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彼此心头氤氲出热络的温情暖意,融化了周围的空气,将他们笼罩在两个人的世界里。
“你终于想通了吗?flora,你肯承认你也爱我了?”沈年激动地问。丁骏完全沉迷在他的温柔乡里,不愿放开他,点了点头,“知道吗,我就要自由了。”
“你说什么?”沈年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就是那件事,是我对媒体放的消息,为了让易初阳找我摊牌,我不得不釜底抽薪。前些天我不见你,不是不想见,而是不能见,我想处理好自己的事,心无挂碍了再来见你。”丁骏道。
“真的?你跟他说清楚了?什么时候的事?”巨大的惊喜让沈年激动地有些语无伦次。
“就在前几天,已经谈好了,协议离婚……但是,短期内还不能公布。”丁骏不无遗憾的说。
“为什么不能公布?”
“等我慢慢告诉你,今天太晚了,我要回去换掉这身衣服。”
只要还穿着身上的这件旗袍,丁骏就觉得自己还在扮演一个不真实的自己,因此也不想谈及烦心事,等回去睡上一晚好觉,再来跟他说也不迟。
“不能现在就告诉我吗?你别走。”沈年舍不得让她走。这份感情在他心里已经压抑的太久,哪怕是她已经在身边,他仍觉得不真实。
“明晚吧,明晚告诉你,我要回去收拾一下心情,等我整理好了,再把一切都告诉你。”
尽管依依不舍,沈年还是把丁骏送下楼,握住她手,诚挚道:“明天一定要到我家来,我等你,永远等。”丁骏嗯了一声。沈年亲了亲她,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黑暗中。
丁骏坐上车刚要走,有人敲车窗,她只得摇下车窗看看,见是沈年,奇道:“怎么了?”“我能上车吗?”沈年道。
“上来吧。”丁骏打开车门,因为是她自己的车,司机也是家里用了十几年的,她也就不避讳什么。
“我想送送你。”沈年握着丁骏的手不放,说不清心底是什么样的情绪,仿佛怕自己一放手,她就会消失。
“你可真黏人,难怪你叫沈年。”丁骏只笑了笑。
“不放心你回去,你能不回去吗?”沈年一想到丁骏回了家还要面对易初阳,就怎么也放不下心。
“不回去我穿这一身明天怎么上班呀。”丁骏把另一只手温柔地覆盖着他手背。
沈年叹息了一声,心里又有着喜悦,不管怎么说,他俩的关系终于在这一晚发生了转变,这个转变足以令他兴奋地一晚上睡不着。
丁骏低头取下左耳上的翡翠耳环,放到沈年手里,沈年握紧那个耳环,轻捏着小小的椭圆形翠珠,知道这个耳环有特殊的意义。
记得小时候跟奶奶去唐人街看过中国戏,戏里的古代女子若是遇上心仪的男子必然会赠他一件自己的贴身饰物,不是发钗就是环佩,因此丁骏摘下耳环给他,等于是给他一个定情信物。
第二天下午,沈年请了半天假,早早就在家里布置,先是彻底打扫了一遍卫生,又去超市买了新鲜的海鲜和鱼,最后还没忘记买上一束铃兰。
眼看着暮色降临,他的心情越发忐忑,她会来吗?会不会不来了,他想打个电话给她,又怕她会告诉他,她来不了,与其提前受打击,不如在思念中等待,爱情,永远令人饱受煎熬。
时间在焦急的等待中飞快流逝,却始终听不到门铃声,沈年坐立不安,隔五分钟就要跑到窗口往楼下看。
快七点钟的时候,门铃声终于响起,沈年兴奋的跑去开门,看到丁骏站在门口,狂喜地扑上去,把她抱在怀里吻个够。
她的到来让他的魂魄各自归位,若她再迟来一时三刻,他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急到发疯。
“你再不来,我就要变成索多玛城的盐柱了。”沈年把丁骏抱进客厅,把她安置在沙发上,抬起她一只脚,要替她脱鞋。
“唉,你干嘛,我自己来。”丁骏惊讶道,她自己有手有脚的,怎么好意思让他替自己脱鞋呢?沈年却按住她手,替她脱掉脚上的高跟鞋,拿了双拖鞋给她穿上。
他的手握着她纤秀的足踝,那份旖旎,让彼此都舍不得从对方脸上移开视线。
才一天不见,怎么好像隔了很久。丁骏感动地看着他,心头胀满酸涩,这一天里,她的心情跟他并无二致,也是在等待和企盼中渡过。
看到纤尘不染的茶几上摆放着一瓶养在清水中的铃兰,丁骏道:“你还打扫了卫生?”
她依稀记得,昨天这个茶几上放了不少杂物,单身男人的房间,指望能有多整洁是不可能的。虽然他学医,也不见得能把家收拾的像酒店。
“嗯,我还买了点海鲜和鱼,做给你吃。”沈年握着丁骏纤细白皙的手,放到唇边细细亲吻。自从那时在泰国相遇,他一直渴望能这样握住她这双玉葱般柔软的小手,让她走进他的生命里。
丁骏看他这样专注而虔诚,忽然想起她结婚那一日,他也是这般缠绵不舍,眼角不知不觉就润湿了,心怀歉疚,轻轻地吐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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