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然后又能干的女孩成为他的妻子,为他生孩子。
他相信这是每个男生都做过的梦,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请大家加作者唯一书
友群,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在他二十三岁这年,这个做了无数次的梦,竟然实
现了。
并且秋子比他想象中的样子还要出色、完美一百倍,他是她的初恋,也是她
的第一个男人,当然,他也很「忠贞」,从母胎一直到现在,把宝贵的
处男身,留给了秋子。
如果说中学时期那些暗恋过最后没能走到一起的女孩不算的话,那么秋子也
算他的初恋。
这么说来,至少在感情方面,他与秋子是平起平坐,付出的一样多了。
只是,一切都不一样了,那个说着不在乎他金钱、地位,鼓励他拼搏向上,
要跟他过一辈子的白裙女孩,如今已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很有可能,她在某个
偏僻的乡下,受着欺负,被人强迫做某些事。
可是这茫茫人海,他到哪去寻,就算警方动用了全部的力量,两个月里,也
是毫无收获。
酒吧里,霓虹色的灯光打在林辰的脸上,他坐在吧台前,面前没有酒,旁边
有女人,女人在跟吧台里的调酒师谈笑。
身后,舞池里的年轻男女搔首弄姿,狂魔乱舞,说着「醉生梦死」这四个字。
一抹苦涩,渐渐在林辰嘴角浮现。
林辰点了冰啤,一个人独饮。期间有一些女人从他身边经过,有的萌生搭讪
之意,在看见他身上的着装后退却。
有个女人看着林辰的侧脸,眼光微微颤动,走上前来,却被旁边的姐妹拉住,
「哎,你瞎啊,他这样子像有钱吗?」
「我给他免费。」
「别说胡话了,换一个吧。」
酒吧天花板上的霓虹灯光打在林辰脸上,舞池里摇动的人影在他脸上晃动,
他身前的啤酒杯一次次的空掉,又一次次的被重新倒满。
渐渐的,他的眼里有了醉意,脸上染着晕红。
「放他妈的狗屁!」
林辰重重一砸酒杯,骂道。
这两个月里,他从不喜欢喝酒,变成时常买醉。买醉的原因不是喜欢酒的味
道,而是世人都说酒能消愁,醉了效果更好,睡一觉,醒来后,请大家加作者唯
一书友群,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天大的事都会忘掉。
这不知是第几次买醉了,想象中的忘却没有发生,相反,酒精让神经更加脆
弱,痛苦顺着神经愈发肆意的蚀弄他。
虽然砸酒杯的声音不小,但与这哄吵的舞池比起实是微不足道,没有人注意
到他,大家仍是各舞各的,各嗨各的,只有靠的近的几人微微侧目,但也很快收
回视线。
在这个时代,人们都见过太多的奇闻异事,他这小小的涟漪,不会被任何人
在意。
这一瞬间,想到这,一种莫名的孤独感像潮水一样很快覆盖他的全身,让他
遍体生寒,止不住打了一个哆嗦。
虽然脑子里清楚,这样喝下去没有好处,但手上的动作却不受控制,仍在不
停的掏钱续杯,直到……
口袋只剩下最后两个一毛钱硬币。
他看了眼掌心,随后尴尬的看向调酒师。
调酒师也微笑的看着他,对他友好的摇摇头,「朋友,你没钱了,该回家了。」
他定了定心神,手撑着吧台将身体支起,淡淡的看了眼舞池里的人群,摇摇
晃晃的往外面走去。
出了酒吧,明显的变化是耳朵没那么闹了,眼睛也没那么晕了,空气也变清
新了。
林辰辨了辨方向,向着街头继续摇摇晃晃的走去。
像他这样喝成一滩烂泥的人这条街上每晚都会有很多,大家都见怪不怪了。
心里忽然有些后悔,从家里出来,花光仅有的钱,把自己灌成这样,也没有
好受些,现在还是要走回去,好像除了更加睡不着,没有一点作用。
「呵……」
林辰忍不住自嘲的笑了笑,「真傻……」
这条街虽然在贫民窟西城区,但因为确实有独特的酒吧文化,请大家加作者
唯一书友群,捌叁零一四叁叁六七,也吸引了不少富家阔少,街上不乏停着一些
诸如布加迪威龙、法拉利恩佐、幽灵ccx这样的豪车。
这些阔少穿金戴银,西装革履,身上西服的质地比女人的发丝还要顺滑,打
开车门迈出穿着阿玛尼皮鞋的腿的那一刻,便有一堆女人簇拥而来。
林辰望着这幕,眼中浮起羡慕。
努力改变命运,但很多人生下来不需要努力,他的命就比别人打拼一百年后
的成果还要好。
没有人不想当人上人,没有人不想手握金钱与权力,林辰也不能免俗,但也
正是因为这种「想」,才让人有时会发疯。
晃着晃着,终于来到了街头,酒吧街的灯光与喧嚣在这里终止,西边投来的
月光将他的影子拉的很长。
他忽然有一种感觉,一种被人暗中窥视的感觉。他猛的朝街道一边看去,空
空如也,哪有什么人。
错觉么?如果是错觉,为何反复如此?
是的,在秋子失踪后,不知哪一天起,走在街上,他就时常会有这样一种感
觉,找不到源头,在后面的日子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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