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一起向着购物中心里面走去。
凌姗拉着初见,“那边有个旗袍店,我们先去那家店里面看看吧。”
初见笑拉着她,“凌秘书,你想买什么呀,要不咱们先给你买吧,我的放后面再买,今天也都怪我,出来的有些晚了,所以才耽误了那么多的时间,如果没有时间的话,那我就不买了。”
“那怎么行,反正旗袍店就在前面,咱们就先买旗袍吧。”凌姗生怕初见不去买旗袍了一样,忙拉着她,往旗袍店里走。
初见多的话也不说,跟着她往旗袍店里去了。
云华广场不愧是全a最大的购物中心,不过就是一家旗袍店,便是让人眼花缭乱了。
凌姗家里本就不是太有钱,现在能逛云华广场也全凭着要帮柴可可做事,柴可可给了她一张卡,说是当作她帮她的报酬,等事成之后,会再给一部分。
凌姗拿着这些钱,不仅要给景夫人买礼物,也确实想给自己添置一些化妆品,正如尹初见所说,她的口红是该换了,其实她皮肤不是很白,根本不适合这种红色,可是她所能用得起的都是一些比较便宜劣质的,每一次用杯子喝过水,杯沿上都沾了一圈口红印子,每一次都让她觉得很丢脸。
只有现在用的这一支,这是可可之前买的,她买回来用了一次,觉得不好用,所以才送给她了,其实谁会喜欢用别人用过的口红呢,她也不喜欢,可是她没有钱再买另一支,只能将就用着。
上一次被尹初见说的像吃了死老鼠一样,她心里其实难过的要死,那天好多同事都向她看过来,她有多丢脸。
她一直自诩是全公司最时尚的,她的衣服很多,大部分都是淘宝里淘来的便宜货,但是她可以一个月都不穿一件重样的衣服,同事们买衣服的时侯都喜欢找她当参谋,然后还会请她吃饭,她很喜欢这样子的日子,可是那天同事们向她投来的目光,让她觉得那是一种嘲笑,有的人看到她每天都只擦一种口红,还会露出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
这都要怪尹初见,如果不是她提起,谁会注意到她每天都只擦同一支口红?
她咬了咬牙,她一定要尹初见好看。
心里对初见已经是恨之入骨,可是面上却带着灿烂的笑意,拉着初见说:“要不买那件金色的吧,看起来多富贵,多漂亮,这样子的颜色,也只有景夫人那样身份的人才能配得起。”
初见看了一眼那件全金色的旗袍,皱了皱眉头,简直就是一件大圣金甲的错觉。
看来凌姗真是把她当傻子了吗?或者说,她真是心急,居然让她选一件这样子的旗袍,难道就不怕她怀疑什么吗?
如果她让她选一件素雅一点的,她倒是觉得她可能是真心在帮她,可是她居然让她选这样一件。
店主看到她们俩走进来,带着和蔼的笑容迎了出来,“两位美女来看旗袍啊,我们店里的旗袍每一个样式都只有一个码,只有一件,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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