藕这么受人欢迎,自然就有人打它的主意,想种出来换钱。
要知道在这个集体经济的时代,生产队的土地、工具、成果等生产资料,都是归生产队集体所有的。而生产队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有权根据本队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编制各种生产计划,制定增产措施,指定经营管理方法,还有权分配自己的产品和现金。
只要向国家交售了任务,有权按国家的政策规定,处理和出售多余的农副产品。
但这任务可不是那么容易完成的。
柳叶斋有50多户人家,大概两百多口人,其中除去不能挣工分的老人和小孩,也就约莫150多口人能够出工,而田地统共也就六百来亩。
就这么点儿地,却要交公粮、种子粮、超产粮……交完之后,还能剩下些什么给这些辛辛苦苦种粮的农民们呢?
故而除了种粮食,生产队还得多搞些副业收入,那样的话,到了分配的时候,队员们除了自己挣的工分和领到公社规定的口粮外,还能分些队里的副收入,这样一来,日子才不会那么难过。
柳叶斋历年都是在麻山前面的那块近一亩的自留地里种藕的,因为这儿淤泥深厚、肥沃,又靠近水源,旱能灌,涝能排,通风透光,管理方便,地势要稍高点儿。
柳彦之和其他的知青一起站在田头,生产队长叶大福正对其他人一一介绍他们,末了又加了句:“这些知青同志从今天起在村里参加劳动,请广大群众监督。”队长说完了。
柳彦之跟其他知青们鞠了一躬,异口同声说:“我们愿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说完,他们就开始下田和大伙儿一起干活了。
这种藕的活儿还算简单:清野草、挖土搭堤角,填淤泥、灌水,最后就种藕。
大队调了23个人和刚来的7个知青一起种藕,分为3组,每组10人。
甲组多是女人,负责清野草;
乙组是知青和几个本地老手一起挖土搭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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