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粹得什么都没有。”江覆水忽而睁开眼,虽然疲惫,眼神却仍是一片清明:“没有一件事是能让您感觉有趣的吗?”
“我每天都活得很有趣。”
“那就是您不安心,我很怕高,就算摩天轮再好玩,我也一直提心吊胆,不会真觉得有趣的。”
“但是你还是想去看看摩天轮到底长什么样,甚至冒险愿意上去坐一坐,是不是?”
大概是见他竟然还能说话,主人眼里多了几分略显轻松的玩笑之意,回身握住了他的手,忽而紧紧一攥,攥得江覆水都痛皱了眉头,语气却又变得极为温柔:“你说得真对,我是怕,我怕极了……”
“那些自以为是人的鬼有没有在背地里闲言碎语,说我是私生子?她们说得没错,我本来就该死在她们的假牙下,骨头被她们嚼碎,咔嚓咔嚓,就像落地钟的钟摆一样好听。”
主人咬着他的耳廓,神经质地抖着肩头,忍笑不止:“可是我有个哥哥,他命不好,本家只能认一个,母亲怜悯幼子,只犹豫地递了一下,就把我递了出去。”
“多伟大的母爱啊,我甚至连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也许我那个短命鬼哥哥和同时上了手术台,一样是抵在太阳穴上冷得发疼发麻的麻醉针,从此让我去吃人,让他被我吃,总要有一个被吃得干干净净,连坟墓都沉进地里被那些老树吸干……”
主人的眼神有几分恍惚,嘴角却仍是戏谑的冷嘲,江覆水并没有因他的动情演说而动摇,只是不语。
主人见他显然是一幅不肯信更不肯配合的样子,有点生气,却也更有兴致,舔着他颈后自己刚咬下的伤口,缓缓笑了:“你还真是油盐不浸。”
江覆水无言,彻底明白主人买来他,依然不过是为了玩弄。
然而他单方面的失落并不能左右这场游戏,主人拍了拍他的脸,温和地道:“如果我这么高智商的人真有个倒霉哥哥,我猜应该也是像你这样——”
“自作聪明,不敢认命。”
04
当晚江覆水做了个很长的噩梦,他梦到了劳伦斯教自己认字的时候。
对于这些新人类而言,精通多门语言就像普通人学会使用搜索引擎一样容易,他们可以让自身成为资源,成为武器。江覆水有个这样诗情画意的名字,他的主人也觉得稀奇,所以特意从头开始教他认识自己国家的文字:“你本来不该是个奴隶的。”
他教他认“人”字,从最古老的画法开始,运了墨汁颤笔勾勒出一个垂首弓背的形象:“人不过是直立着的牲畜。”
江覆水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读到“爱”这个字的了,劳伦斯的耐心并不多,教了他几下便丢开,所幸他悟性还好,能自己领会。但他看到这个字的第一眼,心头便揪紧了几分,捧着书不由自主地走到了劳伦斯面前。
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欢喜讨厌都太浅,像冰淇淋上的霜,不用舔,自己就化了。劳伦斯对这个奴隶的冒犯便也没有太在意,只随口答了一句。
他到底是对自己说过这句话了。
就算江覆水明白身份,面对日夜相伴的人,心底也有些想法非分。主人说他不敢认命,说得倒很妙,他是怕认命会崩溃,会成为行尸走肉吗?可是如果这真的就是他的命,那他和其他奴隶又有什么区别?
有什么值得自己如此坚持?
如果梦境只停留在这里,多少还算是个温故知新的美梦,然而梦里的劳伦斯露出了狰狞牙齿,微笑着问他:“你是不是很恨?如果你真有个弟弟,替你享受了做人的滋味,替你享受了‘爱’的感觉。”
“我不喜欢现在的命运,并不代表我就会羡慕另一种。”
“那你就不想尝尝自己的血到底是什么味道吗?”
“我尝过,很腥。”
血是腥的、腥的、腥的、腥的腥的腥的——
这是地狱,他每天都在被杀。
“啊——!”
江覆水惊呼了一声,满头虚汗地从梦中惊醒。
才睁开眼,就看到主人正蹲在他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伸出手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看你,躲到墙角干什么?贪地上凉快?”
江覆水见主人转身走向柔软床褥,还扭头示意自己跟上,这才脚下虚软地站了起来,茫然四顾道:“因为我没有找到我的窝。”
“这儿就是你的窝。”
主人简短地笑了一声,搂着他的腰把他抱上了床,踩着靴子便拥着他和衣而眠:“睡吧,天亮还数不定有多少事呢。”
“……每个主人都习惯把奴隶抱这么紧睡觉吗?”
“只是对待特别不听话的奴隶。”
主人温热的吐息喷在他颈窝间,江覆水觉得有些痒,又觉得主人抱得太紧,很喘不上气,像是急切地需要他,又像是在找一个停泊的安全屋。
借着窗帘中透出的皎洁月色,江覆水看清了床单上被主人踩出的血痕。他是踏着血回来的,只有犯人,才会想要安全屋。
然而在这个世界的法则下,他唯一犯的罪就是有时对奴隶过于仁慈。
江覆水满腹心事,一夜无眠,醒来后却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挪了地方,正坐在一处可以观景的阳台边用早餐,而身旁的一切都有人殷勤打点,又是洁白胜雪的一片。
“睡得真沉,我还以为你这么敏感,能预感到旧主人要来呢。”主人一边往松饼上片花生酱一边打趣,江覆水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却见对方慢条斯理地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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