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清从小也特别喜欢唱歌。
初中的时候,他父亲有一个朋友是教小孩学吉他的,任清也就可以去免费听课。
不得不说,任清对于音乐有着无与伦比的天分。
可高中填报志愿的时候,由于音乐学院的费用都比较昂贵,任清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也就没有去上大学,而是报考了当地的职业技术学校。又因为当时厨师这个行业相对于来说比较好就业,他也报了相关的专业。
后来他也曾去酒吧当歌手,一晚上通常都要唱十几首歌,也就认识了一些朋友。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任清开始试着写歌,并参加一些小型唱歌类选秀比赛。后来他无意间被江氏的常务经理李元发现,李元见他一个新人为人谦卑,长得也挺好,两也挺会来事儿,便让他在一个电视剧中饰演一个小小的也算是露脸的龙套。
那次任清表现也确实不错,嘴巴也甜,所以之后一有这种来钱比较快的活儿李元就能叫着他。
一切本来都开始步入正轨,可是他的父亲却在那时被查出了癌症,任清把爷俩唯一的房子卖掉之后,又借了不少钱,这才支付了父亲的手术费。
后来他去参加一个比较有名气歌唱类选秀,却差点因为黑幕差点跟第一名打起来,因为他真的很需要那笔钱,而且第一名本来就该是他的。
也是那天晚上,他遇到了沈则群。
其实之前他就见过沈则群,当时沈则群是一部电影的投资方,他正巧在里面饰演一个小角色。那时他哪里够得上跟沈则群搭话,只得远远地仰望着,仰望着当时被称为商业天才的沈则群。
可是巧合的是,沈氏集团就是那次音乐选秀的赞助商,是他拉住了快要出手的任清,又在听说了他的事情之后将他的父亲接到了最好的医院治疗。
可当时他的父亲已经是癌症晚期,没过几个月就去世了。后来沈则群还帮他父亲买了一块公墓,说他有音乐天分,让他不要放弃。
任清当即给沈则群打了欠条,他总共欠了沈则群一百二十万。当时任清也不过才22岁,他根本无力偿还这笔钱。
他本来想要应聘酒店厨师,可沈则群却鼓励了他,说他很适合唱歌,说他在音乐上的天分有目共睹。
后来,他通过面试顺利的签下了江氏传媒,成了一名真正的艺人。
他还记得自己那天买了一瓶香槟酒高兴地去找沈则群庆祝。
那天的夜色很美,柔和月色将沈则群的轮廓刻画的更加深邃,让人远远看着就忍不住一阵心悸。
许是当晚他喝得多了一些,沈则群的眼神也太温柔了一些……
任清当晚就跟沈则群发生了关系。
任清当然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可他喜欢沈则群,他心甘情愿。
他本来以为沈则群也只是因为多喝了一些两人才会发生关系,可是之后沈则群总会时不时地来公司看他。
他便以为沈则群也是有一些喜欢他的。
后来跟沈则群在一起的一年中,任清努力的唱歌接影视,终于赶在一年后沈则群生日的时候存够了那些欠款,想要堂堂正正地当着沈则群的面跟他告白。
可当晚,沈则群却委婉的拒绝了他,任清也就再没提过。
他只想着变得的更加的优秀,得到沈则群的认可,虽然他很清楚当时沈则群只把他当做情-人。
结果在第二年的时候,他就亲眼撞见沈则群跟林立一起。
当他看见沈则群那个所谓的初恋的时候,当他看到林立与他相似的那张脸的时候。
任清突然就明白了一切。
任清没有吵也没有闹,他的自尊不允许。
离开那个酒店之后他就关了机,他实在无法面对沈则群,便是躲了近一个星期。
终于,任清在反复的沉醉中看透了一切,他回到了他与沈则群一同生活过的那栋房子,可就在那天,他出了事故。
其实现在想想,当时沈则群怎么可能无缘无故的帮助他这种名不见经传,长相也不是惊为天人新秀呢?
可是沈则群实在是太过耀眼,太过优秀了,再说……谁又能想到那样一个为人谦和的男人竟然能做出这种事来?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任清从不知道纯粹的感情竟然能够如此刺伤一个人的心。
他无疑成了一个笑话。
一个沈则群一周朋友都知道却不明说,只有他一个人还满怀爱慕的笑话。
无尽的屈辱让任清握紧了拳头,他恨不得大声的怒吼,咆哮,可是藏在任寒身体中的他现在什么也做不了。
任雯带着任清回了家,姐弟俩的生活情况似乎比任清想象的还要更加的窘迫一些。
他跟任雯两个人现在住在郊区的一个一室一厅的毛坯房里,一张简易的桌子,一个取暖用的小太阳……一张床?!
任雯见任清一脸的诧异,忙道:“你不住这里的,你说……说跟男朋友王朔住在一起。”
任清看任雯的脸色就知道这个王朔是谁了。
显然是他那个所谓的男朋友。
任清又道:“那……我是做什么职业的?”
任雯道:“你之前跟我说你在一个酒吧打工。”
今天的这一切对他来说冲击实在太大,任清觉得自己实在是需要冷静一下,便冲着任雯道:“姐……我,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可以吗?”
任雯点了点头:“那好,你先去床上躺着,姐去附近买点菜做点好吃的,晚上给你补补
喜欢替身重生请大家收藏:(m.dmshu.win),耽美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