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儿有棒球落入手套的声音、击球的声音,有嚷嚷和大笑。丹尼想起十几年前,他们的爸爸也像这样带他和劳瑞来到棒球场。当时凡达森柯先生已经是个胖子了(谁知道他什么时候瘦过),他投球给他的其中一个儿子,在投球给他的这个儿子时,他要先数数,因为他的这个儿子看不见。
丹尼的击球比劳瑞有力。这源于他有不错的运动细胞,并且棒球是他最喜欢的运动——棒球场能听见击球声,能闻到草味。即使看不见,他也能够在与家人或者好朋友的游戏中扮演一个击球手或者投手。
不过丹尼没有参加过任何一场棒球比赛,无论是伙伴间的还是正式的。上垒对他而言是件困难的事,他看不见内场手和外场手中谁接到了球,他不知道他击完球上一垒后要不要继续跑(即使他能够凭记忆准确地跑到每个垒上)。
如果他看得见的话,他会是个优秀的游击手,他有着良好的跑动能力、速度和非常快的反应力。当然这一切如果要在棒球比赛中发挥作用,必须建立在看得见的情况下。
他可以和别人上一所学校,但他没法成为一个能参加棒球比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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