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好一会,魏司觉得刚刚收了人家的白袜子就跑得不见踪影,好像也太那啥了点,不知不觉中,魏司好像有点同情那个富家小白痴。
小胖墩一口气跑了几层楼,气喘吁吁地停下来搭着魏司肩膀说:“唉哟,可算甩掉那缠人的少爷仔,哎,我跟你说啊,阿司,你以后少收他的东西,他这人我们可交不起朋友,上回他被人打的事你知道吧,虽然盛家没往下查,但学校里多了好几个便衣警察,怪吓人的。”
“什么?”魏司心里一惊,做贼心虚地又问:“你怎么知道的?”
蓝翎海抹了把脸上的肥肉,接着说:“我跟你说噢,昨天晚上听我爸讲啊,这个少爷仔来头不小啊,他爸爸盛宇是靠着他妈妈娘家发起来哒,他爸在这边做生意,就连市长都得给面子,你想想在我们学校出了这种事,那还不得把人揪出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爸在生意上得罪了人,我爸说啊,那小少爷仔的老爹做事可狠了,没准会积怨呢,咱们得离他远点。”
魏司暗暗抹汗,这次的怨跟盛老爹没半毛钱关系,是他跟盛锦世间的私人恩怨,嗯,还是上辈子的呢。
这样想来,魏司庆幸自己多么的聪明才智,看看,天才演员才能自导自演那一出贼喊捉贼的戏码。
“好啦好啦,我们快去打篮球吧,今天非得好好教训那帮小崽子!”魏司揽上蓝翎海的肩膀说道,小胖墩笑呵呵地点了点头,一挥拳头:“好咧,这回我们大狼队一定胜!”
魏司在小学时就因为个头偏高,性子又野,过早长了一身的壮肉,他组织了小胖墩在内的几个同样大小的野孩子,搞了个篮球小队,特地命名为“大狼队”,经常跟外校的高年级生比赛。
儿时的兴趣魏司并不想失去,尽管最后他的篮球队都散了,么仔跟着爸妈出了国,阿细最后北上念书打工,钢子去当兵,他和小胖墩子都上了三流大学,毕业后,只有胖墩蓝翎海才一直有联系。
现在再回头看着这些发小们,魏司心里特别的感慨,少年时哪里会知道以后人生的坎坷变化,其实魏司也明白,他们的感情可以不用改变,是自己的原因才导致与这帮哥们渐行渐远。
因为在外漂着的各种不顺心,魏司这个昔日老大觉得自己特别没面子,他虽然表面上还是坚韧不屈服,一付毫不在意的模样大大咧咧地过日子,可只有自己知道,心底那股无以伦比的失落和挫败一直让自己没脸面对那群发小。
他好面子好上了瘾,一个人在影视城里挤着人群求角儿演,一个人租着地下室睡在冰冷的地板上,那时的魏司什么壮志凌云的气势都化成一团烟,他的自尊和自大早就已经被现实磨光了梭角。
那些时间发小们都纷纷辗转的找他,么仔难得回一次国,就为了找他这个魏队长,阿细听说他在海城,跟学校请了假,叫上当兵回家探亲的钢子一同去影视城找他,可魏司因为可怜的自尊心硬是把发小们都挡在了门外。
本来他连蓝翎海都不见,但是蓝翎海凌晨五点钟就守在影视城城洞下面等他,伸手就递给他一个信封,魏司因为几天没活接,地下室都快租不起了,还要打肿脸给徐小妙买演唱会的票,蓝翎海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他的近况,专门守在影视城城洞下边给了他一叠钱,然后就这样,两个发小才有了联系。
现在回想起来,上辈子真他妈的过得太混了,自己活的失败是原因的,为了那点可怜的自尊心和自负,连发小们都不要了,还自以为是,总想着等有一天出人头地时,一定得光鲜的召集发小们好好吃一顿才行。
可这个梦想到死都没有实现。
“嗨!阿司,快过来啊!等你好久啦!”
“阿司,魏队长!”
宽阔的篮球场上,秋风习习,吹过茂盛的树林,几个十岁的小男孩子跳着脚冲魏司招手,大声叫唤,魏司眼睛一热,狠狠抹了把脸,把校服一脱一甩,大步奔向他的发小们。
那时候的小学生没多少娱乐,像魏司这样穷孩子,精力旺盛又无钱发泄,自然是要找个地方来好好洒脱一下,他组织的这个“大狼队”今天跟邻校的初中生一块进行篮球比赛,按道理他们一群十岁的小学生是不该挑战中学生,但那时的魏司胆大如牛,硬是拗着一股劲跟群中学生较量。
他队伍里的人都是跟他一样过早发育又无人看管的壮男孩,除了胖墩蓝翎海实在是上不得场外,么仔和钢子从小都是肌肉发达的小猛男,而阿细人精瘦擅跑,还是投篮高手,一场比赛下来,对方的初中生还打不赢这群野孩子。
“太好了,二十比十一,咱们又得赢啦!”小胖墩一跃三尺高,冲着赛场上扭起来胖屁股,对方的阵营里有几个初中生实在是憋不下这口气,比赛时越发的狠,一个狠狠地拦脚就把正准备投篮的阿细给撞了下来。
“喂,你们怎么能这样!这犯规!不算!”十岁的小孩子哪里能吵得过中学生,大哥哥们双手抱拳幸灾乐祸地笑:“有种就换个人上啊,这局赢了,我们请你吃烧烤,咋样?”
烧烤对野孩子们还是很有吸引力的,一听这话,么仔和钢子就回头看看魏司,魏司当然知道他们几个的意思,可……魏司回头看了眼场边得分栏旁的小胖墩,叹了口气,这死胖子咋还不减肥咧,非得等到十八岁以后才拉成长条,现在要换人都找不着。
正在他低头犹豫的时候,么仔撞了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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