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过神,把火机递给他,他迫不及待的点烟,喋喋不休抱怨:“要烦死了,我爸喜欢我念意大利语,意大利语好在哪里?四年念出来,不过给罗爷做翻译,每月拿几千块,置装都不够,更不要说追女仔。”
他的小小烦恼太可爱,我忍不住笑,问他:“那你想做什么?”
“我想跟着秦哥。”
王若嘴里的秦哥是秦颂,他的地位跟陆子由相当,只区别在陆子由负责公司生意,秦颂手下人却都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
我劝他:“王伯想你安安稳稳啦,过日子刀口舔血,还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饥的光棍汉才做得起。”他年纪轻,哪里听的进劝,我换个话题,“有那么难?书拿来给我看。”
“你看了就知道难。”他把从桌上捞过来塞到我怀里,“短的我还撑得起,多过十页就看不进,还要全看完了做出10页paper。明天就是deadline,我才刚看了个开头。”他突然嚎一嗓子,“我快疯啦!!!”
嚎完了,他心满意足的灭了烟:“谢了方哥,我回屋再看一会儿。”
“等等。”我已经看过了将近二十页,把书翻回第一页,“我翻译几页,你听听看。”
他张大眼睛:“方哥你不是没上过学吗?”
我不与他解释,大致的将看过的内容总结出来。他看过开头的,频频点头附和,后来两眼发光的望着我:“方哥你帮帮忙,看完了给我说一下大意也好,只说一下大意,我paper明天下午due,一个人哪里看的完…”
他活泼的拖着长腔,样子那么像耍赖的罗迅,我怎么能拒绝他。
我看书快,而且过目不忘,半个小时翻完那本书,又花二十分钟给王若讲清楚了,说的口干舌燥。他很狗腿的倒水给我,拍我马屁:“方哥您真人不露相,太牛`逼了。”
我“嘘”了一声,压低声音说:“为师已退隐多年,功力虽更上一层楼,却不愿招惹红尘里那些俗事。望徒儿日后闯荡江湖,莫提师从何处。”
他笑的前仰后合,抱拳回答:“师父有命,徒儿岂敢不从。还望徒儿江湖有难,师父能不吝出手,救徒儿一命。”
“那是自然。”
他笑够了,我摸摸他的头,讲:“我回去了,你早点睡。”
他有点脸红的翻回屋里,夸奖我:“方哥,你真厉害。”
我只是笑,转过身慢慢的往回走。
我再厉害,也厉害不过罗迅。
他掌权时刚满二十一岁,这么多年来,也只有我给了他一枪,其余没一人能动摇他的地位,更不要说指手画脚。他那两个弟弟对他还恭敬又亲密,在这样世家十分难见,罗迅手段由此可见一斑。
谁叫他姓罗。
遗传这种事是说不清的,美国佬也讲,laer…我想罗迅身体里就流着罗家刀和枪里拼出来的血。
而我姓方。
方家在中国的威势,我这里都有耳闻。流着这样的血,却心甘情愿的当一个男宠,我可是大大的跌了方家的面子。
但别的方面,我自认还配姓方。
其余逼走罗迅小情人的手段不论,这些年自学,我对各国语言都能称得上精通;私下里卖了点罗迅以前送我的手表项链之类,拿了二十几万的本金弄外汇,现在已经赚到千万出头;罗迅名下几家白道上的公司,我还私下里换了身份入了百分之一二的股。
离开罗迅,我仍能过的很潇洒。
只不过这个没有人知道。
罗迅不需要知道,我更不敢让他知道。
在他面前,我坚持温柔体贴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搭配乖顺听话、软弱无能的表现,偶尔故意的闹脾气、任性或给他一点惊喜,叫他不至于完全对我失去兴趣。
他能了解我的,全是我让他知道的。
我二十六了,早不是十三岁那个没有出路、茫然无措的小孩儿。可我仍愿意坐实了母亲说的命贱,呆在罗迅身边做一条没脾气的好狗,把尊严、自我乃至于一切都垫在脚下,只想能站的高一些、再高一些,好抱一抱他。
第二天起来,手机上有一条罗迅短信:晚上回去吃饭。
我握着手机,在床上滚来滚去的笑个不停,因为这短信实在来之不易。
为了让罗迅愿意回家吃饭,我三百六十五天如一日的按着他口味做菜,而且从不邀功,还叫厨房的李婶和另外两个佣人说是她们的手艺。有天我故意将滚烫的汤浇在大腿上,之后与罗迅上床时,被他摸到我腿上大片烫伤。
当时他那副着急、心痛、偏偏还假装不在乎的样子,简直值得我把整条腿都烫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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