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依然是朋友
另一边,一些老师、教授在听到有学生报告说篮球场那边有人滋事,都着急的、快速的往篮球场赶,就怕慢了会有流血事件发生。也把一些想看热闹的同学给带了过来。
等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赶到篮球场的时候,篮球场上并没有人滋事,而是正在进行一场篮球比赛。让他们诧异的是,比赛的裁判是一个娇小的女生,虽然连个哨子都没有,还亏得那个女生竟然能用手指吹的而且,那个女生要是吹哨子说谁犯啥规,对方不服的话,她竟然敢说:
“黄牌一张,要是不服就给我下场,换个人上”
ap;lt;/[ao][a;裁判虽然不是正规的裁判,但对球规了解得还算不错,至少他们在看热闹的时候,她的判断还是可圈可点的。那么娇小的一个女生能喜欢篮球,还懂得篮球规则已经算是不可多得了更让他们佩服的是:她竟然还敢对他们学校一霸那么凶,能不让人觉得震撼吗?
难道校园一霸不厉害吗?当然不是了他们学校的一霸,就算是他们这些个男生都不敢惹。他们可是曾经听说过他是认识一些涉黑的人,曾经跟他们有过争执的同学,都被他们群殴过。可是住院住了一个月的院,才能出院的。
只是、那啥,他们学校什么时候有那么强悍的女生存在的?为什么他们都不知道呢?众男生都讶异的想。
一直到球赛结束,大家都没有看到暴力事件。而那个女生,在球赛时发生的磕碰时,她不管那一方错了,都会狠狠的教训两方人马显然是不一致的。但裁判吹哨,就得停下来,双方争执自己也会有,可人小裁判说理啊没理的那方,她是直接而又粗鲁的说:
“你们除了那点本事,就什么都不会了吗?那还比赛个屁啊?直接打一架就好了,一对一的打,我给你们当裁判。要打球就给我好好的拿出你们打球的技术,要不就不要打了像你们这样真是侮辱篮球”
那个女生的话,自然有人不服了,她才说完,就有人拿手指着她要争执,结果还来不及开口,那手就被那女生给拍下去了,被拍到的人疼得“哎哟”直叫。旁人不明白,一个小小的女生,能拍出多大的力气啊?让一个大男人就在哪里“哇哇”大叫,真是丢人。他们的耳朵却在那个时候,频蔽了不想听的话,选择性的只听到那个女生说:
“我讨厌被人用手指着要是还有下次,我就让你的这只手再也抬不起来”
这下,作为路人的他们才知道,那个男生应该不是一般的疼,要不然也不至于这样了。不过,那么瘦小的身体里装着那么彪悍的个性,真是太让人意外了而且那些人也真的很奇怪,一向横行校园的,怎么会怕那么个小女生呢?太奇怪了不过看着他们一个二个的吃瘪,正在围观的众人还是很高兴的。
最后,球赛在那个彪悍的小女生裁判下,还算是圆满的结束了而他们敢在这里围观,也是因为有学校的教授和老师在前边挡着,要是平时,他们哪里敢惹这些个横行霸道的校霸,就是连围观也是不敢地每次看到那些个校霸在那个女生面前吃瘪,他们就觉得应了一句俗话:人在做、天在看,总有一天会有报应的
比赛结果,毫不例外的,是黄宵源他们赢了
黄宵源在比赛结束的时候,是很高兴认识了那么几个好朋友,虽然他们才刚刚认识,在球赛开始没几分钟后,却能配合得非常默契,就好似他们已经在一起打了多年的比赛似的他这一高兴,就觉得有说不完的话,跟他们聊着聊着,眼看天色挺晚的了,便招呼他们三个一起去他们家里吃饭去了开始三人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毕竟才刚认识,他们觉得不管之前他们配合得有多默契,有多谈得来,也就认识那么一点时间,就算一见如故,让他们马上去别人家里吃饭,他们也是不大好的
奈何黄宵源很热情,而且乐乐和梁凉又在一边帮衬着,总算说服了他们三个一起去家里吃饭。他们也算是正式认识、并作为朋友了
乐乐那么热心,全是因为前世他们把自己的父母当成真正的长辈来关心,在自己父母病的时候,就是半夜给他们打电话,他们都会开车过来帮忙把自己的父母给送到医院。
他们对老人那么好,一个是因为跟哥哥是好朋友、好哥们、好兄弟,还有一个是记恩他们仨当中,其中两个的家境比较的困难,在学校吃饭都成困难,当时哥哥可是经常带他们去二姐姐家里吃,周末就回家吃。而自己家里的条件也算不上好。于是,哥哥带着他们在学校倒卖一些物品,甚至一起去学校的快餐店打工。乐乐还记得哥哥会弹吉他,他喜欢黄家驹的歌,也模仿得特别像,唱得也很好。所以晚上还去一些夜店驻唱了一年,都是为了赚生活费。
哥哥的艺术天赋真的很不错还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乐乐以为他迷京剧,因为他一回家,就老跟乐乐说京剧那是国粹什么、什么的,乐乐本就是个对什么事都三分钟热度的人,愣是被他逼着、耐着性子跟他一起听了将近一个月的国粹。乐乐虽然觉得自己没多少艺术细胞,可听了那么久,还是一句都拉不下哥哥当时就很鄙视的说她连唱通俗歌曲都中气不足,就别唱京剧吓人了
而哥哥倒是学了好几个名段,特别是现代京剧《沙家浜》更是偏爱,每次都重复、再重复的听。听完了还要唱,而乐乐就是唯一的观众。就在乐乐觉得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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