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的一个玩笑?
他甚至都不愿意承认这个让人难受的事实。
但是心里又有个声音开始弱弱的辩驳道,“要真是秦封的种,他才不会否认,肯定是把这罪名背下来,然后跪到地上求你原谅。
最多你不原谅他,他就不起来。
他可从来都是那种敢做不敢当的孬种。”
藜麦抬头看了眼秦封,见他坐在前面陷入沉思,低垂着头,无声呢喃着什么。
背影透着些许快被压垮的无力和沧桑,突然觉得自己胸口闷的慌。
他伸手打开车门,想出去透透气。
开门声音惊动了前面正思考着什么的人,秦封回头看他,见他开门的动作,立马把脑子里的诸多念头都抛开去。
顾不上多想,从前排绕过椅背,探过身来,一把抓住藜麦胳膊,急切道,“麦子,这事儿你得信我。
那孩子真不是我的,就咱们离婚之前那段时间,我都在找人准备做代孕了。
我若是想要养,也是养你的孩子,怎么可能会莫名其妙的去弄出个孩子来,梗在我们中间影响我们感情。
你别走,咱们好好谈谈行吗?求你了。”
藜麦看着他脸上的慌乱和恳求,再看看抓着自己胳膊那只微微颤抖着的手,胸口更觉得堵得很,一时竟有些语塞,“我就……我就……下车走走。”
秦封抓着他的手更用力了些,满脸殷切的看着他,“你保证不走。”
藜麦恨恨的瞪着他,“我想走就能走的了嘛!”
秦封诚实的摇头,“我不会放你走的。”
“那你在这里说的什么废话!”藜麦低声骂他一句,又斜了眼抓着自己胳膊的那只手,“还不放开。”
秦封能明显的察觉到藜麦语气里潜藏的几分恼怒不安,他本身就直觉特别出众,尤其是在对人情绪的把控上,敏锐到几乎让人生畏。
几乎瞬间就分辨出来藜麦虽然声音有些冷硬,却并没有生气,反倒是,对着他的态度有几分微小但是却明显存在着的软化。
虽不知道其中缘由,不过心里还是蹭蹭蹭的冒出来许多七彩泡泡般的喜悦来,忍不住勾了下唇角,乖乖的松开了他手,“好。”
然后紧跟在藜麦后面下了车,亦步亦趋的跟着,“我陪你逛逛,你冷吗,之前你说不喜欢那个羊绒的薄围巾,我这次买的丝质的,你试试戴下看。
要是还不喜欢的话,我再找人换,前两年听说有个牌子有款细棉材质的衣服配饰非常受欢迎,棉质的也很保暖,你要是喜欢……”
藜麦径直往前走着,耳朵旁边唠叨的声音让他心生烦躁,忍不住皱紧了眉头,“我不冷,你走开点。”
秦封往左边垮出小半步距离,满怀期待的看着他,“这样够远了吗?”
藜麦捏紧了手指,在路边转个弯儿,朝着路蕴的方向走过去,秦封不急不缓的跟在他后面,始终保持着适当的距离。
乐得笑出口大白牙来,目光就没从他身上挪开过。
路蕴正在那拿着竹笛跟沈萃献宝,胖乎乎的手指握着笛子,专心致志的吹奏着《欢乐颂》,他从计划要吹这个曲子到现在也不过半个月时间。
吹得倒是没有出什么错,音符也挺标准,只是毕竟新学,用来练习的时间也不多,曲子不是那么流畅自如,吹奏的时候太过专心入神。
也就没有看到旁边女孩眼里那几分不耐烦和嫌弃的神色。
藜麦看见,大步走过去,喊了他一声,“蕴蕴。”
路蕴被他打断,晃了下神,手忙脚乱的还想着再抢救下,可这一停顿,手指的动作和吹奏的节奏就有些接不上。
乱了两个音符,自然而言也就只能停了下来,把笛子收起来,“你怎么过来了?”
说着又看了眼秦封,“封哥也过来啦。”
然后略微红着脸,指了指旁边站着的沈萃,用轻飘飘的声音跟他们介绍,“她叫沈萃,恩,是我……女朋友。”
吞吞吐吐把话说完,整张脸就红成了苹果模样,又笑着跟沈萃介绍他两,“这是麦子,他大名叫藜麦,是我发小儿,你跟着我喊他麦子就行,不用跟他客气。
他成绩可好了,之前跟咱们一个学校,常年考第一名,你应该也听说过他吧。
他上个月刚通过市一中的入学考试,现在在市一中念书呢,成绩可好啦,他语文和英语成绩都是强项,咱们以后都可以一块儿学习讨论。”
沈萃温柔的笑笑,“是咱们学校的校草嘛,久仰大名啦。”
跟藜麦说着话,眼神却不由自主的往跟在藜麦旁边的秦封飘过去,目光微不可查的在他身上的衣服和手表上略微停留几秒。
随即若无其事的移开目光,用温柔如水的声音问道,“不知道这位是?”
她那些举动虽然轻微,可藜麦多活了一辈子,很小动作在他面前就是明晃晃摆着的,又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自然能注意到她这些看似轻微的举动。
嘴角的
喜欢带着前夫遗产重生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