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明所以,道:“谁的?”
叶锋抱着我,在我怀里平静得不带一丝语调的说出了两个字:“文嘉。”
蓝霆刚出生不久他的父亲就去世了。在他七岁那年,他的母亲改嫁给了一个美国军官。蓝霆的后父不是一个坏人,但是他却用军队里的那一套来管理子女,甚至在家里,蓝霆都得称呼他的后父为“长官”。所以蓝霆会本能的将他后父教给他的军队里的那套搬出来,运用在日常生活里。所以他也不懂得如何去跟人相处,如何去表达自己。总是给人一种冷漠的感觉……
“不近人情。”我说:“他对他的课程太严格了,所以很多同学都这么想。”
叶锋说:“是啊,这就是他的家人对他的方式。不近人情,这也是我曾经对他后父的评价。孩子总是会从父母那里学习处世为人的方法,不是吗?”我想了想,点了点头,叶锋继续说:“蓝霆的后父一直在军队里,很少回来,蓝霆从小生活在美军家属住宅区,里面除了白人就是黑人,黄种人很少。他在那里没有什么朋友,而且他的同年是在国内渡过的,他一时也很难适应在美国的生活方式。蓝霆一直是个很沉默很努力学习的孩子,他很聪明,智商高达180。他的小学初中都是跳级读完的,然后直接升入了哈佛大学少年大学生班。后来他家里又增加了几个弟弟妹妹,他似乎就被人遗忘了,甚至在感恩节、圣诞节都没有人会想到他、接他回去。我印象中,蓝霆似乎从读大学开始就是自己在承担一切生活费、学费,虽然他有全额奖学金,但是哈佛的学费很贵,这些根本远远不够。
借住(四)
“蓝霆当时只有14岁,还未成年,在快餐店当服务生、帮别人修剪草坪、遛狗、当保姆、做家教……他全部都做过。我认识他前,就听教授讲了这些。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一个14岁的孩子,他到底是怎么做到一边花大把的时间在打工上,同时又在学校保持着第一名的成绩的?”
叶锋躺在我的身边,头靠在我肩膀上,说:“我认识他,是在一个课题上,他担任组长。他当时已经快博士后毕业了,我当时在读博士,我们两个基本上是学校里年龄最小的两个博士生,又都是中国人,又是同年出生,都二十出头,身边的人总是喜欢拿我们做比较。但是我们并不在意这些,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到现在我都一直很佩服蓝霆的钻研精神和他的才华。
在美国,每年过年的时候我们医学院的中国留学生都会聚餐,但是蓝霆从来不参加,也没有人邀请他参加。我和他一起在学校租房子住,虽然逢年过节我无法回国,但是爸爸妈妈还有澜儿都会给我打电话,发邮件,我也觉得很温馨。
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蓝霆接到亲人的电话,他的家在美国,却从来没有人来看过他,他似乎也没有回去过。他总是独来独往,沉默寡言,一心搞研究。
当时蓝霆在哈佛带本科生的课程,有一门课是大三的细胞学,有一个学生爱上了他……”说到这里,叶锋眼里闪过一丝苦楚,说:“他叫文嘉,是个中国留学生,澜儿应该听说过这个人。”
文嘉……文嘉……好耳熟的名字……好像文家庶生的二子叫文嘉,因为是庶生,文老夫人很不待见,所以把他放在乡下养,我也只是听说过这个人,却从未见过。
“文家的二公子?”我问。
叶锋点了点头说:“是的,在乡下长大的那个,后来他妈妈被文老夫人整死了,他就被送到美国,和文瑞一起生活。你也知道文瑞是文二夫人的儿子,他妈妈是个美国人。文老夫人没有子女,但是她却极端崇洋媚外,她认为与其承认一个乡下孩子,还不如承认一个有美国上流社会血统的混血儿。”
“文伯伯一生欠下的fēng_liú债何止这三笔,指不定还有什么了。”我无奈的笑了笑。文瑞他爸是个fēng_liú倜傥的公子哥,一生女人无数,不知踏碎了多少少女的芳心。
叶锋冷笑道:“确实如此,从来不负责任。文瑞跟他老爸据说一幅德性。”
很多有钱人的游戏就是养宠物,这点我是知道的,一般家庭的宠物是小猫小狗,但是上流社会很多人养的宠物却是其他的人,干妈养的男宠据说也不少。不想要了就扔,一张支票一点钱,从来不扯所谓的责任什么的。
“文嘉……是个可怜的孩子,文瑞对他不好,经常欺负他。呵呵,听说文瑞竟然要文嘉用身体来付学费。并不是跟文瑞上床,而是跟文瑞生意上的一些客户。文瑞或许一直都觉得文嘉对他的继承权有阻碍,毕竟他们都是庶生。他还偷偷拍下了文嘉和四个美国大汉玩5p的录像,以此威胁。”
我惊讶的看着叶锋,觉得难以置信,说:“再怎么不济,至少也是文家二公子,为什么不找大人伸冤呢?文家不可能允许这种事情发生的。”
叶锋叹了口气说:“当时文伯伯已经重病,文老夫人一心只想着等文伯伯走了如何巩固自己的地位,哪会为了文嘉得罪文瑞?而且管理权其实已经慢慢转移到文瑞手上了,只是当时文瑞还没有回国。文嘉能找谁伸冤诉苦?”
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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