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天极
天之极,是一片**的陆地,这里有巍峨的高山,奇异的精怪,上古的神兽,以及承载太阳的扶桑树。
扶桑在最东边的海水里伫立,它太过高大,无论怎样的潮起潮落,对它来说都是微不足道的。太阳的精灵每到晚上都会回到树上休息,把太阳藏到高高的不周山后面,等天亮的时候再乘着太阳离开。
不周山是上古的天柱,据说刚刚开天辟地的时候,天与地时常连在一起,所以盘古立下了不周山来支撑天地。不过从开天辟地到现在也不知多少年了,天与地早就不能再合在一起,不周山就只剩下太阳停车场这一个功能了。
高大的扶桑树枝繁叶茂,树枝的一角缩着一个约有十三四岁的少年,他长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金发金瞳,穿着一身金色的短衫,整个人看上去闪亮亮的。少年委屈的撇着嘴,哀怨的望着霸占了最宽大的树枝的家伙:“跟你说了多少次了,我白天要驾驭太阳,很辛苦的……”这个家伙太可恶了,每天晚上来霸占他的床,害他睡不好,白天老打瞌睡,好几次都差点把太阳扔到东海里。
没错,闪亮亮的少年就是那个太阳的精灵——金乌。
那个霸占了太阳神床铺的家伙微微睁开眼睛,琥珀色的眸子倒映着月光,美得不可方物:“月色不错,不如吃个烤乌鸦。”
碎碎念的金乌立时闭了嘴,可怜的太阳之灵,原型是一只金色的乌鸦。不能乱说只能以怨念的目光继续盯着那个大恶人,刚来的时候是那么可爱的小狐狸,自从长了本事,他那邪恶的嘴脸就露了出来,天天霸占他的扶桑树不说,还威胁他,最重要的是,他一个堂堂太阳神,被那家伙瞪一眼就浑身哆嗦,天性什么的即使过了万年也改变不了。
“乌鸦,我要走了。”大恶人望着天空,突然说了一句。
“什么?”闪亮亮的少年瞪大了眼睛,“你要去哪儿?”
“去我该去的地方。”月光照着他略显犹豫的俊颜,言语间却是满满的期待。
在天极呆了多少年,灵子皓已经记不清了,这里除了金乌,没有人在意过去了多少时间,太过漫长的生命,几年、几十年都是微不足道的。
“你已经赖在这里三十三年九个月零五天七个时辰了,早就该走了。”金乌抱怨道。
“已经三十三年了吗?”灵子皓摸了摸左手腕上看不见的玉珠。璇玑琉璃珠,隐匿一切气息的至宝,天帝找不到他,灵子曦自然也找不到他。当年他和凤弦歌吃着烤鱼往东方飞,是为了找凤弦歌的旧友——青鸾。通往天极必须经过一个有剧烈旋风的风道,只有每月初七箕宿日旋风最小的时候,由箕水星君撑起箕水豹特有的结界才可安全通过。而如今,他们只能硬闯。
受到上天庇佑的火凤凰,本能勉强通过,但那一日的风出奇的狂躁,仿佛有人在其中加入了某种力量,使他与师父生生的分开了。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就看到一只青色的小鸟在自己身边蹦蹦跳跳:“我叫精卫,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要拿世间最好看的石头报答我。”
灵子皓取下脖子上的璇玑琉璃珠给它看,那双鸟眼立刻放出光芒。
“带我去安全的地方,我就给你。”小狐狸把珠子套回脖子里,与精卫大眼瞪小眼的僵持了良久。
为了得到好看的石头,精卫只好充当马车带着小狐狸飞跃万丈天堑,到了不周山脚下的桃源仙境。在那里遇到了一个红发老头,说自己是火神祝融。后来还说了些什么灵子皓记不清了,他只记得祝融答应让他住下来,并时常教他一些奇怪的法术,却不许他叫师父。“叫爷爷!”祝融总是气哼哼的纠正他,等他叫了爷爷,却又气哼哼地说:“谁是你爷爷!”然后气哼哼的离开。
桃园仙境是灵子皓给它起的名,因为这里真的是个世外桃源,没有任何人能够到达的地方,隐藏了太多太古的秘密。
这么多年都没有凤弦歌的消息,不知道他去了哪里。这里与宿黎所说的天极不一样,天界所认为的天极就是万丈天堑前面的那片广袤的荒地,没有人知道隐藏在后面的桃源仙境,祝融不怎么跟他说话,有时会看着他发呆,然后气哼哼的离开。
他最终也没有把璇玑琉璃珠给精卫,精卫吵吵了一阵也就没再计较,每天早早的飞到海上去寻找亮晶晶的石头叼回来,然后把桃源仙境里长得难看的石头扔到大海里。
灵子皓猜想,这桃源仙境里那些亮晶晶的山石、亭台,大概都是精卫日复一日的叼回来的。她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怨念,反倒像个狂热的收藏家。
现实与神话故事总归是有出入的,而且出入还挺大。
虽然不周山确实断成了两节,灵子皓却从没有见过那个传说中被罚守护天柱的水神共工,倒是时常看到那个本应早死了的火神祝融。
“老头子,我要走了。”天亮了,金乌驾着太阳撵车上班去了,灵子皓跳下百丈高的扶桑树,回到小岛上,穿过一片冰蓝色的花海,敲了敲木屋的门。他一直不理解,作为火神的祝融为什么会喜欢冰蓝色的花。
“嘭!”木屋的门被粗暴的打开,顶着一头杂乱红发的祝融冲了出来,“我说过多少遍,你还是只幼狐,离开这里很危险!”
“已经三十三年了,天庭早把我忘了。”灵子皓自然知道,对于灵兽来说他的年龄真的只是一个幼儿,但是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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