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翼翼的扭着屁股,一点点朝身后的林子里退。
竹鼠回头看了它一眼,
一道白光闪过,越上野猪的背后,一爪子抓下去。
坚硬堪比铁皮的野猪皮,在竹鼠的几根秀气的小爪子之前,脆弱的如同一张纸,噗嗤一声闷响就被抓穿了,
野猪痛的三魂出窍七魄离体,发出凄凉悲惨的叫声,却不敢有任何的反抗,连逃都不敢逃了,
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任由竹鼠坐在它后背上,抓起一大块血肉模糊的猪肉吞噬。
一连抓了两大块肉吃,野猪的后背出现了一个大洞,连骨头内脏都露了出来,山竹鼠这才满意的打了个饱嗝,小爪子揉揉已经撑起来的肚皮,从野猪背上跃开。
野猪如蒙大赦,赶紧四脚并用,拖着重伤的身子,血淋淋的逃走了,也不晓得能不能活得成,
如果上天再给它一次机会,只怕再也不敢半夜出门瞎溜达。
谁他妈能想到半夜出门吃个宵夜,能遇到妖怪呢!
吃完了带血的生肉,竹鼠原本清澈的眼中,一点点的泛起红光来,
转眼间,凶光大盛。
曾经有前辈教导它,妖类天生浑浑噩噩,有幸开启灵已然极为艰难,之后,更有重重劫难,需多做功德食香火,处处小心翼翼,才能保长久,
可是那位前辈,做了这许多功德、吃了那么多香火,最后还不是逃不过生死?
为了求个长久,它往日连这血食,都不敢多吃,今日撒开性子,几块带血大肉下肚,唤起了心中野性。
血食的滋味,实在胜过香火太多!
鼠生苦短,成妖已是不易,既然终究逃不过生死,那还守什么戒,行什么善,积什么德!
不如怎么痛快怎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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