同,所以偶然间给印第安人带来了一种新的经济方式,那就是游牧。
当时邓世才提出,希望政府能往美国派来一些牧人,帮助印第安人在南加州的荒芜地带上建立牧场。
大明政府分别从云南的高山草场上和蒙古草原上招募了一些牧人,游牧的方式,就是那些蒙古牧人带来的。
他们本是蒙古王爷家里的札萨克牧奴,花些钱就能买来,比云南的牧场主更容易派遣,所以后来大明政府主要从蒙古草原上招募这些牧人,前前后后送来了三千多人,有男有女,基本上是以家庭为单位派来的。
当这些牧人度过了一开始的语言障碍之后,很快就融入了印第安部落中,他们跟印第安人一样,喜欢自由,喜欢喝酒,喜欢骑马打猎,印第安人也喜欢他们,从他们手里学会了放牧牛羊,学会了制作马奶酒,学会了制作奶酪,酥油茶等等。
于是南加州的印第安人在两年之内,就渐渐转型为游牧经济,在南加州一带的草原上来回游牧,放羊的各种牲畜也大肆繁衍生息,一开始他们只有几万头牲口,政府资助了一批,现在已经翻了两倍,不但能够自给自足,而且可以向外出售。
南加州的印第安人将他们的生活方式,很快就传授给了其他地区的印第安人,毗邻的内华达州的印第安人率先学会,然后往新犹他州、科罗拉多州等大平原地区传播。
生活方式的改变,带来的结果有两个,一个是人口开始增加。本来随着大平原地区的野牛消失,印第安人的生计就陷入了绝境,加拿大有一个印第安部落中,有个著名的猎捕野牛的印第安猎手,野牛消失前,他是部落里的英雄,当野牛消失后,他就实业了,衣食无着,整日饮酒度日,最后当白人发现饥饿的捕猎能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女并吃掉之后,逮捕了他,以食人罪处决。
从印第安勇士堕落到杀妻的醉鬼,其实并不是他们天生如此,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英雄突然发现自己一无是处的时候,接受不了那种精神打击才变得如此。
加拿大的印第安人尚且如此,比加拿大更悲惨的美国就不用说了,美国的印第安人要么靠政府的资助,要么就是给白人打工,做佣人为生,生活在部落里的印第安人,大多也就是一些小农,而且他们十分不喜欢农耕,不喜欢约束在土地上。
印第安人自己没有知识帮助他们转变经济模式,大明占领军无心插柳给他们带来了一种经济模式后,他们十分喜欢这种骑在马上,唱着歌,就能获得源源不断的食物的生活方式。
这种生活方式大大改善了他们的生存状况,获得稳定食物来源之后,印第安人的人口开始增长,年轻人开始不断的生儿育女,之前的颓废一扫而空,历史上,随着白人的西进,曾出现印第安人普遍不愿意养育后代的惨剧,直到后世,在美国的众多民族中,哪怕印第安人已经变得相对富庶,可生活依然很堕落,大量饮酒,服用毒品,生育率和寿命都是各种族中最低的。
显然后世的印第安人得到了财富,但却丢失了灵魂。
现在他们在骑马高歌中,找到了他们的灵魂,从优劣民族顺利转型成了游牧民族。
这又带来了另一个变化,那就是他们更不愿意被拘束在保留地中了。于是他们的酋长向占领军申请后,軍队允许他们在无主的荒地上自由放牧,而他们则向占领军献出了忠诚。
大明占领军可以允许印第安人自由流动,白人政府不行,因为大明占领军不在乎美国的土地,而白人政府最看重的就是土地,他们将土地当作资产,通过将土地资产化,来获取资金修建铁路,铁路公司又将土地拍卖,变成农民和农业公司的农场,变成牛仔和牧业公司的牧场,所以他们不可能允许印第安人占据太多的土地,所以他们不可能帮助印第安人从游猎经济转型为游牧经济,在不限制他们天性的情况下,帮助他们维持生活。
短短两年时间,显然还不足以让蒙古草原上运转了几千年的游牧经济,在整个美国广泛传播,也仅仅是在南加州,是在占领军的大力支持下,才开始形成一定的基础,并且开始影响其他地方,要完全形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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