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的相处,青丝总觉得这个人有时跟宇文俊很相似,有时却又完全不像,他从小在欢场过活,自然熟悉男人那种热切的目光,他知道对方有要他的意思,却不明白为何他要临阵脱逃?
满腹疑惑的青丝很快就发现了另外一件奇怪的事。
一晚宇文珣在泡澡,青丝闲着无聊,信步来到二楼的书斋,没想到那里居然摆着文房四宝,这对于青丝来说,无疑是件很开心的事。
当看到上好的徽墨,玉版宣纸笺和歙砚蒙了一层灰时,他可惜地摇摇头,这等的好纸笔似乎从未用过呢,宫主现在比较喜欢用十根手指在方盒子前面打呀打,都不用文房四宝了。
好久没握毛笔,青丝有些手痒,想到宇文珣曾说过他可以随意使用家里的东西,于是便取来清水滴进砚台里,又将墨锭磨匀称了,提笔握腕,在纸上慢慢写起来。
正写得兴起,忽听身边有人叫道:「老天,你居然会写毛笔字?」
青丝没防备,手一抖,一点墨汁便落到了纸上,他抬起头,见宇文珣一脸吃惊地立在桌前。
宇文珣泡完澡,来到二楼,见书房里亮着灯,便走了进来,没想到竟然看到青丝端坐桌前,手下笔走游龙,正写得起劲,那管玉杆狼毫握在他的纤指间,透出一股浑然天成的和谐,而那专致的神情中揉合着自信和静雅,跟平时青丝给他的感觉全然不同。
桑辕说得一点都不错,这个男孩自身就是一幅质朴温文的古画卷。
见到宇文珣讶然,青丝慌忙放下笔,立身退到了一边。
青丝的拘谨谦恭让宇文珣有些泄气,他温言道:「青丝,没想到你的毛笔字写得这么好。」
可能是最初青丝握笔的笨拙样子给宇文珣的印象太过深刻,再加上平时青丝写的字也很简洁,宇文珣自然而然便认为他并不怎么认字。
这套文房四宝是朋友的赠物,宇文珣用不着便摆在书房权作装饰。他知道这种玉版宣虽然名贵,墨韵丰富,但极为吸水,不惯用毛笔的人用它写字,不仅费神费力,而且难显字迹神韵,所以当看到青丝笔下隽秀清雅的蝇头小楷时,他才会这么吃惊,而让他愕然的还有纸中的内容。
金刚经。
没想到青丝的古文修养竟然这么高,如此繁琐难懂的古字经文他也信手拈来,这让宇文珣肃然起敬,他现在才明白青丝不仅会写字,而且笔功深涵,他只是不惯用圆珠笔而已。
「写得很好,真得很好。」
被宇文珣连声称赞,青丝柔和如水的亮眸里发出喜悦的光芒。不管怎样,被人称赞都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他问,真的吗?
读懂了他的唇语,宇文珣很肯定地道:「当然是真的,我敢保证现代人没几个能写出这么漂亮的毛笔字了。」
他也提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因为平时不用毛笔,握笔的手便有些发颤,好不容易写出自己的名字,却因笔势太慢,墨迹晕开了许多,跟青丝的字迹相比,便如幼童耍字。
「咳咳,好多年没拿毛笔了,没想到会写得这么差,如果被爷爷见到,一定会被他骂死。」
看着自己的涂鸦,宇文珣自嘲了一声,又对青丝道:「这是我的名字。」
最初以为青丝不怎么识字,宇文珣也没特意写自己的名字给他看,现在正好有这个机会,所以便第一时间告诉他了。
他没看到青丝在看了这三个字后,神色一变,在好一阵疑惑不解后才归于平静。
宇文珣?
不是宇文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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