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了一晚上的字,余王感觉自己一念通达,仿佛又回到曾经激情燃烧的岁月,他从未想过码字也能这么爽。
边写边看,余王感觉自己就是笔中的主角一般,这比看大神的小说还要爽,最主要的是代入感,他和主角叶一凡有太多相似的地方了。
从时速三千到四千,从一开始还要看键盘打字,到最后只用看屏幕的打字,一个晚上,余王手速又回到了巅峰状态。
“这是我写的吗?”
余王不由的感叹,活动了一下有点酸痛的双手,突然感觉自己的付出值得了,虽然只是照着抄写码字,可还是花费他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不管有没人,他都会继续写下去。
又是重复了一天,白天去了一趟彩票站,收获了一万多后,余王就草草的回了家,逛了一会某宝,又开始了码字大业。
“一个晚上码十章,这是要成大神的节奏啊!”
“今天的状态不错,估计可以打破昨天的记录。”
“文笔也不错。”
“可惜就是题材有点冷门,估计也只能小火一把,赚不了多少钱。”
“真的值得吗?我可是日薪过五万的人,当个写手也太大材小用了吧!”
“靠,这才过了几章啊!又撩到一个女神。”
“这小子比我还拉风,真是欠揍。”
“又装起b了。”
“竟然还可以这样踩人。”
.......
余王自言自语了一晚上,从写小说变成了看小说,他不是第一个,但绝对是第一个为了看小说,通宵码字的家伙。
“天天去的捡钱的话,也不太好,今天就休息一天吧!”
“眼睛好酸疼啊!”
休息了一刻钟后,顺便补充了一下能量,余王又坐在电脑前,废寝忘食的码字,最让他惊喜的是他肚子不像前天那么饿了。
可惜余王高兴的太早了,他这几天可没少吃东西,他的胃和肠道就算再nb,也不能把食物给完全的消化掉,所以他悲剧了。
“该死,早知道就买笔记本了,不行,快喷出来了。”
“舒服。”
“该死又浪费了十分钟。”
从卫生间出来后,余王肚子就没消停过,刚才的惊喜肚子不饿了,又变成了惊吓,肚子又出了问题,不用闹着进,现在又闹着出了。
“好臭啊!这是我拉的 ... ”
一个小时上了五次厕所,彻底打击了余王码字的激情,此时他已经有了三十章的存稿,九万多字,可是离完本还远着咧!
“肚子啊!你就消停一会儿吗?争点气,等我把那个**看完,再出去好好犒赏你不行吗?”
余王拍着肚子道,很快他就知道饥饿如山倒的感觉是多么的强烈。
咕噜咕噜 ...
终于,余王还是离开了电脑,吃完了家里的零食后,手机又响了起来。
快递一个接着一个,最让余王惊喜不是蜜蜡文玩宝石什么的,而是在某宝超市买的零食水果到了。
吃饱喝足后,余王又在某宝上买了一大堆吃的,因为这几天他都没心情出门了,那怕是去彩票站捡钱。
“为了看小说,我也是拼了。”
“以前为了看小说请假一天损失也不过一二百,现在为了看小说,一天损失几万,我这是走火入魔了吗?”余王嘴里虽然是这么说,但一点反省的态度都没有,依旧噼里啪啦的敲打着键盘,时不时往嘴塞点糖果巧克力,喝着牛奶。
从一天几万字,到一天十万多字,只用了一天的时间,为了看小说,余王也拼了,他最大的优势就是不用睡觉,即使这样他依旧不是很满意,心里还在抱怨快递怎么这么麻烦,为什么不一个时间一起送到,他也没时间欣赏和盘完他的那些宝贝了,有些甚至连包箱都没有拆。
“手速还是太慢了,为什么非要打字的时候,那些文字和细节才会蹦出来啊!真是坑爹啊!这要我怎么办。”余王感叹道:“不行,一定要想个办法,提升一下手速。”
“我晕,我说我的打字的速度也不慢了,为什么才码那一点,坑爹的标准啊!完全就是浪费我的时间。”
余王大骂道,连忙下载,换了一个输入法,速度果然快多了。
“一个小时,码三章,我去,还是不够看啊!”
“为什么老天这样对我。”
又通宵了一个夜晚后,余王激情总算冷却了一点。
彩王情圣这本小说,最多也就一本精品都市文,算不上神书,其实也没有余王想象中那么好看,不过对他来说却有其他小说无法给他的代入感,再加上他有一个习惯,看小说非要一口气看完,才会这样疯狂。
所以他习惯追新书看,因为那样一下就可以看完了,至于那些完本的,一百万字的还好,一二天就看完了,那些几百万字,余王真心是伤不起,而彩王情圣最少还有五百万字。
“全身心的投入,一个小时才能码一万字左右,写完的话,至少还要五百个小时,一天也就二十四小时,我最多能码二十个小时,码完的话,最少也要二十多天的时间,早知道当初打死也不兑换什么小说了。”
“二十天啊!还要二十天才能码完。”
余王顿时被泼了一盆冷水,三分钟的热度终于被泼灭了。
“还好我不指望小说赚钱,要不然天天码字的话,也太没激情了吧!”
“当初看那些主角争月票,争新书榜,爆大神菊花,一书封神还挺爽的,现在呢!小说果然是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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