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也就是1132年11月25日。这日下午三点钟左右,一辆载满着羊毛的马车朝着学院城驶去。
驾车的是一个普通乡村老大叔模样的人,马车的货厢上则斜倚着柔软羊毛麻袋,悠闲地翘着二郎腿的年轻人。
身穿白色的羊毛袍子,足登羊皮靴子,头戴着白色圆顶羊皮帽。
眼皮半闭着,娇艳如冰玫瑰,容色绝艳。
这位乡村老大叔名叫克拉特·罗伦斯,他是专门做养绵羊,把羊毛买进城市的生意,偶尔也倒卖一下猎人狩猎得到的野兽皮毛。
罗伦斯大叔的马车是清晨五点出发,以圣莫里斯雪山南麓的一个小镇为起点,马车向南方的学院城方向已经走了十个小时了。
可是马车上多载了一个这样的人,路上总是面熟的熟人停下与罗伦斯大叔对个话,内容基本如下:
“哎呀呀,罗伦斯呀,这是你家姑娘?还是你家孙女啊?啧啧啧,真是个美人,怎么从没听你提起过呀?话说我家那小子今年也十八岁了,带着来我家吃顿饭呀,我烤羊!”
这是和罗伦斯差不多年龄的大叔说的话,罗伦斯费了老鼻子劲解释了半天,那大叔一脸不可思议地走了。
“诶诶诶!罗伦斯大叔呀!我脚崴了,疼死了,我也想上车呀。大叔你带带我。”
这是二十来岁的小伙子喊的。罗伦斯有点恼了,他劈头盖脸地骂道:“小子,你少装蒜!老子年纪大了,可眼睛还没瞎!死一边去。”
这一顿骂,又把那二十多岁的小伙子骂走了。
“行啊!罗伦斯,你这乡下老财主是偷偷续弦了?还是这么年轻漂亮的美人呢。你可以呀!”
这是罗伦斯某个老主顾所言,罗伦斯把他拉到一边低声解释着,谁知道这个有两撇八字胡,看上去就很猥琐的胖子听了罗伦斯的解释,挂着更加暧昧的笑容扬长而去。
“克拉特老爹,不用解释了!太累。”马车上自始至终未发一语的人终于皱着眉头开口说话了。
“我知道,不解释了!哈罗德·瓦萨,这是你的名字没错吧。”
“没错!”
“我觉得吧,还真不能全怪他们。”
“.........”
“不过,要是他们看到你昨晚一脸凶悍,衣衫褴褛,背着带血紫毛老虎皮的模样,肯定不会把你错当作女人。我多嘴问一句,那老虎的尸体你怎么处理了?”
哈罗德淡淡地回答道:“吃了。然后,皮毛我不需要,是卖给大叔你换成了这身衣服和路费。”
罗伦斯大叔看着哈罗德轻描淡写的模样,他摇摇头,吐槽道:“我觉得吧,肯定是神灵把你的身体和灵魂搞错了。”
哈罗德动了动上身,坐的直了一点,他笑道:“怎么个搞错法?”
罗伦斯大叔稍微想了想,他说道:“可是你这个年轻人的性格让我联想到看淡生死,手持利斧,正面与魔兽厮杀的北国武士。但是这外表嘛......啧,看到你总是能联想到阿露芙蜜娅。(神名,注1)”
哈罗德苦笑着,摇摇头,不再提这话题,他知道提了也没用。而是询问道:“大概还要多久能到达目的地呢?”
罗伦斯大叔看了看周围的环境,他说道:“快了,不用一个小时就能到地方。”
“嗯!”
哈罗德答应着,又回到了刚才的悠闲状态。
“罗伦斯叔!”一个年轻男人的喊声从马车后方传来。
罗伦斯大叔回头,一个邮差打扮的年轻男子骑着马溜了过来,与罗伦斯的马车并排。
“诶,你好啊!小德里克,你这是送了什么信回来了?”罗伦斯大叔热情的打招呼,对他这种小羊毛商人来说,与走南闯北,信息很多的邮差搞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与马车并排骑马的小德里克一眼就看到了躺坐羊毛麻袋上的哈罗德,毕竟这个身披白色羊毛袍子的漂亮人比穿黑衣服的时候更加引人注目。
“罗伦斯叔叔,这位是?”小德里克眼睛盯着马车上躺着的人,他暂时忽略了罗伦斯的提问。
“哎人。”罗伦斯也不多做解释,他再次问道:“你这是送什么信回来了。”
小德里克看到马车上的漂亮人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丝毫不对他假以颜色。加上罗伦斯催问的又紧,小德里克才恋恋不舍地移开了目光,他回答道:“萨尔伽帝国内战开始了,他们的大皇子弗雷迪·巴特和二皇子杜林·巴特都宣称自己是皇位的合法继承人,否认对方的合法性,现在他们正在各自整军备战。”
“因为萨尔伽帝国的大皇子弗雷迪·巴特的根基之地位于萨尔伽帝国西南角,靠近教廷领地。所以上面派发了通知,让北部那些村镇注意从北方流窜过来的溃兵和土匪。我刚刚已经去你们的镇子通知过了。”
北方萨尔伽帝国的内战波及不到这里,所以罗伦斯大叔只当听到了一个普通的商业消息,他分析道:“意料之中啊!嗯嗯,萨尔伽帝国内战的爆发应该会对羊毛的需求量肯定会暴增的。只是不知道他们为了争皇位能打多久,要是打很久,我就多囤积一些羊毛。”
“唉,应该会打很长时间,除去中立的省份,支持大皇子弗雷迪·巴特的省份比支持杜林·巴特的省份要多。小皇子杜林·巴特只是占有了控制首都的优势,实力相差无几。”
小德里克说完,他下意识的看向马车上躺坐的人,谁知后者已经坐直了身子盯着自己,不过他只看了几秒钟然后就把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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