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你呀……”我拿着话筒,无奈地摇头苦笑。
※※※
既然答应帮刘孟哲追女孩,我也乐于当个让“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红娘,况且,好久没遇到令我觉得这么有趣好玩的事,我忽然觉得生活增添了一道无形地鲜活明亮色彩。
只不过,为了帮他追到女朋友,我可说是吃尽了苦头。
由于我从年轻到现在,几乎没穿过几次高跟鞋,所以当我看到刘孟哲拿了一双蓝色镶碎钻,高达三吋的名贵高跟鞋给我时,别说跳舞,光是走路我就像第一次学走路的婴儿般,身体总是歪歪斜斜,深怕一个不小心就摔成植物人。
“孟哲,这鞋跟会不会太高了一点?穿这么高怎么跳舞?”
“那是你还不习惯的关系啦。我跟你说,张惠妹以前也不会穿高跟鞋,可是她为了要在演唱会上跳舞,特地买了五吋的高跟鞋,而且除了洗澡才脱掉外,听说连睡觉都穿着它,为的就是想在演唱会上呈现最完美的一面。所以呀,你应该向她看齐。”
好吧,既然他都这么说了,我即使心里再不情愿也只能照做,谁叫我当初答应帮他追女朋友呢。
不过为了怕损坏这双名贵的鞋子,除了上课才穿上它之外,我另外买了几双比较便宜的高跟鞋,并且按照他所说,除了洗澡睡觉外,都穿着不同款式的高跟鞋,即使在家也一样。
于是乎,原本冷清的屋子,一整天都可以听到我穿高跟鞋到处行走,或穿着它做家事,练习舞步的答答声。当老公和儿子诧异地问我原因,我笑着解释原因后,父子俩先是不约而同的捧腹大笑,而奕诚更是边狂笑边拍桌子,令我忍不住笑骂他几句。
等他们知道事实真相,还要求我示范一段舞蹈,随后就在我仿佛像个“僵直性脊椎炎”的患者,跳着连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僵硬舞步,甚至儿子还说出了:“妈,国标舞什么时候变成了机械舞”──这句我气得想打他屁股的取笑话语后,他们便不再过问我如此反常的行为了。
于是乎,我每天就穿着高跟鞋做家事,而且还边打扫边练习舞步;如此一来,原本只要两三个小时就能做好的事情,竟多花了将近一倍的时间才完成。
不过这都只是一小部份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既然是舞蹈比赛,最重要的当然是舞技,而这正是我的致命伤。
刘孟哲为了让我快速进步,便提出了每天晚上到他家练习的要求;而我在征求老公和儿子同意后,每天晚上便及早做好晚餐,然后等刘孟哲接我,到他家练习。不仅如此,他还上找了许多跟国标舞有关的影片连结传给我,要我利用时间好好观摩学习,令我感到苦不堪言。
尽管我对如此紧凑忙碌的学习有所怨言,但每天睡觉前,我又觉得日子过得非常充实。
就这样,经过三个礼拜的密集练习,我终于赶上了其他学员的进度,可以和大家一起随着音乐翩翩起舞,跳得有模有样,让两位江老师以为我天资不错而赞赏不已。
这天下了课,在舞苑附设的淋浴间洗去一身的汗水,身心愉悦地上了刘孟哲的车后,只见他盯着我许久不语,最后终于在我疑惑夹杂着不耐烦的目光中,期期艾艾地开口:“毓歆姐……嗯……比赛的日子愈来愈近了……”
经过这将近三个多礼拜的相处,我早已习惯他直呼我的名字,所以听到他又称呼我毓歆姐,我随即有了不好的预感,但我表面上仍镇定地问道:“说吧,这次又有什么要求?”
“就服装及化妆上的问题。”
“你……你又想干嘛?我警告你,别想要求我像其他女学员穿那么少。假如被元德知道的话,我一定会被他打死。”
“呃……没那么严重吧。”他顿了顿,才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欸~~我就知道你不会答应。算了,那以后也不用每天练习了,反正再怎么练也不可能进前三名。”
听到这句话当下,不晓得为什么,我忽然涌起一股莫名惆怅的失落感。
当依赖变成习惯,习惯变成自然后,你反而不会在乎所拥有的一切;然而,一旦这个让你依赖的因消失了,大部份的人都会有一种严重的失落感,进而对此纠结不已,更希望能失而复得,让自己再次拥有它,依赖它,习惯它,并且永远持续下去。
尽管我已经习惯看到那些学员上课时衣着暴露,上完了课又马上换下性感火辣的舞衣,穿上世人能接受的普通服装回家,但并不表示我有勇气跟那些女学员看齐。
不过话又说回来,从一开始抗拒跳舞,到现在已经能够乐在其中,我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喜欢上了跳舞。
其实说爱上跳舞,倒不如说爱上了和孟哲跳舞时的感觉。那种完全放松心情,在他的带领下,让自己的身体无拘无束的摆动,没有任何外在束缚的轻松感,才是让我愿意跳舞的动力。
习惯他每天风雨无阻地接送,来到只有他一个人独居的住家;由于没有外人打扰,所以我可以不必顾及任何形象,恣意地在他的面前扭腰摆臀,展现自己最真实放纵的一面。
练完舞之后,我原本还顾及瓜田李下的想法,不愿在他家洗澡,但每次坐他的车回家时,待在那封闭的车厢里,闻着那股令人作呕的汗酸味,即便他没什么意见,久而久之我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这种情形持续约一个礼拜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在练习完之后,第一次踏进了他
喜欢毓歆的爱与愁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