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斯看着恭敬而又忠诚的骑士。
“去杀了他们所有人。”
骑士不想对同族下手,不想对德库拉家族最后的人下手,也不想对女人动手,不想违背自己的思想。
骑士提出异议。
“她让我受如此屈辱!如果不杀了她,你就去死!”
暴怒让慕斯无视一切。
骑士向慕斯致以骑士礼。
骑士是一个好骑士,所以他无法违背君主的命令。
骑士领命,出发,搜寻利斯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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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在城堡里安静的坐着,她现在只想回到以前的那种日子,每一天都那么平静,那么波澜不惊,她只想一直这么渡过下去。
想要平淡的活下去而已,有什么错吗?很难吗?
少女想那个少年被自己那么对待,肯定是不想在回到这里了,慕斯会派人追杀那个少年一家人,那个少年的妈妈如果足够理智的话肯定会带着家人离开韦茅斯,只要离开这城市之后,慕斯子爵的手就伸不出去了。
这样,自己也就能过上和以前一样的生活了。
只是自己为了以防万一做的后手,希望没有被注意到,不过是担心少年的那个妈妈和慕斯打起来一个保障而已。
如果那个叫利斯的杀过来,自己就用那两个眼神解释自己并非是想那么做的,只是形势所迫,不得不那么说。
这么一来或许能保住自己的性命,不过用的上的可能性真是微乎其微。
“这两天慕斯肯定会特别的愤怒暴躁,不过不会杀死我。”
“我只需要忍耐,不过,对于我来说,忍耐不是早就习惯的事情了吗。”
少女趴在那扇窗户上,看着那颗没有人的树。
少年决定在见过少女之后再离开韦茅斯,这几天就要先在韦茅斯呆着了,不过就要过几天苦日子了,太阳升起的时候就躲在船坞那里找一个废弃的船舱睡眠,渡过这几晚风头正紧的时候之后再去少女那里。
不问询清楚,少年也就一直放不下。
所以少年就很是闲暇,甚至在船坞里弄了一个吊床,为了能睡的舒服些,到了月亮出来的时候就走出来进食,这并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毕竟血族之所以在神话中那么帅气美丽,都是为了魅惑沉眠者,让他们更加轻松的进食。
不是为了帅气而帅气,是为了更加轻松的进食而帅气。
少年原本只是一个长相中上的家伙罢了,被利斯初拥之后变得棱角分明,英气逼人,一副顶尖男模的样貌和身材。
少年用这幅样貌和身材去进行魅惑,不成功才是奇怪了。
这么渡过三天之后,少年估计慕斯在城堡那里也应该放松戒备了,准备再临那森林里的城堡。
少女一个人居住在城堡里,即使再希望自己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大脑里的东西依旧不由自主的冒出来。
自己经历的悠久的时光和历史,一千多年岁月里,自己到底经历了多少东西,忘记了多少经历,曾经为了多少刻骨的经历而哭,为了多少美好的经历而笑,对自己美好温柔的人,对自己伤害暴虐的人,在自己的记忆里的东西都变得不再那么清晰了。
像是被蒙上半透明的纱幕,似乎是记得,也似乎根本没有发生过。
那些名为曾经的事情都是这样的。
看过“狮心王”查理一世十字东征时的威武雄壮,看过亨利八世宗教改革时的气吞山河。
在伟大的“童贞女王”统领英格兰将其带上巅峰之时少女是一个低等贵族的佣女,洗衣服做饭,就算是女王击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对少女来说对自己想要活下去的想法也没有一丝帮助。
她是一个匆匆的过客,一个迷茫的旅人。
她曾经看过莎士比亚表演的话剧,那个时代没有人相信他以后成为那种伟大的作家,她从丘吉尔的演讲席下匆匆而过,对于英格兰伟大政客的演说视而不见,她的目标只有活下去,她也曾见过经典的力学三定律出现的时代,经典物理世界体系的建立,也看见了经典物理学体系的崩塌,广义相对论的出现,量子力学的迸发,爱因斯坦和玻尔的世纪之论,那个科学最繁华的时代,也曾经历过被德意志攻击炮轰的英格兰,见过和真正的骑士和公主,贵族与平民。
她见证过欧洲大陆这一千多年的一切,但也从这一切身边匆匆而过。
毕竟,她一直都是那么卑微地活着,把自己弄成一副普通人的样子。
只有普通人才能普通地活着。
她一直明白的。
可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她毕竟是一个血族,逃不过被发现的命运,在猎巫的时代,少女常年打断自己的双腿戳瞎眼睛逃离教会和那些沉眠者的猎杀。
少女逃过了沉眠者,但没有逃过同族的追捕。
少女最大的秘密,之所以活着的原因终于有一天被发现了。
被一个很普通的血族,那个人震惊极了,然后明白自己到底发现了什么,明白少女拥有的是什么东西,以及发现了少女秘密的自己能用这东西做到什么。
少女明白这是不可以被其他人发现的秘密,然后,杀死了他,让他在阳光下蒸发成了灰烬。
少女第一次杀人。
但不是最后一次。
然后少女就将那东西隐藏地更深了。
然后她找到了一个比较轻松的活着的方法,给那些贵族当情人,无论是沉眠者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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