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想想,余王就知道自己冲动了一点,竟然一下花了九十万都投资在文玩收藏上,这可是超长线投资,没个几年上十年,还真赚不到钱,更重要是现实如果不像梦境那样发展的话,那他真的就掉进坑里。
“还好这钱来的容易,大不了再就去彩票站捡回来。”余王在心里安慰道。
“不过话说回来,我真没有想到自己也有这么壕的一天,一个下午就花了九十多万,不是买车也不是买房,我真是...有点奇葩了,该死的梦,有了钱不应该先取买辆稍微好点车,去装装,泡妹子也方便一些啊!”
“我脑子没有进水吧!”
“一定是我看不上,以后开飞车,那才叫真正的过瘾。”
“嗯,我肯定是这么想的。毕竟地上车的那有天上的车开的舒服。”
“哎!时间过的真快,中午吃了那么多,现在竟然又饿了,我的肚子是无底洞吗。”
余王想了想道:“吃完饭就去超市逛逛。”
学聪明离开的余王,又去吃自助餐了,他也是没办法,去一般的餐馆去吃,他不像被别人当怪物看,而且也不实惠,就算他有钱也不能浪费啊!就算去占便宜,那也是自己的本事。
足足吃了一个小时,余王才心满意足的离开。
又逛了二个多小时的超市,把车子装满了吃的,余王这才打道回府。
回到家后,余王就开始试验了起来,凌晨的时候肚子又饿了,经过试验后,他发现吃那种高热量的食物比较耐饿,比如巧克力,连水都不喝了,直接喝牛奶。
解决了肚子的问题,余王就开始安心的工作,白天换了四家彩票站,他也不贪,每家平均赚个一万多就收手,回家的时候,荷包和银行卡里又多了五万多块钱。
一天五万多,这是余王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事情,特别还是靠彩票赚到的,说出去别人也不相信啊!
余王又用自己的号,把今天买的彩票和中奖的彩票发在了网上,又引来网友的一片羡慕嫉妒恨,余王很是享受,他不知道他这样做,又把多少人坑了进去,不过快三吧,因为他的出现,一下热闹起来。
余王的帖子格外外的招人恨,特别是被余王的战绩给刺激到的彩迷,又为慈善事业做出了不少的贡献,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余王确实是在做慈善,不过这种慈善很另类,很招人嫉妒恨,就差快被人肉他了。
不过余王除了发帖子外,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也没让人抓到什么把柄,就算被人肉了,他也不怕,反而还会出名,说不定...
更让余王没想到的是,五万块钱在他手里,还没暖和多久,大半就为某宝做了贡献,和吃进了肚子,一天就剩下了一万。
到了晚上,逛完某宝,查完快递后,最快的也是后天才到,余王就没事可做了,整个人处于一种兴奋状态,不可自拔,很快他就想起脑海里还一本的构思。
不用睡觉,又找不到事可做的余王,打开了电脑,码起了字来。
的名字叫都市之彩王情圣,余王很是意外,的主角竟然和他有类似的经历,更确切的说是有了超能力,可以预测未来,和他一样,也没什么本事,只好把能力运用到彩票上。
余王想了想,脸色有点奇怪,总感觉这主角好像是自己为原型,不过又比他多了,至少撩妹的手段,简直没谁了,一撩一个女神,百花从中过,一路艳遇,从国内到国外,泡遍了天下的妹子。
更让余王感觉不可思议的是主角竟然还不是种马,满世界的跑就是为了撩妹子玩暧昧,提升自己的能力,每每到了脱裤子的时候,就遇到各种奇葩的事情,就是这样的主角,他一生最大愿望,竟然是找到自己的真爱。
“这绝对是一本神坑。”余王不由的感叹道,虽然他知道大概情节,但他的脑海里也只有大概的情节而已,详细的就....
“晕,难道真的要我去写啊!”
“系统商店也太坑了吧!早知道我就兑换身高和颜值了。”
余王苦着脸,以他手速,就算脑海里有大概的情节,但要他把这些情节转化成文字,他就没有信心,他知道自己最大的不足就是文笔,以前就算他想到了很有意思的创意,也不能写出好的作品。
“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写完,我的人品注定是要...”
余王突然感觉这样也挺好,他知道就算本真的火了的话,其实一个月的稿费,还不如他一天赚的多,完全是浪费精力,收获和付出不成正比。
不过怎么说都是余王以前曾经的梦想,他决定把当成自己的一份事业。
当双手敲击在键盘的那一刻,余王就知道错了,系统还是挺靠谱,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了一行字,他只用照着打字就可以了。
即使是这样,敲敲打打下了一个小时,余王才码出了第一章,不过比起他第一次码字时要快了倍。
他还记得曾经的大神梦,为了写,大半夜,下着大雪,一个人跑到了网吧,通宵了一晚上,才码出了一章,也就是三千字。
那时的他无比的天真,对自己有着迷一般的自信,整天幻想着成了大神如何如何的,可现实是残酷的。
他只写了九章,九个晚上,每晚一章,后半夜就在游戏中度过,最后还是被家里发现后,痛扁了一顿,他才从美梦中醒过来。
“那就是我青春的吗?除了就是游戏,就连个妹子的身影都没有,就那样错过了最美好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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