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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的十多天里,于同每天晚上多了一个任务,那就是先回别墅去找水涟漪一次,水涟漪一直对他是那个不冷不热的态度,不过,在和他身体的配上却是越来越默契了,于同还发现,每次最动情的时候,她眼里的光芒不再是漠然的,而是充满了热情,而且最近和水若云也开始说起话来,虽然仍然没有笑容,更不会对她有什么关心的表现,但还是让水若云高兴不已。
时间很快进入了十一月份,二号这天傍晚,于同没有再回别墅,也没有回桃源,因为,今天是个很特殊的日子,于同就是忘了所有的大事,也不会忘了在这一天陪着秦韵,这一天,正是秦韵的生日。
此时的于同和秦韵,正在回苏市的路上,他们没有开车,坐的是公汽,这是秦韵提出来的,她想重温一下当年没钱的时候独自带着于同的感觉,今天准备回处于苏市的那个老房子里住上一晚。
以往的时候,秦韵从来没有要求过什么礼物,每次都是于同费尽心思给她弄来些很特殊的东西,比如去年的那个小假人,到现在秦韵都还在珍藏着,而这次秦韵动提出了要求,于同自己不会拒绝她。
秦韵的美丽是毋庸置疑的,这些年不但得到了灵仙之体,还自己开起了公司,让她不知不觉间拥有了一种难言的气质,因此上车后,好多人都不禁向秦韵看来,甚至有几个大胆的家伙一直盯着不放,弄得于同都有些想打那几个人一顿了。
秦韵偷偷伸过小手抓住于同的手,轻声在他耳边笑道:「怎么?吃醋了?」
「我早就说不要坐公车,现在好了吧?」
于同一付生气的样子。
自从上了高中以来,特别是到了圆梦后的这一年多时间里,于同越来越显得成熟,已经很少在秦韵面前露出这种孩子气的表情了,这一生气,倒把秦韵逗得格格娇笑起来,说道:「现在别人看我几眼你就生这么大的气,我记得当年不知道是谁,还要给我介绍男朋友!」
秦韵这么一说,于同不由想起了那件事,心中一阵后怕,如果那时秦韵不坚决反对,恐怕自己真的要后悔一辈子了,想到这里,他不禁伸手搂住了秦韵的纤腰,将她紧紧抱进怀里。
也许是感受到了于同心中的后怕,秦韵只是红了红脸,并没有推开他,不过这样一来倒也让老看着她的那几个人收回了目光。
到了苏市时,天色已经黑了。二人坐了辆出租车,来到他们以前的那个家,由于于同的原因,这里并没有被重新开发,仍是那些老式建筑,一片低矮的小楼房中间一条崎岖不平的小路,二人手拉手得走在这条小路上,谁也没有说话,心里都有些感慨,秦韵想到的是,于同小时候的那些情景,于同想的却更多,一直想到了自己的前世,一直到重生之前,他都是住在这里的,虽然那时候这里重新开发过了,楼不再这么低,路也比现在平得多,但给他的感觉却是一样的。
他们的那些老邻居,大多已经搬走了,留在这里的人,都是些没有钱买别的房子的,这和于同前世的记忆也有些不太一样,那个时候,邻居们大多要了回迁房,还都住在这里,和他们家关系不错的也有几家,不过,现在却是没有他们的消息了,于同也没有想过去找他们,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除了自己的女人,和可以碰上的,他并不想去改变太多的人。
来到他们以前住的那个小家楼下,二人正想上去,忽然听到有人叫道:「你是,秦韵吗?」
二人回过头,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婆婆正站在他们身后,脸上有些不太确信的表情。
于同一眼就认了出来,这个老婆婆正是住在自己家对面楼上的李婆婆,小时她还带着于同玩过呢,当然,是前世的小时候,她的膝下有一儿一女,不过听说都不怎么孝顺,现在看来,传说应该是真的了,不然她不可能还住在这里。
秦韵也认出了这个以前的老邻居,自从她带着于同搬出去后就没有再见过了,不过已经是灵仙之体的她记忆力是非常惊人的,认出了李婆婆后,秦韵笑道:「是我啊,李婆婆,十多年没见了,你的身体还好吗?」
李婆婆见真的是秦韵,脸上也露出了笑容,她听说,秦韵找了个不错的工作,就从这里搬走了,那时候,秦韵是这一片最漂亮的女人,几乎每个人都对她有很深的印象,不然李婆婆也不会在事隔十多年后还能认出她来了。
「真的是你啊,我还以为认错人了呢,你和十多年前一样,似乎比那时候还要年轻了一些,要不是知道你有一个儿子,我还以为你是你的女儿呢。」
看到了老邻居,李婆婆也很高兴,开了句玩笑。
「李婆婆,我是于同,您还记得我吗?」
于同也上前打了个招呼。
李婆婆仰起头看了看高大的于同,笑道:「是同同啊,李婆婆当然记得你,一晃竟然长这么高了,记得你们搬走的时候,你才这么点呢。」
说着比了比自己的腰部。
秦韵问道:「李婆婆,这些年,你过得怎么样呢?」
说到这个,李婆婆叹了口气道:「还能怎么样,就那么过呗,你也知道,我家的那两个不争气的是什么样的人,一年到头也不见他们来一次,要不是还惦记着我这个老房子,恐怕就不会认我这个当妈的了。」
说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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