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瑞恩摇摇头。
“没见过最好。你不会想见它们的。我认为人类一辈子最好都别接触恶魔。它们……非常可怕。人类怎么可能是那种怪物的对手?我的小队几乎一瞬间就被消灭了,我凭着从小锻炼出的身手才勉强逃过一劫。我没命地逃跑,恶魔狂笑着在背后撵我。事后我猜我可能狂奔了十分钟吧,可当时我却觉得有一辈子那么长。
“如果不是正好遇见首席牧师的车队,我可能早就死了。首席牧师是位老妇人,行动却像母狮一样敏捷。她带领一群牧师挡在我身前,截住恶魔军团,召唤从天而降的神光消灭了那群怪物。然后她转回头治疗我。我那时十六岁,是名满远大城的杀手,却被一群恶魔吓破了胆,而我所要刺杀的目标从怪物手里救了我。首席牧师为了鼓励我,教我如何向上神祷告,于是我一边结结巴巴地祷告一边痛哭流涕。我把我的来历和目的告诉首席牧师,原以为她会把我关进监狱,可她却宽恕了我。于是我皈依圣教,成为一名士兵,学习神学和法典,最终取得了施展神术的资格,前往战争前线对抗恶魔。我认为我终于有力量可以驱逐恶魔,可以保护我的同伴,可以彰显上神的威严。但是我错了。恶魔远比我想象得要强大。我们一次次被它们打得丢盔弃甲,又一次次拾起武器。等我们终于把恶魔逐出这片大陆,班师返回远大城时,我发现我有了新的绰号——‘神之屠刀’,而人们传闻我将成为首席牧师的继任者。
“可我并不觉得高兴。我不喜欢这个绰号,可我说不上是为什么。首席牧师认为我足够忠诚,我曾走在最黑暗的道路上,因此什么邪魔外道都无法动摇我的信仰。但我缺乏成为至高牧师所必备的某些特质,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普通牧师所必备的某些特质。所以她派我到碎枫镇担任庇护者。她说这样有助于我寻找到自己的缺憾之处。”
“于是你就来了?”达瑞恩问,“毫无怨言?毕竟,呃,你别生气,在我看来你是直接从云霄跌到猪圈里了,还是布满粪便和泥泞的猪圈。”
切雷牧师耸耸肩:“首席牧师既然那么说,肯定有她的道理。她还没到老年痴呆的程度。圣所让我屠杀恶魔,我就屠杀恶魔。圣所让我当庇护者,我就当庇护者。没有什么好不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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